2010年6月5日,被告人张某将标值90000余元的“熊猫”牌卷烟100条,软“中华”牌卷烟20条,雇佣李某将卷烟运往某县,在某县一地点进行销售时被该县公安机关查获,查获时张某已销售51800元。同月6日,在被告人张某住处查获“中华”、“熊猫”、“利群”等品牌卷烟800余条,价值人民币285000元。经鉴定,所查获的张某的所有卷烟均为假冒伪劣卷烟,假冒伪劣卷烟标值54000元,同时查实李某在运输前已经知道所运输的物品为假冒卷烟,但李某认为自己所运的卷烟数量并不算很大,不构成犯罪。在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中,

题目

2010年6月5日,被告人张某将标值90000余元的“熊猫”牌卷烟100条,软“中华”牌卷烟20条,雇佣李某将卷烟运往某县,在某县一地点进行销售时被该县公安机关查获,查获时张某已销售51800元。同月6日,在被告人张某住处查获“中华”、“熊猫”、“利群”等品牌卷烟800余条,价值人民币285000元。经鉴定,所查获的张某的所有卷烟均为假冒伪劣卷烟,假冒伪劣卷烟标值54000元,同时查实李某在运输前已经知道所运输的物品为假冒卷烟,但李某认为自己所运的卷烟数量并不算很大,不构成犯罪。在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中,销售金额如何计算?货值金额如何计算?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或未解决您的问题,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2010年9月15日,何某利用一辆微型车,在装了三十件事先藏匿在其住宅的卷烟后迅速离开,当何某驾车行驶到本市一商店进行卸货时,被接到举报的某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查获,当场查获涉嫌假冒软“玉溪”牌卷烟22件,标值20万元,并在公安机关的配合下,在何某另一商店内查获涉嫌假冒软“中华”、软“玉溪”牌卷烟等卷烟数十件,其中,软“中华”和软“玉溪”各15件,标值55万余元,经查实,所查获的卷烟均为何某待售卷烟,经鉴定全部为假冒伪劣卷烟。何某涉嫌违法经营的数额较大,该烟草专卖局因此依法将案件移送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处理。如果不考虑案值,何某销售假冒伪劣卷烟的行为违反了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哪项规定?应该用哪项法律、法规进行处罚?请列出具体条款及内容?


正确答案: 如果不考虑案值:何某的行为违反了《烟草专卖实施条例》第27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制品。
何某为牟取非法利益,贩卖非法生产的卷烟,属于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的行为。应按照《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62条规定,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销售总额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并将非法销售的烟草专卖品公开销毁。

第2题:

2008年5月15日,A县烟草专卖局接到群众反映,县城某街道卷烟零售户张某有销售违法卷烟行为。A县烟草专卖局立案后指派执法人员甲(持有烟草专卖执法检查证)、乙(已经通过执法资格考试,但尚未申领执法检查证)前往调查。甲、乙认为现场检查必须迅速及时,为防止张某藏匿违法卷烟,甲乙到张某店内立即开始检查,但没有发现违法卷烟。甲遂向张某出示执法检查证,说明来意后对张某零售店对面的住所进行检查,并在其卧室内查获假冒卷烟一条。张某辩称假冒卷烟为朋友所送,自己并未销售。甲乙认为张某态度极不老实,遂对查获的假冒卷烟和张某零售店内十条合法卷烟进行先行登记保存。甲乙对检查过程进行了全程录像,事后将对自己不利的方面以及张某的辩解进行了删减、拼接,并将录像作为证据之一。甲乙对张某的住所进行检查符合法律规定吗,为什么?


正确答案:不符合法律规定。只能检查张某的经营场所,无权对张某住所实施检查。

第3题:

个体户张某、李某是亲戚,也都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张某店面大,卷烟进销量也大;李某店面小,地段也比较偏。为了在货源上照顾李某,张某经常多报需求,把多报部分按进货价转让给李某供李某零售,但每次都不到30条。王某每月都从张某买了一些卷烟放到自己的柜台上,以招揽消费者来购买他的商品,但王某没有去当地的烟草专卖局申请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一天,张某从贩假人员处购进假冒中华50条,摆在店里公开销售,在专卖执法人员进行市场检查时被发现。该县烟草专卖局通过该案线索,在西环路上查获一辆面包车。经查,该车上装有10个品种200条卷烟,总价值15795元。经鉴定,卷烟为真品卷烟,当事人刘某既没有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又无法提供从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购进卷烟的有效证明。李某向张某购进卷烟的行为构成什么行为?


正确答案: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违法行为。

第4题:

2010年6月7日,A县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在该县**路卷烟零售户李某(持有该县烟草专卖局核发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店中检查时,查获其涉嫌违法经营的卷烟215条。经查明,该批卷烟中有100条为当事人李某从该县卷烟零售户王某、张某处购进的真品国产卷烟,进货额10000元;该批卷烟的其余115条卷烟为经过相关检测部门鉴定,均为假冒注册商标且伪劣卷烟。2010年6月9日,A县烟草专卖局以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卷烟对当事人李某作出行政处罚。A县烟草专卖局对李某的行政处罚是否合法?如果不合法,应当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A县烟草专卖局对李某的行政处罚不合法。A县烟草专卖局应当将李某销售115条假冒注册商标卷烟违法行为移送给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李某违法经营100条卷烟的行为以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对当事人李某作出行政处罚。

第5题:

个体户张某、李某是亲戚,也都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张某店面大,卷烟进销量也大;李某店面小,地段也比较偏。为了在货源上照顾李某,张某经常多报需求,把多报部分按进货价转让给李某供李某零售,但每次都不到30条。王某每月都从张某买了一些卷烟放到自己的柜台上,以招揽消费者来购买他的商品,但王某没有去当地的烟草专卖局申请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一天,张某从贩假人员处购进假冒中华50条,摆在店里公开销售,在专卖执法人员进行市场检查时被发现。该县烟草专卖局通过该案线索,在西环路上查获一辆面包车。经查,该车上装有10个品种200条卷烟,总价值15795元。经鉴定,卷烟为真品卷烟,当事人刘某既没有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又无法提供从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购进卷烟的有效证明。王某经营卷烟的行为构成什么行为?


正确答案:无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违法行为。

第6题:

2008年5月15日,A县烟草专卖局接到群众反映,县城某街道卷烟零售户张某有销售违法卷烟行为。A县烟草专卖局立案后指派执法人员甲(持有烟草专卖执法检查证)、乙(已经通过执法资格考试,但尚未申领执法检查证)前往调查。甲、乙认为现场检查必须迅速及时,为防止张某藏匿违法卷烟,甲乙到张某店内立即开始检查,但没有发现违法卷烟。甲遂向张某出示执法检查证,说明来意后对张某零售店对面的住所进行检查,并在其卧室内查获假冒卷烟一条。张某辩称假冒卷烟为朋友所送,自己并未销售。甲乙认为张某态度极不老实,遂对查获的假冒卷烟和张某零售店内十条合法卷烟进行先行登记保存。甲乙对检查过程进行了全程录像,事后将对自己不利的方面以及张某的辩解进行了删减、拼接,并将录像作为证据之一。甲乙取得的录像能否作为证据使用,为什么?


正确答案:不能。对视听资料随意删减、拼接,不能作为证据使用,也违背证据管理的相关要求。

第7题:

某县烟草专卖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市场检查中,在卷烟零售户王某经营的商店内查获非法卷烟共计40条。经鉴定,其中真品卷烟10条,价值3600元;假冒注册商标卷烟30条,标值7800元。经调查,周某所经营的真品卷烟系本人从市场收购,假冒卷烟系非法烟贩送货上门。该案应当适用哪个类型的行政处罚案件移送,移送哪个执法机关,具体理由?


正确答案: 应当适用外部移送和部分移送。应将30条假冒注册商标卷烟移送同级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理由:按照职能管辖划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烟草制品的行为由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处理,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案件部分移送工商行政主管部门。

第8题:

2010年9月15日,何某利用一辆微型车,在装了三十件事先藏匿在其住宅的卷烟后迅速离开,当何某驾车行驶到本市一商店进行卸货时,被接到举报的某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查获,当场查获涉嫌假冒软“玉溪”牌卷烟22件,标值20万元,并在公安机关的配合下,在何某另一商店内查获涉嫌假冒软“中华”、软“玉溪”牌卷烟等卷烟数十件,其中,软“中华”和软“玉溪”各15件,标值55万余元,经查实,所查获的卷烟均为何某待售卷烟,经鉴定全部为假冒伪劣卷烟。何某涉嫌违法经营的数额较大,该烟草专卖局因此依法将案件移送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处理。何某的行为构成何种罪名?应如何定罪处罚?(请列出具体的法条及内容)


正确答案: 何某的行为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即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5万元以上的,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根据“两高”司法解释(法释【2010】7号),伪劣卷烟、雪茄烟等烟草专卖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达到刑法第140条规定的销售金额定罪起点数额标准的3倍以上的,或者销售金额未达到5万元,但与未销售货值金额合计达到15万元以上的,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定罪处罚。本案中,何某欲销售的假冒伪劣卷烟标值达70万元,已涉嫌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因此,应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何某的刑事责任。

第9题:

2011年6月27日,甲市A县烟草专卖局稽查大队在市场检查时,在陈记食杂店查获一批卷烟。经调查,该食杂店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现场查获的卷烟经省烟草质量检测站鉴定,均为真品卷烟,陈记食杂店的负责人陈某交代自己曾于2010年12月9日将从A县城其他零售户手中收购的45条A品牌、10条B品牌卷烟销售给零售户李某。经进一步对零售户李某调查,确认陈某所述属实,李某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该批卷烟已经部分售出,为真品卷烟。 简要说明陈某将收购的卷烟销售给李某的行为构成何种烟草专卖违法行为以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正确答案: 陈某向李某一次性销售45条A品牌、10条B品牌卷烟,构成了无证批发烟草制品的违法行为,应由A县烟草专卖局责令关闭(1分)或者停止经营烟草制品批发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批发的烟草制品价值50%以上一倍以下的罚款。评分标准:回答“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可得0.5分。

第10题:

2013年7月13日,A县烟草专卖局稽查大队在市场检查时,在该县李记商店查获摆卖的卷烟“长江”20条、“黄河”15条。经调查,该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已于2013年5月3日到期,且被A县烟草专卖局收回、注销;现场查获的20条“长江”、15条“黄河”为真品卷烟,卷烟均非当地烟草公司销售打码。李记商店的负责人李某交代,自己曾于2013年2月19日卖给邻居王某真品卷烟10条“中华”、35条“双喜”用于办婚宴;2013年5月1日曾一次性卖给本县一经营户陈某真品卷烟“珠江”60条。经向王某、陈某进一步调查,确认李某所供属实。李某存在哪些违法行为?应当如何进行处罚?


正确答案: 李某存在以下违法行为:李某在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已被A县烟草专卖局注销的情况下仍经营烟草制品,其行为已构成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违法行为。同时,李某在未持有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情况下一次性卖给陈某真品卷烟“珠江”60条,其行为已构成无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批发业务的违法行为。对李某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违法行为,应由A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由A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A县烟草专卖局的意见,责令停止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经营总额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对李某无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批发业务的违法行为,应由A县烟草专卖局责令关闭或者停止经营烟草制品批发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批发的烟草制品价值50%以上1倍以下的罚款。

更多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