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表述哪些是正确的?()A、实施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同时构成假冒他人注册商标或者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B、假冒注册商标罪是行为人出于更快或者以更高价格销售产品之目的,在自己的或购进的产品上打上他人产品的注册商标,行为人生产、销售的产品本身是不合格产品C、实施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又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查处,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处罚D、生产、销售伪劣卷烟,由于卷烟是国家专卖物品,因此一行为同时触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和非法经营罪,是想象竞合犯。而

题目

下列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 A、实施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同时构成假冒他人注册商标或者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B、假冒注册商标罪是行为人出于更快或者以更高价格销售产品之目的,在自己的或购进的产品上打上他人产品的注册商标,行为人生产、销售的产品本身是不合格产品
  • C、实施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又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查处,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处罚
  • D、生产、销售伪劣卷烟,由于卷烟是国家专卖物品,因此一行为同时触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和非法经营罪,是想象竞合犯。而生产、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伪劣产品,存在两个行为,一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行为,二是假冒他人注册商标行为,两个犯罪行为之间存在牵连关系,是牵连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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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行为人在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构成犯罪的同时又假冒他人注册商标,构成犯罪的,应该数罪并罚。


参考答案:错

第2题:

杨某生产假冒避孕药品,其成份为面粉和白糖的混合物,货值金额达15万多元,尚未销售即被查获。关于杨某的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0年)

A.不构成犯罪
B.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定罪处罚
C.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既遂)定罪处罚
D.触犯生产假药罪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生产假药罪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根据《刑法》第141条的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的,成立生产、销售假药罪。杨某生产假避孕药,即使假药成分本身无害,但不能达到避孕效果的,也会危害妇女身体健康,因此成立生产假药罪。根据《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第2款的规定,伪劣产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达到《刑法》第140条规定的销售金额3倍以上的,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定罪处罚。杨某生产假冒避孕药品,本身成立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货值金额达15万多元,尚未销售即被查获,符合司法解释的要求,成立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未遂。《刑法》第149条第2款规定:“生产、销售本节第一百四十一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所列产品,构成各该条规定的犯罪,同时又构成本节第一百四十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所以对杨某应该按照生产假药罪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从一重处罚。故D项正确。

第3题:

下列行为的定罪处罚错误的是?

A.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律法规,未取得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药品经营许可证,非法经营药品,情节严重的,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定罪处罚

B.以提供给他人生产、销售药品为目的,违反国家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药用要求的非药品原料、辅料,情节严重的,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C.以提供给他人生产、销售药品为目的,违反国家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药用要求的非药品原料、辅料,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经营罪定罪同时又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D.实施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犯罪,同时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侵犯知识产权、非法经营、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参考答案:A
解析:
A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第1款规定:“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律法规,未取得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药品经营许可证,非法经营药品,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可知,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律法规,未取得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药品经营许可证,非法经营药品,情节严重的,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所以A项表述错误。
BC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第2款规定:“以提供给他人生产、销售药品为目的,违反国家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药用要求的非药品原料、辅料,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第4款规定:“实施本条第二款行为,同时又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可知,BC项符合法律的规定,所以BC项表述正确。
D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规定:“实施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犯罪,同时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侵犯知识产权、非法经营、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可知,该项表述符合法律的规定,所以D项表述正确。本题为选非题,故本题的参考答案A项。

第4题:

杨某生产假冒避孕药品,其成分为面粉和白糖的混合物,货值金额达15万元,尚未销售即被查获。关于杨某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不构成犯罪
B.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定罪处罚
C.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既遂)定罪处罚
D.触犯生产假药罪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答案:D
解析:
成立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要求销售金额达到5万元,伪劣产品尚未销售,货值达到15万元以上的,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定罪处罚。生产、销售《刑法》第三章第一节第141条至第148条所列产品,构成有关犯罪,同时又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5题:

杨某生产假冒避孕药品,其成份为面粉和白糖的混合物,货值金额达15万多元,尚未销售即被查获。关于杨某的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不构成犯罪
B: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定罪处罚
C: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既遂)定罪处罚
D:触犯生产假药罪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答案:D
解析:
【考点】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假药罪【详解】根据《刑法》第140条的规定,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达五万元以上的行为。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第2款的规定,伪劣产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达到《刑法》第140条规定的销售金额3倍以上的,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定罪处罚。本案中,杨某生产、销售假冒避孕药品,货值金额达15万元,根据上述规定已经构成了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因此选项A和C都是错误的。根据《刑法》第141条的规定,生产假药罪,是指生产假药的行为;因此杨某的行为也构成了生产假药罪。综上,杨某触犯生产假药罪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但根据《刑法》第149条第2款的规定,应当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因此选项D是正确的。【陷阱】本题中的陷阱有以下几处:(1)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虽然是数额犯,但是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该罪有未遂形态。(2)本案中,虽然杨某的行为已经构成生产伪劣产品罪(既遂),但由于整体上杨某实施的是生产、销售行为,且杨某尚未销售即被查获,根据上述司法解释,应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定罪处罚。

第6题:

行为人实施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犯罪,同时构成()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A.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B.侵犯知识产权罪

C.非法经营罪

D.以上皆是


正确答案:D

第7题:

实施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同时构成侵犯知识产权、非法经营等其他犯罪的,应按下列哪一选项处理?( )

A.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B.构成侵犯知识产权类犯罪、非法经营罪
C.依照处罚较重的犯罪定罪
D.按照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以及侵犯知识产权等罪数罪并罚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与其他罪名的竞合。实施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同时构成侵犯知识产权、非法经营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8题:

行为人实施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犯罪,同时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侵犯知识产权犯罪、非法经营罪的,()。

A.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加重处罚

B.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C.在处罚较重的法定刑幅度内酌情从重处罚

D.数罪并罚


本题答案:B

第9题:

甲生产假的中华牌香烟,并批发销售,销售收入:23万元。法院在处理本案时,按照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甲有期徒刑6年。但甲的行为同时还触犯了《刑法》第213条假冒注册商标罪、第214条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第225条非法经营罪。则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A.对甲触犯的假冒注册商标罪不进行处罚,因为本案中假冒注册商标行为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行为存在牵连关系,在刑法上可以解释为牵连犯
B.对甲触犯的非法经营罪不进行处罚,因为本案中非法经营行为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行为是想象竞合关系,在刑法上可以解释为想象竞合犯
C.对甲触犯的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不进行处罚,因为本案中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行为和假冒注册商标行为存在牵连关系,在刑法上可以以假冒注册商标罪一罪处罚。同时假冒注册商标罪又因为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存在牵连关系,而不再处罚
D.法院的判决存在错误


答案:A,B,C
解析:
牵连犯是以实施某一犯罪行为为目的,其手段行为或者结果行为又触犯其他罪名的犯罪形态。甲以实施生产、销售伪劣香烟为目的,其手段行为又触犯了假冒注册商标罪。因此,本案中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与假冒注册商标罪存在牵连关系。因此,选项A正确。
想象竞合犯,是指实施一个犯罪行为触犯两个不同罪名的犯罪形态:甲实施生产、销售假香烟的行为,同时触犯了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和非法经营罪两个罪名,所以甲属于想象竟合犯。因此,选项B正确。
甲生产假冒的中华牌香烟,其行为构成了假冒注册商标罪。甲销售自己生产的假冒的中华牌香烟,其行为又构成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甲生产了假冒的中华牌香烟必然销售,所以本案中假冒注册商标罪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又存在牵连关系。所以,选项C也是正确的。

第10题:

甲没有烟草生产许可证,生产销售冒充中华香烟的劣质香烟,销售金额达50万元,关于甲的行为说法正确的是

A.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与假冒注册商标罪数罪并罚
B.非法经营罪
C.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与非法经营罪、假冒注册商标罪数罪并罚
D.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与非法经营罪、假冒注册商标罪择一重罪处罚

答案:D
解析:
甲生产、销售伪劣产品,销售金额达到5万元以上,完全符合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构成要件:甲违反国家商标管理法规,在烟草制品上使用与中华香烟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非法经营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经营,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甲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的烟草制品,情节严重,构成非法经营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规定:“行为人实施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犯罪,同时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侵犯知识产权犯罪、非法经营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即属于一行为侵害多个法益的想象竞合犯,择一重罪处罚。因此D选项说法正确,ABC选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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