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的城镇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有什么政策规定?

题目

灵活就业的城镇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有什么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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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对象是哪些人?


正确答案:符合自治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政策规定的条件且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劳动力。

第2题:

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能与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重复享受。


正确答案:错误

第3题:

(简答题)从事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是什么?


参考答案:

新劳社字【2009】18号第六条规定,从事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费之和的2/3。

第4题:

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标准是什么?


正确答案: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按其实际缴费的2/3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第5题:

“零就业家庭”失业人员就业后,只能一户一人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有两人以上同时就业的,可选择其中一人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正确答案:正确

第6题:

对2010年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期满、仍未能实现稳定就业的灵活就业人员,一次性延长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正确答案:错误

第7题:

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可享受什么补贴政策,申报补贴需携带什么资料?


正确答案: 用人单位(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按照实际招用人数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按照其为招用人员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中单位缴费部分(在全*市企业平均工资标准内)给予全额补贴。
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于每年的1月份和7月份,到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办理补贴申领申报手续,申报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初次补贴人员还需复印件;
(2)江阴市城镇职工录用登记备案及参保花名册;
(3)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单位工资发放原始凭证(对应所申报月份);
(5)申报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初次补贴人员);
(6)劳动合同。

第8题:

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不超过实际缴费的2/3。


正确答案:正确

第9题:

“零就业”家庭失业人员就业后可以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不受年龄限制。


正确答案:正确

第10题:

被征地农民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参保能享受什么社保补贴政策,申报补贴需携带什么资料?


正确答案: 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被征地农民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参加社会保险可以申请社保补贴,补贴金额为个人缴纳社保金额的50%。
被征地农民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办法,符合补贴条件被征地农民就业困难人员于每年的1月份和7月份携带《就业失业登记证》和市民卡到本人户籍所在地村(社区)填写《江阴市被征地农民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经审核符合补贴条件的,村(社区)签署意见后,由镇(街道)人社所报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复审后,按规定申领社会保险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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