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的城镇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有什么政策规定?
第1题:
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对象是哪些人?
第2题:
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能与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重复享受。
第3题:
(简答题)从事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是什么?
参考答案:
新劳社字【2009】18号第六条规定,从事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费之和的2/3。
第4题:
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标准是什么?
第5题:
“零就业家庭”失业人员就业后,只能一户一人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有两人以上同时就业的,可选择其中一人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第6题:
对2010年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期满、仍未能实现稳定就业的灵活就业人员,一次性延长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第7题:
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可享受什么补贴政策,申报补贴需携带什么资料?
第8题:
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不超过实际缴费的2/3。
第9题:
“零就业”家庭失业人员就业后可以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不受年龄限制。
第10题:
被征地农民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参保能享受什么社保补贴政策,申报补贴需携带什么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