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是何时颁布实施的?
第1题:
A.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B.人口发展规划
C.计划生育管理条例
D.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
E.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
第2题: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是何时颁布实施的?
第3题:
不符合法律和《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怎样计征社会抚养费?
(1)不符合《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再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计征基数的6倍至8倍征收;
(2)未履行婚姻登记手续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计征基数的3倍至4倍征收;符合婚姻登记条件,在生育后3个月内婚姻登记手续的,免征社会抚养费;
(3)有配偶者与他人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计征基数的9倍至10倍征收。
(4)符合再生育的特定条件和间隔时间但未经批准生育的,按计征基数的1倍征收;符合再生育的规定条件但未到间隔时间生育的,按计征基数的2倍征收;
(5)不符合《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再生育第二个以上子女的,逐胎加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的计征基数分别以子女出生上一年或者发现违法生育行为上一年农村人口所在县统计部门公布的人均纯收入或者城镇人口所在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为标准;收入超过当地平均水平的,超过部分按1倍至2倍征收。
不符合《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子女,一方是村人口,另一方是城镇城镇人口的,以城镇人口所在市上一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标准计征社会抚养费。
不符合法律和《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除按以上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外,是国家工作人员,还应当给予行政处分;其他人员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组织给予纪律处分。
第4题: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改了几次?
第5题: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是何时颁布试行,试行到何时?《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何时颁布实施?
第6题:
A.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B.人口发展规划
C.计划生育管理条例
D.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
E.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
第7题:
()自《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施行之日起废止。
A《山东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
B《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
C《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
第8题:
国家工作人员违反《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应受何处分?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国家工作人员违反法规生育的,除按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外,还应当给予行政处分。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有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处。
第9题:
下列法规哪些是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法规()。
第10题:
目前,我国与人口、计划生育直接相关的法规主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