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大妈是指()

题目

400大妈是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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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任大妈有一儿一女,老伴去世有5年了,最近她想与小区里的陈大伯结婚,但是遭到了儿女们的反对,并引起了家庭矛盾。手足无措的任大妈找到了社会工作者小马。小马在与任大妈的第一次约见会谈中,他需要做的是( )。

A.评估任大妈一家家庭的障碍,建立初步工作计划

B.评估任大妈一家家庭成员的需要,建立初步工作计划

C.评估任大妈一家家庭成员的需要,建立信任合作关系

D.评估任大妈一家家庭的问题,建立初步工作计划


正确答案:C
接触阶段是社会工作者与受助家庭成员初次见面,评估受助家庭成员的需要,并与受助家庭成员建立初步的信任合作关系的阶段。因此,小马与任大妈的第一次约见会谈即是接触阶段

第2题:

雷大妈在丈夫去世后,因为儿子不孝顺,便与已经出嫁的女儿一块生活。在女儿家期间,雷大妈写下遗嘱,愿意在自己死后将自己所有的财产留给女儿、女婿和外孙子。在女儿家生活1年后,雷大妈与女婿发生矛盾,又回到自己的家,并与村集体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所在村集体承担雷大妈的生养死葬的义务,而雷大妈的所有个人财产在其死后归村集体。2003年9月,雷大妈死亡。在雷大妈死亡之后,雷大妈的儿子说:我是法定继承人,母亲的遗产应由我继承。女儿一家说:有遗嘱为依据,应由我们一家按照遗嘱继承或取得遗产。村集体认为:我们与雷大妈之间有遗赠扶养协议,并按照协议履行了扶养义务,当然有权按照协议获得雷大妈的个人财产。一位调解员则说:都不要争吵了,上缴给国家好了。那么,上述谁的说法是不正确的?

A:雷大妈的儿子所说
B:雷大妈的女儿一家所说
C:村集体所说
D:调解员所说

答案:A,B,D
解析:
根据《继承法》第5条的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遗赠扶养协议办理。该条规定表明,遗赠扶养协议是遗产处理的依据,在遗产处理时排斥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上述雷大妈儿子要求的是法定继承,女儿一家要求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村集体是遗赠扶养协议人,要求按照遗赠扶养协议的内容执行。根据《继承法》第25条的规定,显然村集体所说的是正确的,雷大妈的儿子、女儿所说是错误的。根据《继承法》第32条的规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财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而雷大妈与村集体之间有遗赠扶养协议,而且村集体履行了扶养义务,因此,雷大妈的遗产依法应按照遗赠扶养协议办理。也就是说,雷大妈的遗产不是无人受遗赠的财产,当然不能归国家。

第3题:

曾大妈今年68岁,老伴已去世,独居。子女虽同城生活,但因工作忙照顾大妈有困难。大妈虽然不算高龄,但身患多种疾病:肥胖、高血压、高血脂、糖尿病。大妈不愿到养老院,向社区申请了养老服务,社区养老护理员定期上门为其提供护理服务。大妈目前的养老方式属于A、家庭养老

B、日间照料

C、居家养老

D、社区养老

E、机构养老

大妈由于患多种疾病,社区护士对大妈进行用药指导。下面指导不正确的是A、必须遵医嘱用药

B、可以根据症状加重或好转而增减药量

C、在用温开水吞服药片后再多饮几口水

D、服药时不应取卧位,而应取站立位、坐位或半坐卧位

E、服用的药物应标志明显,详细注明服用的时间、剂量、方法等


参考答案:问题 1 答案:C


问题 2 答案:B

第4题:

张大妈傍晚在小区附近正常散步时不小心被邻居家的宠物狗咬伤,情况较严重,在医院治疗共花费5000元,张大妈要求邻居进行赔偿,但邻居说这事跟他们没有关系。张大妈多次索要医药费无果后,一气之下将邻居告上了法庭,此案中负有举证责任的是()

  • A、张大妈的邻居
  • B、张大妈
  • C、张大妈治疗的医院
  • D、受理的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B

第5题:

王某经常虐待患病的妻子,邻居李大妈非常担心。某日,王某打骂妻子时,李大妈上前规劝,王某不予理睬继续打骂。李大妈便向辖区派出所进行了举报。接此举报,派出所正确的做法是:

A.出警制止王某的家庭暴力并及时受案
B.告知李大妈,此属自诉案件应向法院起诉
C.告知李大妈,只有被虐待人要求处理,派出所才可受案
D.不予受案,迅速通知妇联、社区居委会派员处置

答案:A
解析:
《反家暴法》第十五条: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因此选择A选项。

第6题:

张大妈和李大妈都是乳腺癌患者,术后王护士给二人做术后宣教,张大妈性格直爽,在交谈过程中很活跃,而李大妈性格孤僻,整个谈话过程中没有说话。影响二人人际沟通的因素是

A、态度
B、情绪
C、个性
D、认知能力
E、文化程度

答案:C
解析:
个性:个性是指个人对现实的态度和其行为方式所表现出来的心理特征,是影响沟通的重要因素之一。一般情况下,热情、直爽、健谈、开朗、大方、善解人意的人容易与他人沟通;而冷漠、拘谨、内向、固执、孤僻、以自我为中心的人很难与他人沟通。

第7题:

刘大妈的丈夫早已去世,一人抚养两个孩子甲、乙成人。可是两个孩子成年后远离母亲,不能在老人身边赡养侍候,便委托堂妹丙照看刘大妈。丙将刘大妈视为自己的母亲一样照看,直到刘大妈走完人生的最后一天。由于丙多年的照顾,刘大妈生前立有遗嘱:将自己的全部遗产指定由丙取得。刘大妈在临死前,将遗嘱交给丙。由于忙于田里的农活,在刘大妈死后的第70天,丙拿着遗嘱找甲、乙,要求取得遗嘱中指定由自己获取的财产。下面哪种说法是不正确的?

A:丙有权依法继承刘大妈的遗产
B:丙有权按照遗嘱的指定获得遗产
C:丙无权按照遗嘱的指定获得遗产
D:丙是否有权获得刘大妈的遗产,应由刘大妈的子女甲、乙决定

答案:A,B,D
解析:
丙是甲、乙的堂妹,即刘大妈丈夫的侄女,不在刘大妈遗产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之内,因此,丙无权依法继承刘大妈的遗产。所以,选项A是错误的。而丙是否有权获得刘大妈的遗产,应依法确定,而不是由刘大妈的子女甲、乙决定。所以,选项D也是错误的。根据《继承法》第25条的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2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丙作为受遗赠人,在刘大妈生前就知道自己受遗赠,却在刘大妈死亡后第70天才提出要求,显然丙在知道自己受遗赠后的2个月内没有表示接受,依法应视为丙放弃了受遗赠,当然就无权获得遗嘱指定的财产。所以B选项是错误的,只有C选项是正确的。

第8题:

甲市张大妈的老房在甲市政府的一次以建设公益事业机构为目的的拆迁中被列为拆除对象,张大妈并无其他住处,所以反对此次拆迁,甲市政府打算在给予张大妈一处安置房同时给予她一笔数额较大的费用,张大妈停止了继续反对。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哪一项?

A、甲市政府对于张大妈的安置行为不符合比例原则,因为张大妈仅有一处住处

B、甲市政府的行为符合位阶原则

C、张大妈的行为是在主张权利

D、甲市政府的行为是对处于同一位阶上的法的价值之间发生冲突时综合考虑主体之间的特定情形、需求和利益,以使得对张大妈住所的解决能够适当兼顾公私双方的利益


A

   【考点】本题的考点是法的价值冲突及其解决。

  【解析】自由、正义、秩序等都是法的价值,解决这些价值冲突的规则主要有:第一,价值位阶原则。一般而言,自由代表了人的最本质的人性需要,它是法的价值的顶端;正义是自由的价值外化,它成为自由之下制约其他价值的法律标准;而秩序则表现为实现自由、正义的社会状态,必须接受自由、正义标准的约束,甲市政府的行为符合将公益秩序置于正义的度量之下,故B项是正确的,不应当入选。第二,个案平衡原则。其指在处于同一位阶上的法的价值之间发生冲突时,必须综合考虑主体之间的特定情形、需求和利益,以使得个案的解决能够适当兼顾双方的利益。在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问题上,应当结合具体情形来寻找两者之间的平衡点,故而D项说法正确。第三,比例原则。价值冲突中的比例原则是指为保护某种较为优越的法价值须侵及一种法益时,不得逾越此目的所必要的程度。即使某种价值的实现必然会以其他价值的损害为代价,也应使被损害的价值减低到最小限度,故A项表述的甲市政府对张大妈进行安置并给予补偿是符合比例原则的,A项表述错误,应当入选。张大妈对于房屋的权利属于财产权范畴,甲市政府的拆迁若不给予补偿则是明显侵犯了张大妈的权利,张大妈反对拆迁是在主张自己的合法财产权利,故C项表述正确,不能入选。

 

第9题:

李大妈,78岁,老伴1年前去世后一直闷闷不乐。近来情绪低落,不愿意出门,反应迟钝,觉得生活没有意义。常有疲乏、胃肠不适等症状。李大妈有一个儿子,已婚,有一个女儿3岁,李大妈的儿子和媳妇都在银行工作。平时也没有时间照护李大妈。李大妈现存、潜在的健康问题是什么?


正确答案:应对无效、无望感、有自杀的危险。

第10题:

曾大妈今年68岁,老伴已去世,独居。子女虽同城生活,但因工作忙照顾大妈有困难。大妈虽然不算高龄,但身患多种疾病:肥胖、高血压、高血脂、糖尿病。大妈不愿到养老院,向社区申请了养老服务,社区养老护理员定期上门为其提供护理服务。大妈目前的养老方式属于()

  • A、家庭养老
  • B、日间照料
  • C、居家养老
  • D、社区养老
  • E、机构养老

正确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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