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事件
第1题:
如何区分疏忽大意的过失与意外事件?
概念: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后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刑法上意外事件是指行为人虽然在客观上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处于行为人的故意或过失,而是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引起的,不认是犯罪。
两者既有相同之处,即表现为没有预见自己行为的结果。但是前者是应当预见、可以预见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而后者是音乐不能预见、不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也也是两者是否承担刑事责任的重要原因所在。
第2题:
分配意外事件的数量、开发可选项和改变项目范围是什么的例子?( )
A.意外事件计划
B.被动风险接受
C.退却计划
D.风险转移
第3题:
因意外事件宣告死亡的公告期为3个月。( )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被宣告死亡的人,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作出之日视为其死亡的日期;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宣告死亡的,意外事件发生之日视为其死亡的日期。判断对错
第7题:
第8题:
饭店为了有效处置意外事件,必须制定意外事件预案。其内容包括( )。
A.安全管理设施计划
B.处置意外事件的指挥机构
C.统一的报警和信息传递程序
D.处置力量的部署和具体任务
E.预案处置的法律规定
第9题:
第10题:
意外事件引起的损耗包括自然意外事件和认为意外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