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对共有部分享有()等权利。

题目

业主对共有部分享有()等权利。

  • A、转让所持份额
  • B、使用权
  • C、收益权
  • D、简单修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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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同管理的权利()。


正确答案:正确

第2题:

( )对小区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A、物业

B、开发商

C、业主

D、国家


参考答案:C

第3题:

下列对业主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权利和义务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业主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B.业主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的共有权,还包括对共有部分共负义务

C.业主对共有部分如何承担义务,也要依据物权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建筑区划管理规约的规定

D.权利和义务是相对应的,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一定权利的同时还应当履行一定的义务

E.业主可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


正确答案:ABCD

第4题: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的权利。

A:收益
B:独自占有
C:共享
D:共有和共同管理

答案:D
解析:
《物权法》第七十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5题:

以下有关建筑物物权的描述错误的是( )。

A.业主对建筑物內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B.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C.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
D.业主转让建筑物內的住宅、经营性用房,但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不得转让

答案:D
解析:
D项,《物权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第6题: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

A.不享有权利

B.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C.业主可私自转让

D.业主可私自转变用途


正确答案:B

第7题:

我国《物权法》第70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这一规定表明( )。

A.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业主对共有部分享有的是公有权

B.业主办理产权登记时需要对共有权作单独登记

C.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的专有部分所有权、共有部分共有权及成员权是一体的,不可分离

D.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各部分权利可以分别变动或者转移


正确答案:C
[答案]:C
[解析]:
(1)选项A: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业主对共有部分享有的是“共有权”
(2)选项B: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成立登记时,只登记专有部分所有权,而共有权及成员权不单独登记
(3)选项CD:构成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三要素具有一体性,不可分离,在发生权利变动时,须一体变动。

第8题:

下列哪些情形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

A.业主张三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表示放弃权利和义务

B.业主李四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其对建筑物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C.业主王二转让建筑物内的经营性用房,其对建筑物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D.业主赵五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保留其对建筑物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权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正确答案:AD
《物权法》第72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A项行为是全部无效;D项行为是部分无效;BC符合法律规定。

第9题:

业主转让建筑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的权利一并转让。

A:共同管理
B:处分
C:收益
D:占有

答案:A
解析:

第10题:

关于业主对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说法,正确的是 ()。


A.业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履行义务的前提是放弃权利
B.业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等的规定行使占有、使用、收益或者处分的权利
C.业主可以根据需要调整建设规划,改变绿地、道路、停车位等布局
D.业主专有部分出租时,可以一并转让共有权和共同管理权


答案:B
解析: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与业主所拥有的物业不可分割,业主对拥有物业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不可避免地要牵涉到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业主和业服务企业可以在不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情况下,依法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使用。但这种使用不能侵害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因此,每一个业主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的情况享有知情与监督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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