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尔森纯粹法学理论的核心是()。

题目

凯尔森纯粹法学理论的核心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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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简述凯尔森分析实证主义法学的正义观。


参考答案:

(1)、正义是一个意识概念,是一种反映个人或群体的主观倾向的价值偏向的“无理性的观念”。
(2)、根据凯尔森的观点,正义就是把某个一般规则确实适用于其内容所应该适用的一切场合。
(3)、但事实上,能为人人都提供幸福的修理合乎正义的秩序是根本不存在的,一个人的幸福的总会与别人的幸福发生冲突。总之,这正好说明正义是一种主观的相对的价值判断。


第2题:

新分析法学也称为现代分析法学,其主要代表人物包括()

A、凯尔森

B、哈特

C、拉兹

D、富勒


参考答案:ABC

第3题:

纯粹法学的创始人是()

A.边沁

B.狄骥

C.凯尔森

D.哈特


参考答案:C

第4题:

纯粹法学的创始人是()

  • A、边沁
  • B、狄骥
  • C、凯尔森
  • D、哈特

正确答案:C

第5题:

分析法学派的创始人是()。

  • A、哈特
  • B、斯宾诺莎
  • C、凯尔森
  • D、奥斯丁

正确答案:D

第6题:

试述凯尔森关于法律规范体系的理论。


参考答案:凯尔森认为,一个共同体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构成了一个法律秩序,或法律规范体系。在这个体系中,效力是规范的特征,实效是人们实际行为的特征,因此,一个规范的效力来自另一规范,而不是来自事实。凯尔森认为,法律制度并不是由同等层次的并列的规范组成的体系,而是一种由不同层次的法律规范组成的等级体系。每一个规范效力的理由都是来自另一个更高的规范,一个不能从更高规范中引发其效力的规范,我们就称之为“基本规范”。凡能从同一个基本规范中追溯其效力的所有规范,组成一个规范体系或秩序。这一基本规范是组成一个体系或秩序的各个不同规范之间的纽带。一个规范是否属于某一规范体系或秩序,标准就是它是否从这一体系或秩序的基本规范中引发出其效力。基本规范是同一法律体系中所有规范的效力的最终渊源,它是这个结构的最高层,要求任何其他规范忠实于宪法的基本规范。宪法为成文法和习惯法确定框架。这两种法律形式又依序为司法、行政和个人行为规定的规则。由于一个规范体系中的所有规范,除基本规范外,都是从一个更高规范中取得效力的,也即由另一规范授权或委托创立的,所以,这些规范也就有高级规范和低级规范之分,根据这一规范而被创立的是低级规范。除了基本规范是最高规范以及处于规范体系最低层次的最低级规范外,其他处于中间层次的规范既是高级规范又是低级规范。这些规范又有一般规范(如立法和习惯法)和个别规范(即法院和行政机关对一般规范的适用,如判决)之分。在凯尔森的规范等级论中,他还认为,大多数法律规范既适用法律又创造法律。立法机关所制定的无疑是新的法律,但它必须在宪法规定的范围内制定法律,从而也就是适用宪法规定。

第7题:

新分析法学的首创人是()。

  • A、哈特
  • B、凯尔森
  • C、拉兹
  • D、奥斯丁

正确答案:A

第8题:

凯尔森纯粹法学理论的核心是()。


参考答案:基本规范理论

第9题:

凯尔森的主要著作有()

  • A、《纯粹法学》
  • B、《为权利而斗争》
  • C、《规范的一般理论》
  • D、《法律的道德性》
  • E、《法律和国家的一般理论》

正确答案:A,C,E

第10题:

当代分析实证主义法学的典型代表是()。

  • A、奥斯丁
  • B、边沁
  • C、凯尔森
  • D、格雷
  • E、哈特

正确答案: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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