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代位追偿制度产生的理论基础。

题目

论述代位追偿制度产生的理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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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保险代位追偿原则是保险基本原则之一。保险代位追偿原则的内容主要包括()

A、保险代位追偿原则既适用于财产保险合同,又适用于人寿保险合同

B、只有当保险标的发生全损才适用于代位追偿原则

C、保险代位追偿包括权利代位与物上代位

D、保险人代位追偿所得不大于其向被保险人的赔偿额

E、保险人取得代位追偿的方式包括法定方式与约定方式


参考答案:ABCDE

第2题:

代位追偿权产生的条件之一为导致保险事故发生的责任方是( )。


参考答案:B
保险人行使代位追偿权,需要具备三个前提条件:①损害事故发生的原因及受损的标的,都属于保险责任范围;②保险事故的发生是由第三者的责任造成的,肇事方依法应对被保险人承担民事损害赔偿责任;③保险人按合同的规定对被保险人履行赔偿义务之后,才有权取得代位追偿权。

第3题:

根据总公司2017年理赔追偿考核办法,车险代位追偿收入中,仅非诉讼代位追偿收入可列为理赔追偿收入。根据考核办法,在理赔系统中区分是否属于非诉讼代位追偿的操作方法是( )。

A.追偿模块中“追偿途径”为“非诉讼追偿”。

B.案件不存在追偿费用。

C.案件类型不是委托追偿。

D.案件没有律师介入


参考答案:A

第4题:

简述代位追偿与物上代位的区别。


正确答案:代位求偿是指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造成保险事故时,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以后,在赔偿金额范围内取代被保险人的地位行使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物上代位是指保险标的因遭受保险事故而发生全损或推定全损,保险人在全额支付保险赔偿金之后,即拥有对该保险标的物的所有权,即代位取得对受损保险标的的权利和义务。
二者的区别有以下几点:
(1)代位求偿原则是从补偿原则中派生出来的,只适用于财产保险,不适用于人身保险。物上代位是海上保险中的一种赔偿制度,只适用于保险船舶或所运输货物。
(2)代位求偿以当保险事故由第三者造成,保险人向被保险人履行赔偿责任后,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替被保险人向第三者要求赔偿为前提。物上代位则是以推定全损,被保险人自愿放弃保险标的的所有权并将一切权益转让给保险人,由保险人按保险金额赔偿被保险人为前提。
(3)代位追偿是追偿权的转让,物上代位是所有权的转让。
(4)代位追偿是为保护保险人的利益。物上代位是为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

第5题:

简述代位追偿权产生所具备的条件。


正确答案:根据代位追偿原则,当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由第三者责任造成的损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履行损失赔偿责任后,有权在其已经赔付金额的限度内取得被保险人在该项损失中向第三人责任方要求赔偿。所以代位追偿权产生应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被保险人对保险人和第三者必须同时存在损失赔偿请求权。
(2)被保险人要求第三者赔偿。
(3)保险人履行了赔偿责任。

第6题:

简述保险人代位追偿权的产生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参考答案:损害事故发生的原因,受损的标的,都属于保险责任范围;保险事故的发生是由第三者的责任造成的,肇事方依法应对被保险人承担民事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合同的规定对被保险人履行赔偿义务之后,才有权取得代位追偿权。

第7题:

代位追偿案件,追偿结果扣减相关追偿费用后,冲减赔款


正确答案:正确

第8题:

代位追偿原则的主要内容包括()。

A、损失补偿

B、权利代位和物上代位


正确答案:B

第9题:

论述追偿制度与赔偿制度的关系。


正确答案:追偿制度与国家赔偿制度是直接相关的。在“国家无责任”学说盛行的时代,官吏侵害人民利益被认为是完全的个人行为,与国家无关,国家不负任何责任。国家既不负赔偿之责,追偿就没有理由存在。只有在国家成为赔偿责任主体的前提下,国家才可以先例追偿的权利。目前,世界各国都把追偿制度作为国家赔偿法的一项重要制度确定下来。但追偿制度本身并不是与国家赔偿制度同时发展的,而是国家赔偿制度发展完善的一个重要体现。

第10题:

试述代位追偿权产生的条件。


正确答案: 代位追偿权的产生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损害事故发生发生的原因、受损的标的都属于保险责任范围;
保险事故的发生是由的第三者的责任造成的,肇事方依法应对被保险人承担民事损害赔偿责任;
保险人按照合同的规定对被保险人履行保险赔偿义务后,才有权取得代位追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