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亲王弘晓之父允祥是康熙的第几子?

题目

()怡亲王弘晓之父允祥是康熙的第几子?

  • A、十
  • B、十一
  • C、十二
  • D、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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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刘巴之父刘祥曾任()太守。


正确答案:江夏

第2题:

康熙帝最先立谁为太子()?

  • A、允褆
  • B、允礽
  • C、允祉
  • D、允禵

正确答案:B

第3题:

燕祥公司与岚弘公司订立买卖合同,岚弘公司要求燕祥公司为其合同债款提供担保,燕祥公司找到其参与投资的一家公司——炎赤公司的董事长钱发,要求钱发以炎赤公司的资产为燕祥公司提供担保,钱发遂答应,以炎赤公司的名义与岚弘公司签订了为燕祥公司的合同债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合同。现在,燕祥公司不能如期支付合同债款,岚弘公司找到炎赤公司要求其承担保证责任。炎赤公司拒不承担保证责任,此时岚弘公司才知道燕祥公司是炎赤公司的股东。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炎赤公司对于燕祥公司的债务不承担责任

B.炎赤公司与岚弘公司的担保合同无效

C.由于岚弘公司不知道燕祥公司是炎赤公司的股东,作为善意第三人,其与炎赤公司的担保合同合法有效

D.炎赤公司对燕祥公司的债务仍要承担责任,但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燕祥公司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岚弘公司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正确答案:B
「考点」保证的设立;保证的效力
「解析」《担保法》第18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担保法解释》第4条规定,董事、经理违反《公司法》第60条的规定,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除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外,债务人、担保人应当对债权人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依上述法条可知,炎赤公司与岚弘公司的担保合同是无效的,故B项的说法是正确的;而A、C、D项的说法都是错误的。

第4题:

反太子派支持争夺太子之位的是:()

  • A、允褆
  • B、允祥
  • C、允祉
  • D、允礽

正确答案:A

第5题:

()确信誊抄时已卯本是怡亲王府的原抄本,专家是根据书中所避讳的哪两个字?

  • A、玄
  • B、弘
  • C、历
  • D、允
  • E、祥
  • F、晓

正确答案:E,F

第6题:

康熙帝二次立允礽为太子是在:()

  • A、康熙十四年
  • B、康熙四十七年
  • C、康熙四十八年
  • D、康熙五十一年

正确答案:C

第7题:

在诸多皇子中脱颖而出,取得康熙信任并最终取得帝位的是:()

  • A、允褆
  • B、允祥
  • C、胤禛
  • D、允礽

正确答案:C

第8题:

康熙时期的自怡园的园主是()。

  • A、明珠
  • B、索额图
  • C、王熙
  • D、李渔

正确答案:A

第9题:

康熙十四年,被册立为太子的是:()

  • A、允褆
  • B、允祥
  • C、允祉
  • D、允礽

正确答案:D

第10题:

康熙帝十四子是谁()

  • A、允禔
  • B、允祺
  • C、允禵
  • D、允礼

正确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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