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实证主义的基本内容。
第1题:
简述凯尔森分析实证主义法学的正义观。
(1)、正义是一个意识概念,是一种反映个人或群体的主观倾向的价值偏向的“无理性的观念”。
(2)、根据凯尔森的观点,正义就是把某个一般规则确实适用于其内容所应该适用的一切场合。
(3)、但事实上,能为人人都提供幸福的修理合乎正义的秩序是根本不存在的,一个人的幸福的总会与别人的幸福发生冲突。总之,这正好说明正义是一种主观的相对的价值判断。
第2题:
简述萨莫斯于1966年提出的法律实证主义的十大含义。
(1)实际上的法律可以清楚地与应当的法律区分开来。
(2)现存实在法的概念适宜于分析研究。
(3)力量或权力是法律的本质。
(4)法律是一个封闭的体系,这个体系不利用其他学科中的任何东西作为它的前提。
(5)法律和判决在任何终极的意义上都不能被理性地得到捍卫。
(6)存在一个合乎逻辑的内部一致的鸟托邦,在这个鸟托邦中,实在法应该被制定出来并得到服从。
(7)在解释成文法的时候,对法律应该是什么的考虑是无立足之地的。
(8)司法判决可以从事先存在的前提中逻辑地演绎出来。
(9)他们将肯定性作为法律的主要目的。
(10)服从邪恶的法律是一个绝对的责任。
第3题:
第4题:
简述近代实证主义。
实证主义是标志着西方资产阶级哲学的发展由上升向腐朽蜕化的重大转折的流派之一。实证主义的代表人物:法国的孔德、英国的穆勒和斯宾塞。它在十九世纪三十年代最早出现于法国,四十年代出现于英国,后来又流传到其他西方国家。实证主义产生的时代,欧洲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的资产阶级已经先后取得了政权,在政治上已趋保守,他们所关心的主要是扩张经济势力,进一步发财致富。对发展科学技术表现出强烈的兴趣。实证主义正好反映了当时资产阶级的这种精神状态,它强调哲学应以实证科学为根据,甚至要求把哲学变成实证科学,把实证主义标榜为一种科学的哲学。实证主义者大都抛弃了十七~十八世纪哲学家从力学所移入的形而上学方法,接受了十九世纪以来自然科学(特别是生物进化论)的方法。他们承认自然界和社会的运动变化,但他们是用庸俗进化论和相对主义来解释运动变化,反对唯物辩证法。实证主义者在社会政治问题上一般避免公开站在保守、反动的方面,他们在外表上标榜科学、进步、改革,实际上排斥革命,鼓吹改良主义。
第5题:
简述实证主义的核心思想。
第6题:
简述“人本”原理的基本内容。
第7题:
简述德沃金所归纳的法律实证主义的内容。
德沃金把法律实证主义归纳为三个方面的内容:
(1)一个社会的法律就是由该社会直接或间接地、为了确定某些行为将受到公共权力的惩罚或强制的目的而使用的一套特殊规则;
(2)这套有效的法律规则并非面面俱到,而只要求某些官员的行为,如法官的自由裁量;
(3)法律义务的含义是当事人受该条规则的约束,这个规则要求他做或者不做某种行为。
第8题:
简述科学一实证主义课程评价观的主要弊端有哪些?
第9题:
简述实证主义经济学的主要特点。
第10题:
简述美国的实证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