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公安派出所民警任某,接到刘某反映江某现正在非法贩运香烟的举报

题目

某县公安派出所民警任某,接到刘某反映江某现正在非法贩运香烟的举报。民警任某在江某外出开车时将其截住,并以非法贩运香烟为由将江某带到公安局审查。而后将放在车内的香烟100箱交由刘某出售,销售后所得款两人各分一半。后经查明,该100箱香烟系某县百货公司委托江某购买,不是非法贩运倒卖。关于国家赔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赔偿义务人应是民警任某
  • B、民警任某和刘某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 C、民警任某违法行使职权并造成百货公司财产损失,应当由该公安派出所赔偿
  • D、赔偿义务机关应是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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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公安派出所接到家庭暴力报警后,立即赶往现场,发现李某正在对妻子赵某拳打脚踢。派出所民警处置正确的是( )。

A.立即拘留李某,制止家庭暴力

B.责令李某带赵某去医院就医

C.及时进行勘验、检查,调查取证

D.给予李某批评教育结案


参考答案:C

第2题:

某县公安局所属的某派出所的干警周某抓获了有行窃嫌疑的刘某,因刘某拒不说出自己的真实姓名,周某用木棍将盖某殴打致伤。刘某向法院提起诉讼。依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应由谁承担国家赔偿义务()?

A.县公安局

B.派出所

C.县公安局和派出所共同承担

D.派出所干警周某


参考答案:A

第3题:

任某为某县派出所民警,刘某为该县农民,两人为好友。任某在侦查一起案件中怀疑该案系江某所为。刘某向任某举报称江某现正在非法贩运香烟。江某外出开车提货时被任某截住,并以非法贩运香烟为由将江某带到派出所审查。而后任某将江某放在车内的提货单和空白介绍信偷走,交给刘某。刘某在外地提走云烟100箱,销售后得赃款30万元,两人各分一半。后经查明,该100箱云烟系某县百货公司委托江某购买,不是非法贩运倒卖。任某所在公安局是否国家赔偿义务机关?()

A、不是,赔偿义务机关应是任某在派出所

B、是,因为任某违法行使职权并造成百货公司财产损失

C、不是,任某的行为不是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而是个人行为

D、是,该公安派出所是公安局所属单位


参考答案:C

第4题:

公安局副局长向某派出所民警王某直接下达命令,执行一任务。王某接到命令后,正确的做法是:( )

A.坚决执行
B.拒绝执行
C.报告派出所所长后执行
D.报告派出所主管副所长后执行

答案:A
解析:
《公安机关内务条令》第十二条规定:“下级接到越级下达的命令,必须坚决执行。除下达命令的机关有明确要求外,在执行的同时,应当向直接上级报告;因故不能及时报告的,应当在情况允许时迅速补报。”
因此,选择A选项。

第5题:

2003年6月4日,某县公安局城郊派出所值班民警黄某将实施盗窃行为的妇女李某抓获。审查期间,李某向城郊派出所副所长章某等办案人员反映其女儿在家,无人照顾,请章某帮助联系其姐照顾。章某数次打电话与其姐联系不上,通知某区公安分局某派出所实习的市警校学生穆某帮助联系,穆某未将与李某姐姐联系不上的情况向其他值班民警和所领导汇报,到6月21日,该派出所社区民警接到群众反映,发现李某的女儿已死在家中多日。对于章某的行为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玩忽职守罪
B.过失致人死亡罪
C.遗弃罪
D.行政失职,不构成犯罪

答案:D
解析:
穆某未将与李某姐姐联系不上的情况向其他值班民警和所领导汇报,导致李某的女儿死亡,即便认定章某存在玩忽职守行为,也有李某的女儿死亡这一结果之间缺乏因果关系。章某的行为属于行政失职,不构成犯罪。

第6题:

江某,女,30岁,下岗工人。某日,江某在某医院门口出售伪造的医院出生证明时,被正在巡逻的公安民警发现,将其抓获。民警将江某带回派出所进行询问,江某对自己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供认不讳,称此举是为给仅5个月大的儿子买营养品。此外,江某还向公安机关提供了其邻居杨某制造假冒伪劣产品的情况。后经公安机关调查,江某所述属实,并根据江某所提供的线索成功侦破了杨某制造假冒伪劣产品案。最后,公安机关综合江某的行为表现,认为对江某应减轻处罚,遂依法处以5日行政拘留并执行。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参考答案:A, B, C, D

第7题:

某派出所民警任某以非法贩运香烟为由审查江某,而后将江某的提货单和空白介绍信偷走,交给村民刘某,刘某提走香烟销赃后两人平分。后经查明,该批香烟系某公司委托江某购买。该公司有权要求( )赔偿。

A、任某

B、任某所在派出所

C、任某所在公安局

D、任某和刘某


参考答案:C 

第8题:

焦某为县公安局民警,与李某为好友。在一起案件侦破中,焦某怀疑系本县村民王某所为。李某举报王某正在非法贩运药品,焦某遂将路途中的王某截住并带回公安局审查。此后,焦某将王某车内的药品私自交给李某到外县卖掉,将所得钱财与李某平分。后经县医院举报,查明此药品系县医院委托王某运送,并非王某非法贩运。则,本案中,县医院能否向焦某所在公安局请求国家赔偿?()

A、以,因为焦某违法行使职权并给县医院造成损失

B、不能,因为焦某的行为不是行使职权的行为,而是个人行为

C、能,因为公安局是焦某所在单位

D、不能,因为县医院的损失是由焦某的职权行为与李某的共同行为造成


参考答案:B

第9题:

2003年6月4日,某县公安局城郊派出所值班民警黄某将实施盗窃行为的妇女张某抓获。审查期间,张某向城郊派出所副所长卞某等办案人员反映其3岁的女儿在家,无人照顾,请卞某帮助联系其姐照顾。卞某数次打电话与其姐联系不上,通知某区公安分局某派出所实习的市警校学生穆某帮助联系,穆某未将与张某的姐姐联系不上的情况向其他值班民警和所领导汇报,到6月21日,该派出所社区民警接到群众反映,发现张某的女儿已死在家中多日。卞某的行为构成()

A.遗弃罪
B.行政失职,不构成犯罪
C.过失致人死亡罪
D.玩忽职守罪

答案:D
解析:
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职责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本案中,身为人民警察的卞某、穆某在履行职务的过程中,负有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法定职责。当犯罪嫌疑人张某提出其女儿年幼、一人在家、无人照顾时,应当想方设法、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予以妥善安排,确保孩子的生活和安全。卞某、穆某虽然也曾打电话联系张某的姐姐,但在未能联系上的情况下即轻率地放弃了联系,也不采取其他措施予以妥善安排,致使孩子一人在家被饿死多日后才被人发现。卞某严重不负责任,不充分履行职责的行为造成张某孩子惨死的严重后果,符合玩忽职守罪的构成要件,应当以玩忽职守罪论处。卞某玩忽职守的行为过失导致孩子死亡,因玩忽职守罪的犯罪后果包含过失致人死亡的结果,故不再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论处。卞某的行为也不构成遗弃罪。遗弃罪是指负有抚养义务的人拒不履行抚养义务,情节恶劣的行为。卞某虽严依其职责应当对无人照看的犯罪嫌疑人的孩子予以妥善安排,但并不负有抚养义务。故不构成遗弃罪。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D。@##

第10题:

某派出所民警刘某私下投资入股同学李某的轧钢厂,公安纪检部门接到群众举报后,经调查,情况属实。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规定,应给予民警刘某的相应处分是:

A.警告
B.记过
C.撤职
D.开除

答案:B
解析: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第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投资入股或者变相投资入股矿产、娱乐场所等企业,或者从事其他营利性经营活动的;
(二)受雇于任何组织、个人的;
(三)利用职权推销、指定消防、安保、交通、保险等产品的;
(四)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近亲属在该人民警察分管的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经营活动,经劝阻其近亲属拒不退出或者本人不服从工作调整的;
(五)违反规定利用或者插手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和人事安排,为本人或者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六)相互请托为对方的特定关系人在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方面提供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七)出差、开展公务活动由企事业单位、个人接待,或者接受下级公安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人安排出入营业性娱乐场所,参加娱乐活动的;
(八)违反规定收受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干股的。
本题属于《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第十七条第一款的情形,题目中没有说明民警刘某的行为情节严重。因此,选择B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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