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负责人王某以转移财产的方式逃避支付工人的劳动报酬,数额高达

题目

某企业负责人王某以转移财产的方式逃避支付工人的劳动报酬,数额高达100万元,其行为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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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参考答案:正确
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第四十一条,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2题:

人民法院受理某企业破产申请,涉及该企业财产的( )行为无效。

A.无偿转让财产的

B.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的

C.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

D.以公允价格进行交易的


正确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涉及债务人财产的行为的撤销和无效。《企业破产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1)无偿转让财产的;(2)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3)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4)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5)放弃债权的。
B项属于行为无效的情形。

第3题: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3〕3号)第二条之规定,以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为目的,具有哪些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答案:(1)隐匿财产、恶意清偿、虚构债务、虚假破产、虚假倒闭或者以其他方法转移、处分财产的;
(2)逃跑、藏匿的;
(3)隐匿、销毁或者篡改账目、职工名册、工资支付记录、考勤记录等与劳动报酬相关的材料的;
(4)以其他方法逃避支付劳动报酬的。

第4题:

为了保护劳动者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刑法修正案(八)》规定,恶意欠薪者将被追究刑事责任,“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哪项属于恶意欠薪者的行为?

A某企业经营不善,陷入困境,拖欠员工一年的工资
B农民工小王向企业讨薪未果,并遭到企业打手的围殴
C小李超规定期限透支信用卡额度,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扔不归还后,以恶意透支罪对小李提起诉讼
D招投标之前,开发商与建筑施工企业就达成默契,双方约定,开发商将预付款打入施工企业的账户后,建筑施工企业要原封不动地返还给开发商,致使建筑施工企业无法支付工人的工资


答案:D
解析:
第一步:抓住定义关键词。

恶意欠薪是指“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第二步:逐一判断选项。

A项是无能力支付,不符合定义;

B项未涉及题干中描述的几个方面;

C项不是欠薪,不符合定义;

D项属于转移财产逃避支付劳动报酬,符合定义。

故正确答案为D。

第5题:

张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王某为张某个人债务的债权人。当张某无力用自己的个人财产清偿王某的债务时,王某可以按照法律规定行使的权利是( )。

A.代位行使张某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B.自行接管张某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C.以该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

D.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张某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正确答案:D

第6题:

王某为做生意向其朋友张某借款10000元,当时未约定利息。王某还款时,张某索要利息,王某以没有约定为由拒绝。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王某是否支付利息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王某不必支付利息

B.王某应按当地民间习惯支付利息

C.王某应按同其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利息

D.王某应在不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三倍的范围支付利


正确答案:A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第7题:

下列选项中,说法错误的有( ):

A.某矿井在开采中瓦斯浓度超标,工人向矿主反映。矿主拒绝解决问题,并威胁不于活即开除,要求工人继续采矿,致3 人窒息死亡,5 人重伤。该矿主的行为成立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

B.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免除处罚

C.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

D.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


正确答案:BCD

【答案】 BCD
【解析】(刑法)第134条第2款规定:“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是为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本案矿工拒绝解决委托并威胁工人不干活即开除,即属强令违章冒险作业,致人死伤即告本罪成立A项正确。《刑法》第241条第6款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因此,B项错误。《刑法》第276条之一第3款规定:“有前两敖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因此,c项错误。《刑法》第351条第3款规定:“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因此,D项错误。
【相关考点梳理】注意《刑八》修正案的内容,缓刑

【修订点解读】对于修订后的刑法第七十二条我们要把握以下几点:(1)修订之前的“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规定的不够具体,修订后适用缓刑需要同时具备四个条件,使得缓刑的适用较之前严格;(2)对于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适用缓刑,仍要同时具备

第8题:

某个人独资企业由王某以个人财产出资设立。该企业因经营不善被解散,其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欠债务,对尚未清偿的债务,下列处理方式中,符合《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的是( )

A、不再清偿

B、以王某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仍不足清偿的,则不再清偿

C、以王某的家庭共有财产予以清偿,仍不足清偿的,则不再清偿

D、债权人在企业解散后5年内未提出偿债请求的,王某不再承担清偿责任


正确答案:D

第9题:

某个人独资企业由李某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设立。该企业因经营不善被解散,其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欠债务,对尚未清偿的债务,下列处理方式中,符合《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的是()。

A.不再清偿

B.以王某的其他个人财产予以清偿,仍不足清偿的,则不再清偿

C.以王某的家庭共有财产予以清偿;仍不足清偿的,则不再清偿

D.债权人在企业解散后5年内未提出偿债请求的,王某不再承担清偿责任


正确答案:D

第10题:

共用题干
张某是生产干花的个体户,由于竞争激烈,客源减少,张某授权王某为自己寻找买主,并授权王某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买卖合同,合同订立成功后,张某向王某支付报酬。王某动员家人一起寻找客源,王某的母亲韩某认识甲装饰公司的负责人陈某,韩某介绍王某与陈某谈判,王某与甲公司谈判成功,以张某的名义与甲公司签订了买卖合同。回答以下(1)~(3)题:

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张某应向王某支付报酬
B:张某应向王某支付费用
C:张某应向韩某支付报酬
D:王某应向韩某支付费用

答案:A,B,D
解析:
居间合同一定是有偿合同,居间人只向委托人报告订约机会或者提供订约媒介,并不参与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张某委托王某可以自己的名义订立买卖合同,并且承诺合同成立后支付报酬,由此可知,张某与王某之间是有偿的委托合同关系,而不是居间合同关系,所以A选项正确,B选项不正确。王某动员家人一起寻找客源,但是并未委托家人以张某的名义与买主签订买卖合同,因此不构成转委托,所以D选项不正确。王某动员家人为自己寻找客源,即是委托家人处理自己的事务,因此王某与韩某之间构成委托合同关系。王某并未要求韩某为自己提供订约机会或订约媒介服务,并且王某与韩某之间未约定报酬,而居间合同是有偿合同,所以王某与韩某之间也不构成居间合同关系。
张某与王某之间是委托合同关系,张某约定了受托人的报酬,王某订立合同成功,张某应按照合同约定向王某支付报酬,所以A选项正确。《合同法》第398条规定:“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及其利息。”根据该条规定,张某应向王某支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所以B选项正确。张某与韩某之间不存在法律关系,王某与韩某之间可以认定为无偿的委托合同关系,所以张某不必向韩某支付报酬,王某也不必向韩某支付报酬,但是王某应向韩某支付必要费用,所以C选项不正确,D选项正确。
《合同法》第406条规定:“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受托人超越权限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王某与张某之间是有偿的委托合同关系,王某由于过错给张某造成损失,张某有权要求王某承担赔偿责任。《合同法》第410条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王某由于过错给张某造成损失,张某当然可以解除委托合同,并且委托合同的解除是由于王某的过错,所以张某解除合同给王某造成损失的,张某也不负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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