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居住在甲县,在乙县盗窃后流窜到丙市的丁县抢劫,并将受害人杀死。丁县公安机关侦破了此案,并将李某逮捕归案。本案应当由()进行审判。
第1题:
王某伙同赵某长期在甲市乙县实施抢劫、盗窃等犯罪活动,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并移交甲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在该案审理过程中.发现王某在丙市丁县还犯有故意杀人罪,于是裁定中止审理。该案重新侦查后,应当移交哪一人民法院审理?( )A.甲市中级人民法院B.乙县人民法院C.丙市中级人民法院D.丁县人民法院
第2题:
A、甲县
B、乙县
C、丙县
D、丁县
第3题:
A.甲县人民法院
B.乙县人民法院
C.丁县人民法院
D.丙市人民法院
第4题:
李某居住在甲县,在乙县盗窃后流窜至丙市的丁县抢劫,并将两名受害人杀死。丁县公安机关侦破了此案,并将李某逮捕归案。本案的管辖法院是()。
第5题:
第6题:
A、甲县人民法院
B、乙县人民法院
C、丁县人民法院
D、丙市人民法院
第7题:
第8题:
李某系甲县农民,2006年到乙市打工期间因盗窃被公安机关抓捕归案,在讯问过程中,李某供述其还在2004年至2005年间在甲县实施抢劫行为多次,共抢劫财物价值5万余元;还在甲县对邻居张某敲诈勒索,迫使其将5000元人民币交给了后来到丙县打工的李某。本案中,对李某享有刑事审判管辖权的法院是( )
A.甲县人民法院
B.乙市人民法院
C.丙县人民法院
D.只有甲县或乙市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第9题:
第10题:
张某为实施抢劫在甲县准备作案工具,在乙县抢劫作案两起,到丙县销赃,逃到丁县后被抓获。对此案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