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居住在甲县,在乙县盗窃后流窜到丙市的丁县抢劫,并将受害人杀死

题目

李某居住在甲县,在乙县盗窃后流窜到丙市的丁县抢劫,并将受害人杀死。丁县公安机关侦破了此案,并将李某逮捕归案。本案应当由()进行审判。

  • A、甲县人民法院
  • B、乙县人民法院
  • C、丁县人民法院
  • D、丙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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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王某伙同赵某长期在甲市乙县实施抢劫、盗窃等犯罪活动,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并移交甲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在该案审理过程中.发现王某在丙市丁县还犯有故意杀人罪,于是裁定中止审理。该案重新侦查后,应当移交哪一人民法院审理?( )A.甲市中级人民法院B.乙县人民法院C.丙市中级人民法院D.丁县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A

本题考查一般地域管辖的原则。对于地域管辖.我国《刑事诉讼法》确定了两个原则:一是犯罪地管辖为主,被告人居住地管辖为辅;二是最初受理的法院管辖为主,主要犯罪地的法院管辖为辅。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的规定,两个以上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管辖;尚未开庭审判的,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被告人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本题王某和赵某已经交由甲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判.而王某所犯故意杀人罪又须与其抢劫、盗窃等犯罪合并审理,故王某所犯故意杀人罪侦查终结后,仍应当移交甲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第2题:

甲县的李某与乙县的张某在丙县签订了一份合同,将李某位于丁县的商品房卖给张某。后李某反悔,打电话告诉张某已将该住房卖给他人并且已经过户,张某想追究李某的法律责任,应向何地法院起诉?()

A、甲县

B、乙县

C、丙县

D、丁县


参考答案:A

第3题:

李某居住在甲县,在乙县盗窃后流窜至丙市的丁县抢劫,并将两名受害人杀死。丁县公安机关侦破了此案,并将李某逮捕归案。本案的管辖法院是()。

A.甲县人民法院

B.乙县人民法院

C.丁县人民法院

D.丙市人民法院


参考答案:D

第4题:

李某居住在甲县,在乙县盗窃后流窜至丙市的丁县抢劫,并将两名受害人杀死。丁县公安机关侦破了此案,并将李某逮捕归案。本案的管辖法院是()。

  • A、甲县人民法院
  • B、乙县人民法院
  • C、丁县人民法院
  • D、丙市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D

第5题:

小李,甲县人,就读于乙市某高校,大学二年级时应征入伍,在丙市服役,退出现役后未复学,后到丁县和同学合伙创业。小李的退役安置地应当为()。

A:甲县
B:乙市
C:丙市
D:丁县

答案:A
解析: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十条规定:“退役士兵安置地为退役士兵入伍时的户口所在地。但是,入伍时是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的退役士兵,退出现役后不复学的,其安置地为入学前的户口所在地。”本案例中,小李退役后没有复学,故其安置地应为入学前的户口所在地甲县。故本题选A。

第6题:

李某居住在甲县,在乙县盗窃后流窜到丙市的丁县抢劫,并将两名受害人杀死。丁县公安机关侦破了此案,并将李某逮捕归案。本案的管辖法院是()。

A、甲县人民法院

B、乙县人民法院

C、丁县人民法院

D、丙市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D

第7题:

(2018年)某危险品运输船只突发沉船事故,有危险品流入河道内。事发地点属甲市乙县辖区,事发后甲市乙县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然而,被污染水域已扩大到下游本省丙市丁县。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该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应当由( )。

A.乙县负责,丁县配合
B.乙县和丁县共同负责
C.甲市负责.丙市配合
D.甲市和丙市共同负责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体制。县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负责。涉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由有关行政区域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负责,或者由各有关行政区域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共同负责。

第8题:

李某系甲县农民,2006年到乙市打工期间因盗窃被公安机关抓捕归案,在讯问过程中,李某供述其还在2004年至2005年间在甲县实施抢劫行为多次,共抢劫财物价值5万余元;还在甲县对邻居张某敲诈勒索,迫使其将5000元人民币交给了后来到丙县打工的李某。本案中,对李某享有刑事审判管辖权的法院是( )

A.甲县人民法院

B.乙市人民法院

C.丙县人民法院

D.只有甲县或乙市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正确答案:ABC
本题考查我国刑诉法关于审判管辖的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刑诉法解释》第2条规定:“犯罪地是指犯罪行为发生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财产犯罪,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分子实际取得财产的犯罪结果发生地。”本案中,李某在乙市实施了盗窃罪行为,在甲县实施了抢劫罪和敲诈勒索罪行为,因此甲县、乙市法院都有管辖权。但由于敲诈勒索罪是财产犯罪,根据《刑诉法解释》第2条的规定,犯罪地和犯罪分子实际取得财产地都是犯罪地,因此本案的正确答案是ABC。可见,《刑诉法解释》第2条的规定实际上是对刑事诉讼法的扩张解释。当几个法院同时对一个案件享有管辖权时就发生了管辖权竞合。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5条的规定:“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

第9题:

王某伙同赵某长期在甲市乙县实施抢劫、盗窃等犯罪活动,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并移交 甲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在该案审理过程中,发现王某在丙市丁县还犯有故意杀人罪,于是中 止审理。该案重新侦查后,应当移交()。
A.甲市中级人民法院 B.乙县人民法院
C.丙市中级人民法院 D. 丁县人民法院


答案:A
解析:
对于地区管辖,《刑事诉讼法》确定了两个原则:一是犯罪地管辖为主,被告人居住地管 辖为辅;二是最初受理的法院管辖为主,主要犯罪地的法院管辖为辅。同时,根据《刑诉解释》第17条的规定,两 个以上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管辖。尚未开庭审判的,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 送被告人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本题王某和赵某已经交由甲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判,而王某所犯故意 杀人罪又须与其抢劫、盗窃等犯罪合并审理,故王某所犯故意杀人罪侦查终结后,仍应当移交甲市中级人民法 院审理。

第10题:

张某为实施抢劫在甲县准备作案工具,在乙县抢劫作案两起,到丙县销赃,逃到丁县后被抓获。对此案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是()

  • A、甲县公安机关
  • B、乙县公安机关
  • C、丙县公安机关
  • D、丁县公安机关

正确答案: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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