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发生的亏损额,延续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年。
第1题:
某国有企业1997年度发生亏损,根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该亏损额可以用以后纳税年度的所得逐年弥补,但延续弥补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 。
A.1999年
B.2000年
C.2001年
D.2002年
第2题:
纳税人发生年度亏损的,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延续弥补期最长不得得超过( )。
A.5年
B.3年
C.10年
D.6年
第3题:
A.6年
B.5年
C.4年
D.3年
第4题: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第5题:
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发生年度亏损的,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一下纳税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延续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3年。( )
A.正确
B.错误
第6题:
企业所得税规定,纳税人发生年度亏损的,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延续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3年。( )
A.正确
B.错误
第7题:
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发生的经营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的年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是延续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5年。( )
第8题:
A、IO年
B、5年
C、3年
D、2年
第9题:
某国有企业2003年度发生亏损,根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的规定,该亏损额可以用以后纳税年度的所得逐年弥补,但延续弥补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
A.2005年
B.2006年
C.2006年
D.2008年
第10题: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