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公司首席风险官连续()次不参加培训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题目

期货公司首席风险官连续()次不参加培训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等监管措施。

  • A、2
  • B、3
  • C、4
  • D、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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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期货公司首席风险官应当按时参加中国证监会组织或者认可的培训,如果期货公司首席风险官( )不参加培训或者成绩不合格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等监管措施。

A.两次
B.连续两次
C.三次
D.连续三次

答案:B
解析:
根据《期货公司首席风险官管理规定(试行)》第33条的规定,期货公司首席风险官应当按时参加中国证监会组织或者认可的培训。期货公司首席风险官连续两次不参加培训,或者连续两次培训考试成绩不合格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等监管措施。

第2题:

期货公司首席风险官应当按时参加中国证监会组织或者认可的培训,连续2次不参加培训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有权责令更换。( )


答案:错
解析:
《期货公司首席风险官管理规定(试行)》第三十三条规定,首席风险官应当按时参加中国证监会组织或者认可的培训。首席风险官连续2次不参加培训,或者连续2次培训考试成绩不合格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等监管措施。

第3题:

首席风险官连续( )次不参加培训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对其采取监管措施。

A.4

B.5

C.2

D.3


正确答案:C
【解析】根据《期货公司首席风险官管理规定(试行)》第三十三条规定,首席风险官应当按时参加中国证监会组织或者认可的培训。首席风险官连续两次不参加培训,或者连续两次培训成绩不合格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采取监管谈话、出示警示函等监管措施。

第4题:

期货公司首席风险官不履行职责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有权责令更换。( )


答案:对
解析:
根据《期货公司首席风险官管理规定(试行)》第29条的规定,酋席风险宫不履行职责或者有第13条所列行为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依照《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对首席风险官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更换等监管措施;情节严重的,认定其为不适当人选。

第5题: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将( )记入期货公司及首席风险官诚信档案。

A.首席风险官的培训情况和考试成绩
B.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首席风险官采取的监管措施
C.首席风险官的身份、学历、学位证明
D.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的与首席风险官有关的其他事项

答案:A,B,D
解析:
《期货公司首席风险官管理规定(试行)》第三十四条规定,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将下列事项记入期货公司及首席风险官诚信档案:(一)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首席风险官采取的监管措施;(二)首席风险官的培训情况和考试成绩;(三)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的与首席风险官有关的其他事项。

第6题:

期货公司首席风险官连续( )次不参加培训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采取篮管谈话、出具警示函等监管措施。

A.2
B.3
C.4
D.5

答案:A
解析:
《期货公司首席风险官管理规定(试行)》第三十三条规定,首席风险官连续2次不参加培训,或者连续2次培训考试成绩不合格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等监管措施

第7题:

期货公司首席风险官应当按时参加中国证监会组织或者认可的培训。期货公司首席风险官(  )不参加培训,或者连续2次培训考试成绩不合格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等监管措施。

A.2次
B.连续2次
C.3次
D.连续3次

答案:B
解析:
根据《期货公司首席风险官管理规定(试行)》第33条的规定,期货公司首席风险官应当按时参加中国证监会组织或者认可的培训。期货公司首席风险官连续两次不参加培训,或者连续两次培训考试成绩不合格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等监管措施。

第8题:

首席风险官应当按时参加中国证监会组织或者认可的培训,如果首席风险官(),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等监管措施。


A.某次培训缺席

B.连续两次培训考试成绩不合格

C.连续两次不参加培训

D.某次培训考试成绩不合格

答案:B,C
解析:
《期货公司首席风险官管理规定(试行)》第三十三条规定,首席风险官应当按时参加中国证监会组织或者认可的培训。首席风险官连续两次不参加培训,或者连续两次培训考试成绩不合格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等监管措施。

第9题:

首席风险官连续( )次不参加培训,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等监管措施。

A.1
B.2
C.3
D.5

答案:B
解析:
《期货公司首席风险官管理规定(试行)》第三十三条,首席风险官连续两次不参加培训。或者连续两次培训考试成绩不合格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等监管措施。故本题答案为B。

第10题:

期货公司首席风险官连续( )次不参加培训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等监管措施。

A.2
B.3
C.4
D.5

答案:A
解析:
《期货公司首席风险官管理规定(试行)》第三十三条规定,首席风险官连续两次不参加培训,或者连续两次培训考试成绩不合格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等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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