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合分配干粉灭火系统保护的防护区与保护对象之和不得超过()。

题目

组合分配干粉灭火系统保护的防护区与保护对象之和不得超过()。

  • A、5个
  • B、6个
  • C、7个
  • D、8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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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对气体灭火系统设置的一般要求错误的是( )。

A.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防护区采用组合分配系统时,一个组合分配系统所保护的防护区不应超过8个
B.组合分配系统的灭火剂储存量,应按全部防护区的储存量之和确定,灭火系统的灭火剂储存量,应为防护区设计用量与储存容器的剩余量和管网内的剩余量之和
C.同一防护区内的预制灭火系统装置多于1台时,必须能同时启动,其动作响应时差不得大于2s
D.灭火系统的储存装置72小时内不能重新充装恢复工作的,应按系统原储存量的100%设置备用量

答案:B
解析:
选项A,详见2017版教材3.1.4:“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防护区采用组合分配系统时,一个组合分配系统所保护的防护区不应超过8个”,故A正确:选项B,详见2017版教材3.1.5:“组合分配系统的灭火剂储存量,应按储存量最大的防护区确定”,故B错误;选项C,详见2017版教材3.1.15:“同一防护区内的预制灭火系统装置多于1台时,必须能同时启动,其动作响应时差不得大于2s”,故C正确;选项D,详见2017版教材3.1.7:“灭火系统的储存装置72小时内不能重新充装恢复工作的,应按系统原储存量的100%设置备用量”,故D正确。

第2题:

气体灭火系统安装完成以后应进行调试,对于组合分配系统,调试时应选取( )防护区或保护对象进行系统手动、自动模拟启动试验,并应合格。

A.全部
B.防护区或保护对象总数(不足5个按5个计)的20%
C.任意一个防护区或保护对象
D.所需灭火剂储存量最大的防护区或保护对象

答案:A
解析:
2020版教材P 268
调试时,应对所有防护区或保护对象按本规范第E.2节的规定进行系统手动、自动模拟启动试验,并应合格。

第3题:

某大型钢铁企业设置了预制干粉灭火装置。下列关于该装置设置要求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一个防护区或保护对象所用预制干粉灭火装置最多不得超过4套,并应同时启动,其动作响应时间差不得大于4s

B.一个防护区或保护对象所用预制干粉灭火装置最多不得超过8套,并应同时启动,其动作响应时间差不得大于2s

C.一个防护区或保护对象所用预制干粉灭火装置最多不得超过8套,并应同时启动,其动作响应时间差不得大于4s

D.一个防护区或保护对象所用预制干粉灭火装置最多不得超过4套,并应同时启动,其动作响应时间差不得大于2s


答案:D

第4题:

组合分配干粉灭火系统中,当防护区与保护对象之和超过( )个时,或者在喷放后( )h内不能恢复到正常工作状态时,灭火剂应有备用量。

A.4,24
B.5,24
C.4,48
D.5,48

答案:D
解析:
根据《干粉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47—20043.1.7,组合分配系统当防护区与保护对象之和超过5个时,或者在喷放后48h内不能恢复到正常工作状态时,灭火剂应有备用量。备用量不应小于系统设计的储存量。P333-338

第5题:

关于干粉灭火系统的规定,以下选项中错误的是( )。

A.防护区围护结构及门、窗的允许压力不宜小于1200Pa
B.可燃气体,易燃、可燃液体和可熔化固体火灾宜采用碳酸氢钠干粉灭火剂
C.组合分配系统保护的防护区与保护对象之和不得超过8个
D.局部灭火系统保护对象为可燃液体时,液面至容器缘口的距离不得小于120mm

答案:D
解析:
当保护对象为可燃液体时,液面至容器缘口的距离不得小于150mm。

第6题:

下列关于干粉灭火系统的设计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组合分配系统保护的防护区与保护对象之和不得超过5个
B.全淹没灭火系统的干粉喷射时间不应大于60s
C.防护区应设泄压口,并宜设在外墙上,高度应大于防护区净高的2/3
D.室内局部应用灭火系统的干粉喷射时间不应小于60s
E.室外或有复燃危险的室内局部应用灭火系统的干粉喷射时间不应小于30s

答案:A,B,D,E
解析:
选项A,详见2017版教材3.1.7:“组合分配系统保护的防护区与保护对象之和不得超过8个。当防护区与保护对象之和超过5个时,或者在喷放后48h内不能恢复到正常工作状态时,灭火剂应有备用量。备用量不应小于系统设计的储存量”,故A错误:选项B,详见2017版教材3.2.3:“全淹没灭火系统的干粉喷射时间不应大于30s”,故B错误;选项C,详见2017版教材312.5:“防护区应设泄压口,并宜设在外墙上,其高度应大于防护区净高的2/3”,故C正确:选项D,详见2017版教材3.3.2:“室内局部应用灭火系统的干粉喷射时间不应小于30s:室外或有复燃危险的室内局部应用灭火系统的干粉喷射时间不应小于60s”,故D、E错误。

第7题:

某建筑设置了组合分配干粉灭火系统。下列关于该系统的保护对象数量的说法,正确的是( )。

A.防护区与保护对象之和不得超过4个
B.防护区与保护对象之和不应少于4个
C.防护区与保护对象之和不应少于8个
D.防护区与保护对象之和不得超过8个

答案:D
解析:
根据《干粉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47—20043.1.7,组合分配系统保护的防护区与保护对象之和不得超过8个。P333-338

第8题:

下列关于干粉灭火系统的相关说法中,符合规定的有()

A.组合分配系统当防护区与保护对象之和超过5个时,或者在喷放后48h内不能恢复到正常工作状态时,灭火剂应有备用量
B.采用全淹没灭火系统的防护区,喷放干粉时不能自动关闭的防护区开口,其总面积不应大于该防护区总内表面积的10%,且开口不应设在底面
C.采用局部应用灭火系统的保护对象周围的空气流动速度不应大于2m/s
D.可燃气体,易燃、可燃液体和可熔化固体火灾宜采用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剂
E.组合分配系统保护的防护区与保护对象之和不得超过8个

答案:A,C,E
解析:
采用全淹没灭火系统的防护区,应符合下列规定:1喷放干粉时不能自动关闭的防护区开口,其总面积不应大于该防护区总内表面积的15%,且开口不应设在底面。2防护区的围护结构及门、窗的耐火极限不应小于0.50h,吊顶的耐火极限不应小于0.25h;围护结构及门、窗的允许压力不宜小于1200Pa。采用局部应用灭火系统的保护对象应符合下列规定:1保护对象周围的空气流动速度不应大于2m/s。必要时,应采取挡风措施。2在喷头和保护对象之间,喷头喷射角范围内不应有遮挡物。3当保护对象为可燃液体时,液面至容器缘口的距离不得小于150mm。
可燃气体,易燃、可燃液体和可熔化固体火灾宜采用碳酸氢钠干粉灭火剂;可燃固体表面火灾应采用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剂。
组合分配系统的灭火剂储存量不应小于所需储存量最多的一个防护区或保护对象的储存量。
组合分配系统保护的防护区与保护对象之和不得超过8个。当防护区与保护对象之和超过5个时,或者在喷放后48h内不能恢复到正常工作状态时,灭火剂应有备用量。备用量不应小于系统设计的储存量。

第9题:

对于气体灭火系统,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防护区采用组合分配系统时,一个组合分配系统所保护的防护区不应超过()个

A.4
B.6
C.8
D.10

答案:C
解析: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防护区采用组合分配系统时,一个组合分配系统所保护的防护区不应超过8个

第10题:

()是指用一套灭火剂储存装置保护一个防护区或保护对象的灭火系统。


A.管网灭火系统

B.单元独立灭火系统

C.组合分配灭火系统

D.局部应用气体灭火系统

答案:B
解析:
单元独立灭火系统是指用一套灭火剂储存装置保护一个防护区或保护对象的灭火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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