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年2月17日15时许,H省W县某建筑公司承建的某发电厂一

题目

某年2月17日15时许,H省W县某建筑公司承建的某发电厂一期工程3#机组冷却塔施工现场发生一起高处作业坠落事故,造成7人死亡。 事故发生过程: 某发电厂一期工程项目经S省发展计划委员会批准建设。由S省某电力建设公司中标建设,其中3#机组冷却塔工程分包给H省W县某建筑公司承建,S省某工程监理公司进行工程监理。由于不具备冬季施工条件,该工程已停止作业,停止作业时间为事发前一年10月15日至事发当年3月1日。 2月16日下午16时,H省W县某建筑公司分包承建的发电厂一期工程3#机组冷却塔施工项目执行经理在未得到总包许可的前提下,带领所属施工人员来到工地。17时,组织所属施工人员进行体检、照相,准备办理“安全上岗证”,进行3#冷却塔井架吊桥平台拆除作业前的准备。2月17日上午,H省W县某建筑公司现场负责人安排施工班长组织拆除作业前的技术交底工作。当日下午13时许,班长王某在施工现场组织了班前会,交待了施工操作规程后,带领11名工人沿井架爬梯步道上到井架吊桥平台,进行平台下降作业。 冷却塔吊桥平台是冷却塔施工的高空运料平台,由前桥、后桥两部分组成,连接方式为伸缩式,其中前桥共分为四节,根据施工需要可以伸缩。整个吊桥平台靠11个倒链拉结在竖井架上,吊桥降落施工时,受力的手拉倒链应同时匀速降落,且受力倒链与备用倒链依次倒换。 15时许,吊桥平台下降lm后(总高度为46.25m),根据下降距离,需要调整倒链。此时在可伸缩的前桥平台左端的操作工张某在没有使挂设的备用倒链受力的情况下,就将受力倒链解掉,使平台前桥前端两侧倒链受力不均,造成前桥平台失去平衡。按操作规程要求,吊桥平台拆除前应先将前桥收缩起来,由前向后逐步收缩,最后用倒链封死,然后将平台降至底部。此次作业前,四节吊桥只收缩两节半,还留一节半在外,未全部收缩进来。在班长的指挥下又有4人赶到前桥左端,在没采取任何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去拉升倒链,造成倾斜加剧,前桥自重和动荷载及相应的力将作为滑道用的首桥槽钢下翼冲击变形,前桥掉出轨道,班长王某等7人从高处坠落,当场死亡5人,重伤二人。 施工现场地面人员发现情况后,紧急呼叫120,与该单位车辆一起立即将坠落人员送至J市人民医院抢救,至当日16时40分,重伤2人经抢救无效先后死亡。这起事故的经济赔偿为平均每位死者16.5万元,重伤2人的抢救费用为3.6万元,事故造成停工经济损失为80万元。 这起事故损失多少工作日?直接经济损失是多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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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飞龙公司将建筑新厂房这一项目工程经过招标形式,交由某建筑公司承建,为保证建筑工程按期完成并保证质量,飞龙公司可以要求建筑公司投保( )。

A.履约保证保险

B.建筑工程保险

C.信用保险

D.责任保险


参考答案:A
解析:履约保证保险承保工程所有人因承包人不能按质按量交付工程而蒙受的经济损失。

第2题:

共用题干
甲县的葛某和乙县的许某分别拥有位于丙县的云峰公司50%的股份。后由于二人经营理念不合,已连续四年未召开股东会,无法形成股东会决议。许某遂向法院请求解散公司,并在法院受理后申请保全公司的主要资产(位于丁县的一块土地的使用权)。请回答第95-97题。

关于本案当事人的表述,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许某是原告
B:葛某是被告
C:云峰公司可以是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D:云峰公司可以是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答案:A
解析:
本案是云峰公司的两个股东许某与葛某就云峰公司是否解散发生的争议,根据《公司法解释(二)》第4条的规定,股东就公司解散提起诉讼的,应以公司为被告。因此,许某是本案的原告,云峰公司是本案的被告。故选项A是正确的,选项B、C、D都是不正确的。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6条的规定,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选项C的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其余选项的法院均无管辖权。


根据民事诉讼诉的种类的相关理论,许某提出公司解散的诉讼实际上是要消灭公司股东之间的法律关系,因此,属于变更之诉,而非给付之诉。故选项A是不正确的,根据《公司法解释(二)》第3条的规定,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时,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或者证据保全的,在股东提供担保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形下,人民法院可予以保全。因此,B项错在后半句,法院是可以作出保全决定的。许某应当提供担保且采取的保全措施不应当影响公司正常经营,CD正确。

第3题:

A省B县烟花爆竹批发企业某土产公司委托某危险品运输公司将其从C省D县某鞭炮生产厂购买的烟花爆竹运回,应由( )向( )公安机关申请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

A.某土产公司 B县

B.某危险品运输公司 B县

C.某鞭炮生产厂 B县

D.某危险品运输公司 D县


【正确答案:】A

第4题:

许某,女,:25 岁,某公司行政秘书。 许某与刘某谈了一段时间的朋友后,刘某提出分手。许某觉得受到了极大伤害,非常愤怒。为报复刘某,许某持刘某还未及取走的信用卡到几家商场以刘某的名义购买了8000 余元的物品。刘某发现后要求许某退还信用卡并归还其所消费的钱款,许某坚决不还,刘某报案,许某被抓获。试分析:对于许某的行为应当如何认定和处理?为什么?


正确答案: (1)许某的行为构成侵占罪。
(2)许某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其行为构成侵占罪。
(3)许某冒用他人名义使用信用卡的行为实质上是对其所保管的他人财物的侵占,故而其行为不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第5题:

常年居住在Y省A县的王某早年丧妻,独自一人将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养大成人。大儿子王甲居住在Y省B县,二儿子王乙居住在Y省C县,女儿王丙居住在W省D县。2000年以来,王某的日常生活费主要来自大儿子王甲每月给的800元生活费。2008年,由于物价上涨,王某要求二儿子王乙每月也给一些生活费,但王乙拒绝。王某将王乙告到法院,要求王乙每月支付给自己赡养费500元。根据上述事实,关于对本案享有管辖权的法院,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Y省A县法院
  • B、Y省B县法院
  • C、Y省C县法院
  • D、W省D县法院

正确答案:A,B,C,D

第6题:

共用题干
甲县的葛某和乙县的许某分别拥有位于丙县的云峰公司50%的股份。后由于二人经营理念不合,已连续四年未召开股东会,无法形成股东会决议。许某遂向法院请求解散公司,并在法院受理后申请保全公司的主要资产(位于丁县的一块土地的使用权)。请回答第95-97题。

依据法律,对本案享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A:甲县法院
B:乙县法院
C:丙县法院
D:丁县法院

答案:C
解析:
本案是云峰公司的两个股东许某与葛某就云峰公司是否解散发生的争议,根据《公司法解释(二)》第4条的规定,股东就公司解散提起诉讼的,应以公司为被告。因此,许某是本案的原告,云峰公司是本案的被告。故选项A是正确的,选项B、C、D都是不正确的。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6条的规定,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选项C的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其余选项的法院均无管辖权。


根据民事诉讼诉的种类的相关理论,许某提出公司解散的诉讼实际上是要消灭公司股东之间的法律关系,因此,属于变更之诉,而非给付之诉。故选项A是不正确的,根据《公司法解释(二)》第3条的规定,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时,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或者证据保全的,在股东提供担保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形下,人民法院可予以保全。因此,B项错在后半句,法院是可以作出保全决定的。许某应当提供担保且采取的保全措施不应当影响公司正常经营,CD正确。

第7题:

共用题干
甲县的葛某和乙县的许某分别拥有位于丙县的云峰公司50%的股份。后由于二人经营理念不合,已连续四年未召开股东会,无法形成股东会决议。许某遂向法院请求解散公司,并在法院受理后申请保全公司的主要资产(位于丁县的一块土地的使用权)。请回答第95-97题。

关于许某的财产保全申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本案是给付之诉,法院可作出保全裁定
B:本案是变更之诉,法院不可作出保全裁定
C:许某在申请保全时应提供担保
D:如果法院认为采取保全措施将影响云峰公司的正常经营,应驳回保全申请

答案:C,D
解析:
本案是云峰公司的两个股东许某与葛某就云峰公司是否解散发生的争议,根据《公司法解释(二)》第4条的规定,股东就公司解散提起诉讼的,应以公司为被告。因此,许某是本案的原告,云峰公司是本案的被告。故选项A是正确的,选项B、C、D都是不正确的。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6条的规定,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选项C的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其余选项的法院均无管辖权。


根据民事诉讼诉的种类的相关理论,许某提出公司解散的诉讼实际上是要消灭公司股东之间的法律关系,因此,属于变更之诉,而非给付之诉。故选项A是不正确的,根据《公司法解释(二)》第3条的规定,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时,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或者证据保全的,在股东提供担保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形下,人民法院可予以保全。因此,B项错在后半句,法院是可以作出保全决定的。许某应当提供担保且采取的保全措施不应当影响公司正常经营,CD正确。

第8题:

某建筑公司与某钢厂于某年5月签订钢材买卖合同,交货期为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至次年4月底,货款一次付清。某建筑公司依约给付了全部货款,但某钢厂因生产能力有限,且钢材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至次年4月底,仅向某建筑公司给付一半钢材。某建筑公司经多次催告,某钢厂仍未能依约履行。为不影响I程进度,某建筑公司提出终止与某钢厂签订的合同,并采取其他措施加以补救。但某钢厂不同意,而且在生产形势好转的情况下,请求某建筑公司继续提货。但某建筑公司因其建设工程已完I,不再需要钢材,故请求某钢厂退回多付的货款。为此双方协商不成.某建筑公司遂诉至法院。

问:本案应如何处理?


参考答案:

《合同法》第94条第4项明确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另一方当事人可解除合同。本案当事人某钢厂在交货期限届满时仅向某建筑公司给付一半钢材,某钢厂的行为则构成部分迟延履行。因某钢厂迟延履行部分债务的行为致使某建筑公司不能实现其合同目的,其建设工程不能按期完工。
在此情况下,某建筑公司享有合同解除权,而且根据法律的规定.这种解除权的行使可以不经催告.只要某建筑公司通知了某钢厂.即发生解除合同的效力。
因此.可以认为,某建筑公司与某钢厂的合同已经解除,某建筑公司自然没有义务接受给付,而且某钢厂多收的货款应返还给某建筑公司。如果某钢厂的违约行为给某建筑公司造成损害的.某建筑公司还可请求某钢厂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9题:

甲县的葛某和乙县的许某分别拥有位于丙县的云峰公司50%的股份。后由于二人经营理念不合,已连续四年未召开股东会,无法形成股东会决议。许某遂向法院请求解散公司,并在法院受理后申请保全公司的主要资产(位于丁县的一块土地的使用权)。 关于本案中仲裁庭组成,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京发公司有权选定李某为本案仲裁员 
  • B、仲裁委主任有权指定张某为本案仲裁员 
  • C、仲裁委主任有权指定刘某为首席仲裁员 
  • D、本案仲裁庭的组成合法

正确答案:A,B,C,D

第10题:

刘某欲从B省C县购进非种用动物到A省D县,到达目的地后,刘某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向()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告,并接受监督检查。

  • A、A省
  • B、B省
  • C、C县
  • D、D县

正确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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