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时期,有张三和李四是邻居,但双方关系很差,互相仇视。张三某日

题目

秦朝时期,有张三和李四是邻居,但双方关系很差,互相仇视。张三某日到县令处告发李四,称李四在家偷习《诗》、《书》(秦律规定,有敢偶语《诗》、《书》者,处弃市),要求县令对李四定罪。经县令调查,张三告发之事纯属捏造,是张三为泄私愤而编造的。根据案情,本案如何处理?

  • A、张三积极向官府报告可能存在的犯罪,即使错误,亦不构成犯罪
  • B、张三为泄私愤而诬告李四,构成诬告罪,但因未造成损失,从轻发落
  • C、张三的行为构成诬告罪,以诬告罪惩处
  • D、张三的行为构成诬告罪,处以弃市的刑罚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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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张三受甲厂委托为其开发一种新型节能灯,双方未约定专利申请权归属。其后,张三找来朋友李四帮助自己收集和整理资料。发明完成后,专利申请权属于( )。

A.张三

B.甲厂

C.张三和甲厂

D.张三和李四


正确答案:A
解析:我国专利法第8条规定,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由于甲厂和张三未约定专利申请权归属,而李四只是帮助收集和整理材料,因此发明完成后,专利申请权属于张三。

第2题:

秦朝时期,有张三和李四是邻居,但双方关系很差,互相仇视。张三某日到县令处告发李四,称李四与自家的同母异父的妹妹王五通奸(秦律规定,同母异父兄妹通奸,处弃市),要求县令对李四定罪。经县令调查,张三告发之事纯属捏造,是张三为泄私愤而编造的。据案情本案如何处理?( )。

A.张三积极向官府报告可能存在的犯罪,即使错误,亦不构成犯罪

B.张三为泄私愤而诬告李四,构成诬告罪,但应未造成损失,从轻发落

C.张三的行为构成诬告罪,以诬告罪惩处

D.张三的行为构成诬告罪,处以弃市的刑罚


正确答案:D
【考点】秦朝诬告反坐制度
    【解析】首先,根据秦律,故意捏造事实与罪名诬告他人,即构成诬告罪,张三为泄私愤捏造事实,告发李四与王五通奸,构成诬告罪。同时.秦律规定,诬告者实行反坐原则,即以被诬告的人所受的处罚,反过来制裁诬告者。因此。本案中,诬告者张三应当受到他诬告李四的通奸罪的处罚,即弃市。故答案为D。

第3题:

秦朝时期,张三和李四是邻居,但双方关系很差,互相仇视.某日,张三到县令处告发,称李四在家偷习《诗》、《书》(秦律规定,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要求县令对李四定罪.经县令调查,张三告发之事纯属捏造.根据案情,本案应如何处理?( )

A.张三积极向官府报告可能存在的犯罪,即使错误,亦不构成犯罪

B.张三为泄私愤而诬告李四,构成诬告罪,但因未造成损失,从轻发落

C.张三的行为构成诬告罪,以诬告罪惩处

D.张三的行为构成诬告罪,处以弃市的刑罚


正确答案:D
15.答案:D 考点:秦律的规定讲解:首先,根据秦律,故意捏造事实与罪名诬告他人,即构成诬告罪,张三为泄 {贲捏造事实,告发李四,构成诬告罪。同时,秦律规定对诬告者实行反坐原则,即以被诬告者所受的处罚,来制裁诬告者。因此,本案中,张三应当受到他诬告李四偷习《诗》、《书》罪的处罚,即弃市。故答案为D项。

第4题:

“张三和李四都是大学生”和“张三与李四是大学同学”。这两个判断()

A.都是关系判断

B.前者是关系判断,后者是联言判断

C.都是性质判断

D.前者是联言判断,后者是关系判断


参考答案:D

第5题:

张三向李四借了30万元人民币,双方订立了书面合同,约定以张三自有的一辆小汽车作担保,双方办理了登记,张三把小汽车交给了李四。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张三是抵押人,李四是抵押权人

B.担保物权自登记时设立

C.李四擅自使用小汽车,造成小汽车损坏的,需要向张三赔偿

D.张三和李四可以约定,到期张三未能偿还借款的,李四可以得到小汽车所有权,以冲抵债务


正确答案:C
C。解析:《物权法》第179条第1款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第208条第1款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从上述两条,张三和李四约定的是动产质押,张三是出质人,李四是质权人。A项是错误的。第212条规定:“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B项是错误的。第214条规定:“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给出质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可见,法律没有禁止质权人在未得到出质人许可时使用质押财产,只不过在给出质人造成损害时,质权人需要承担赔偿责任。c项是正确的。第211条规定:“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满前,不得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法律明文禁止约定流质条款,因此D项错误。本题应选C项。

第6题:

张三和李四是大学同学,张三对李四不满,写了一份丑化李四的短文发布在其在某网站开设的微博上。李四发现后联系某网站要求删除该微博,某网站不予理会,致使李四遭受的损害扩大。关于扩大损害部分的责任承担,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张三承担全部责任

B.某网站承担全部责任

C.张三和某网站承担连带责任

D.张三和某网站承担按份责任


本题答案:C

第7题:

张三和李四积怨已久。某日,双方又因一小事发生争执。张三气不过,找到其兄弟赵六,二人合谋,埋伏在李四回家的路上把李四痛揍了一顿。请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张三和赵六的行为构成共同侵权行为

B.张三和赵六的行为构成共同危险行为

C.张三和赵六对李四承担连带责任

D.李四有权请求张三承担全部责任


正确答案:ACD

第8题:

张三和李四是同事,某天,双方因生活琐事发生争吵,张三-怒之下,挥刀砍向李四,+致李四重伤.事后,张三和李四在中间人的主持下,达成“私了”,由张三赔偿李四10万元,李四不向公安部门报告.后因群众举报,公安部门立案侦查之后,移送检察院.最后,法院判处张三有期徒刑10年,同时判决张三向李四承担民事责任.就本案而言,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

A.因为“私了”是违反法律规定的,不受法律保护,此案中张三和李四之间没有形成法律关系

B.引起张三与司法机关之间的法律关系的法律事实属于法律事件

C.该案件中,张三和法院之间的法律关系是保护性法律关系、隶属性法律关系

D.法院判决张三向李四承担民事责任所形成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法律关系中张三的义务是绝对义务


正确答案:ABD
54.答案:A、B、D 考点:法律关系讲解:法律关系是人与人之间的合法(符合法律规范)的法律关系。严重刑事案件中的“私了”是为我国法律所禁止的,不受法律保护。但此案中,经过法院判决之后,张三因为侵权而需对李四承担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从而在二者之间形成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法律关系。此赔偿关系中张三的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是李四,因此,该义务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因此,A、D项均错误。引起张三与司法机关之间法律关系的法律事实是张三砍伤李四的伤害行为,不是法律事件。法律行为是人的主观意志可以控制的,而法律事件是人的主观意志不能控制的。因此, B项错误。由合法行为引起因而不需要法律制裁的法律关系是调整性法律关系;由违法行为引起而需要法律制裁的法律关系是保护性法律关系。按照主体在法律关系中的地位不同,可以分为平权性法律关系和隶属性法律关系,前者主体地位是平等的,后者彼此之间不平等。引起张三和司法机关之间法律关系产生的是张三的伤害行为,并且作为制裁的对象,张三和法院之间的地位是不平等的。因此,此关系是保护性法律关系、隶属性法律关系。

第9题:

张三、李四在路边玩耍,比赛谁扔石头扔得远。王五从路边经过,被石头砸伤。张三、李四是同时扔的石头,无法判断出砸伤王五的石头是谁扔的。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张三和李四的行为构成意思联络的共同侵权行为

B.张三和李四的行为构成无意思联络的共同侵权行为

C.张三和李四的行为构成共同危险行为

D.张三和李四的行为不构成侵权,这是个意外事件


正确答案:C

第10题:

在一起故意伤害案中,张三被李四用棍子打伤,医生王五对张三的伤情作了鉴定,公安机关也取得了现场目击人马六的证言。张三与李四均为未成年人。在本案中,属于案件当事人的是( )。

A.张三和李四的父母

B.张三和李四

C.马六

D.王五


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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