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修律过程中,先后颁布或起草了()

题目

清末修律过程中,先后颁布或起草了()

  • A、《大清律例》
  • B、《大清现行刑律》
  • C、《大清民事诉讼律草案》
  • D、《大清商律草案》
  • E、《大清刑事诉讼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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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清末修律过程中颁布的第一部法律是( )。

A.《大清现行刑律》

B.《钦定大清商律》

C.《法院编制法》

D.《大清民律草案》


正确答案:B
解析:考查要点是清末修律。《钦定大清商律》颁布于1904年;《大清现行刑律》颁布于1910年;《法院编制法》颁布于1910年;《大清民律草案》于1911年起草完毕,但未及颁行,清朝即告覆亡。对比上述时间可知,B项是正确答案。为了考生复习的便利,现将有关清末修律过程中颁布的法律归纳如下:中国近代史上第一部商事法律——《钦定大清商律》;中国近代史上第一部具有近代意义的专门刑法典——《大清新刑律》;中国近代史上第一部专门刑法典——《大清现行刑律》;中国近代史上第一部民法草案——《大清民律草案》;中国近代史上第一部程序法——《大清刑事民事诉讼法》中国近代史上第一部刑事诉讼法律草案——《大清刑事诉讼律草案》;中国近代史上第一部民事诉讼法草案——《大清民事诉讼律草案》;正式确认律师制度的法律——《法院编制法》。

第2题:

清末的变法修律活动直接导致了中华法系的解体。 ( )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A
解析:清末的变法修律直接导致了中华法系的解体,随着修律过程中一系列新的法典法规的出现,中国封建法律制度的格局开始被打破,不仅传统的“诸法合体”的形式被抛弃,而且中华法系“依伦理而轻重其刑”的特点也受到了极大的冲击,清末修律标志着延续几千年的中华法系开始解体。

第3题:

试述清末修律的影响。


参考答案:

晚清修律虽然迫于内忧外患,主观上是一次被动的法律改革,但是在客观上却引发了系列反应,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在中国法制近代化的进程中具有重要地位。
首先,修律直接导致了传统法律体系的解体。修律过程中制定的刑法、民法、商法等草案,无论从体例上还是从内容上,无论从原则上还是从表达术语上,都突破了中华法系的框架,大量沿用西方近代的法律术语,法律原则和制度,且逐步传播并为中国人慢慢接受。中华法系原有的内容、原则、体系等正在慢慢消失,最终走向解体。可以说,新法律的诞生是中国传统法律体系解体的直接原因。
其次,修律为中国法制的近代化奠定了基础。清末修律前后持续了近十年时间,在这十年中,修订法律馆吸收了近代资本主义的法律精神和原则,参照日本、德国、法国等西方国家的成文法体系,根据中国国情初步设计了一套近代意义上的法律制度和司法体制,颁布了相应的法律法规。这些制度和法律虽然实施时间较短,有些甚至还没来得及实施,但是它们在客观上却成为后来南京临时政府和北洋政府法律制度的基础,为中国法律从封闭的传统体系走向开放的近代法制提供了良好的条件,是中国法制近代化必不可少的步骤。
再次,修律直接促进了西方法律思想、法律观念的引进和传播。此次变法修律,是中国自商鞅变法后规模最大的一次变法,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大规模地引进和介绍西方近现代法律思想与制度。为了修律,清廷直接派重臣出洋考察西方法律制度,引进法律思想与观念;修订法律馆等机构有计划地组织翻译了三百多种西方法律文本和法学书籍,并聘请外国专家来华讲授西方法律知识、参与草拟法律草案;大批留学生也积极介绍西方制度与思想。这些都直接促进了西方法律思想、制度和观念的引进和传播,有效改变了中国人的法律观和世界观。


第4题:

★ 清末修律中,正式颁布的法律有、()
A.《大清民律(草案)》
B.《银行则例》
C.《法院编制法》
D.《公司律》


答案:B,C,D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清末修律的内容。《银行则例》是清政府于1911年9月以后颁布的。《法院编制法》是1910年清政府公布的关于法院组织的法规。《大清刑事民事诉讼法》是清末大臣沈家本等人草拟的诉讼法典草案,但因遭各省督抚和礼教派的反对而未实际颁行。修订的《商人通例》9条和《公司律》131条在1904年1月(清光绪二十九年.十二月)奏准颁行,定名为《钦定大清商律》,是清代第一部商律。因此,本题的正确选项为BCD项。

第5题:

关于清末修律的表述,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清末修律进一步完善了中华法系
B.通过修律,清政府收回了“治外法权”
C.清末修律的成果随着清王朝的覆灭而失去影响
D.清末修律改变了中国传统上的“诸法合体”,形成了近代法律体系的雏形

答案:D
解析:
清末修律导致中华法系走向解体,选项A错误。1946年二战结束后,当法国宣布放弃在华特权时,治外法权才在中国寿终正寝,选项B错误。清末修律活动在客观上对后世的立法有着显著的影响:修律导致中华法系走向解体,为中华法律的近代化奠定了基础,且在一定程度上引进和传播了西方近现代法律学说和法律制度,在客观上有助于推动中国资本主义的发展和法学教育的近代化,它的成果并未随着清王朝的覆灭而失去影响,故选项C错误。在形式上,清末修律明确了实体法之间、实体法与程序法之间的差别,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典或法规,改变了中国传统的“诸法合体”的形式,形成了近代法律体系的雏形。在内容上,中华法系的“依伦理而轻重其刑”的特点也受到了极大的冲击。故选项D正确。

第6题:

关于清末修律的表述,正确的有( )。

A.清末修律实现了我国法律的近代化

B.沈家本主持了清末修律活动

C.清末修律使得实体法和程序法的差别得以明确

D.清末修律最主要的成果就是颁布了《大清民律草案》


正确答案:BC
解析:考查要点是清末修律。清末修律使得我国近代法制出现了转型,导致了中华法系最终走向解体,但是也应当看到,清末修律有其局限性,即保留了许多传统礼教的残余,清末修律导致了许多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法律的产生,因此,清末修律并没有实现我国法律的近代化。可见,A项表述错误。沈家本作为我国近代法学的奠基人,精通西方和中国古代法律制度,因此,清政府在袁世凯和张之洞等人的举荐下,推举沈家本和伍廷芳为修订法律大臣,实为合适人选,在沈家本的主持下,清政府进行了一系列的修律活动,可见,修律活动与沈家本息息相关,修律活动也是沈家本对中国法制的伟大贡献。因此,B项是正确答案.清末修律一改以往“诸法合体,实体法和程序法不分”的弊端。可见,C项表述正确。清末修律最主要的成果体现在对刑律的修订,并制颁了《大清现行刑律》和《大清新刑律》。可见,D项表述错误。

第7题:

下列有关清末法制改革的表述错误的是( )。A.清末修律改变了“诸法合体”的编纂形式,明确了实体法之间、实体法和程序法之间的差别B.清末修律过程中,无论是商事法律的修订,还是民事法律的修订,都有日本法学家参与C.清末司法改革使得刑部成为中央最高司法行政机关D.清末制定的《大清刑事诉讼律草案》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诉讼法


正确答案:D
清末修律改变了“诸法合体”的编纂形式,分别制定了刑事法律、民事法律、商事法律及程序法律,从而明确了实体法之间、实体法和程序法之间的差别。故A项表述正确。清末对民事和商事法律的修订过程中。邀请了日本法学家松岗义正、志田钾太郎、冈田朝太郎、小河滋次郎等人参与制定工作。故B项表述正确。清末改刑部为法部,作为全国最高司法行政机关。故C项表述正确。D项错在:清末制定的《大清刑事民事诉讼法》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诉讼法。

第8题:

清末修律制定的《大清民律草案》,由修订法律馆单独起草的民法编有( )。A.总则编B.继承编C.债权编D.物权编


正确答案:ACD
《大清民律草案》共分为五编:总则、债权、物权、亲属和继承。总则、债权、物权三编由修订法律馆单独起草。亲属和继承两编由修订法律馆会同礼学馆起草,但礼学馆是主要起草机构。

第9题:

关于清末修律活动的表述,错误的是(  )。
A.清末修律活动导致了中华法系走向解体
B.清末修律活动最主要的成果主要体现在对刑律的修订上
C.清末修律拉开了中国法律走向近代化的序幕
D.清末修律使得近现代法律知识在中国得到了普及


答案:D
解析:
【精解】D项错在:清末修律使得近现代法律知识在中国得到一定程度的普及,但不是完全普及。注意:c项表述没有错,清末修律拉开了中国法律走向近代化的序幕,但并没有使得中国法律近代化。

第10题:

下列关于清末修律的说法,正确的是、

A、清末修律标志着中华法系的解体
B、清末修律贯穿着仿效西方法律形式,固守中国封建法制的方针
C、清末修律是中国法律发展史上的一次倒退
D、清末修律促进了部分中国人法制观念的形成

答案:A,B,D
解析:
C项是错误的。清末修律为中国法律的近代化奠定了初步基础。通过清末大规模的立法,参照西方资产阶级法律体系和法律原则建立起来的一整套法律制度和司法体制,为其后民国政府法律制度的形成与发展提供了条件。修律活动并不是倒退,而是一种进步,它在客观上有助于推动中国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和教育制度的近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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