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瞒报工资总额或者职工人数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瞒报工资数额()的罚款。
第1题: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者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 )。
A.警告
B.罚款
C.吊销营业执照
D.停业整顿
第2题:
第3题:
用人单位给予女职工生育产假少于( )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
A.30天
B.60天
C.90天
D.180天
第4题:
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时,瞒报工资总额或者职工人数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瞒报工资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第5题:
用人单位瞒报工资总额的,由劳动保障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瞒报工资数额()的罚款。
第6题:
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延长其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按照标准范围,处以多少罚款。
第7题:
第8题: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用人单位下列行为(),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A.无理抗拒、阻挠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
B.不按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要求报送书面材料,隐瞒事实真相,出具伪证或者隐匿、毁灭证据的
C.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拒不履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理决定的
D.打击报复举报人、投诉人的
第9题: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不依法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第10题:
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或者拒不履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理决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