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有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损坏,如何换发、补发?

题目

原有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损坏,如何换发、补发?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污损、破损的,当事人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换发。符合换发条件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换发,并收回原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遗失、灭失,不动产权利人提出补发申请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其门户网站上刊发不动产权利人的遗失、灭失声明后,予以补发。
不动产登记机构补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的,应当将有关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并在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上注明“补发”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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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船舶的国籍证书在哪些情况下应申请换发或补发?()Ⅰ、证书污损不能使用时;Ⅱ、证书在境内遗失时;Ⅲ、原证书有效期届满;Ⅳ、证书在境外遗失,返回我国第一港口时。

A.Ⅰ~Ⅲ

B.Ⅱ~Ⅳ

C.Ⅰ~Ⅳ

D.Ⅰ、Ⅲ、Ⅳ


答案:C

第2题:

机动车驾驶证遗失、损坏或记录填满时,应当向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或换发。


正确答案:√

第3题:

如何补发和换发教师资格证书?


  教师资格证书丢失,由当事人向原颁发教师资格证书的机构申请补发新的教师资格证书。补发前当事人需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声明,宣布遗失的证书作废,然后持登有遗失声明的报刊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补发。补发证书中的所有内容特别是证书的号码必须与原发证书一致,并在备注页内注明补发原因及补发时间。
  教师资格证书损坏影响使用时,持证人可以向原发证机构申请换发。损坏的教师资格证书由补发机构收回备查。换发的证书内容必须与原证书一致,而且也要在证书的备注页中注明换发原因及时间。换发和补发的教师资格证书与原发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第4题: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遗失后,如何办理补发手续?


正确答案: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遗失的,应当及时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声明作废,并到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办理补证手续。申请补发登记证书,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补发登记证申请书和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的原登记证书作废的声明。

第5题:

伤残证件有效期满或者损毁、遗失如何换发或补发证件?


正确答案: (1)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报告(证件损坏的应由县级民政局审查确实不能使用,并签署意见;证件遗失六个月之内确实找不到的应由县民政局签署意见)。
(2)《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原件,换证者提供);登报声明(原件,补证者提供)。
(3)《残疾人员换证登记表》(复印件)。
(4)申请人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四张。
(5)市民政局填写的《残疾军人换证、补证审批表》(一式三份)。

第6题:

学位证书如有遗失或损坏,可由学位授予高校补发。()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参考答案:错误

第7题:

只收取不动产权属证书每本证书10元工本费的情形包括(  )。

A.单独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的
B.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所有权登记的
C.夫妻间不动产权利人变更,申请登记的
D.因不动产权属证书丢失、损坏等原因申请补发、换发证书的
E.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申请不动产登记的

答案:A,B,C,D
解析:
只收取不动产权属证书每本证书10元工本费的情形包括:①单独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的;②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所有权登记的;③夫妻间不动产权利人变更,申请登记的;④因不动产权属证书丢失、损坏等原因申请补发、换发证书的。E项属于免收不动产登记费,含第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工本费的情形。

第8题:

教师资格证书丢失或损毁后如何申请补发、, 换发?


登录重庆市教师资格网“证书补办”栏目,按照教师资格证书的补发、换发流程办理。

第9题:

原有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损害等,如何换发、补发?


正确答案: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破损、填制错误的,当事人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换发。符合换发条件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换发,并收回原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遗失、灭失,不动产权利人提出补发申请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其门户网站上刊发不动产权利人的遗失、灭失声明后,予以补发。
不动产登记机构补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的,应当将有关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并在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上注明“补发”字样。

第10题:

下列关于网银个人证书补发的说法错误的是()。

  • A、USBkey出现问题或遗失,个人证书仍为激活状态
  • B、证书补发后原有效期不变
  • C、个人证书遗失后可以向注册网点申请证书补发
  • D、证书补发后生成新的有效期

正确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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