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的小孩如何申报户口?

题目

收养的小孩如何申报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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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下列不属于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机关是()。

A、被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收养登记机关

B、当初办理收养登记的收养登记机关

C、司法部门

D、公安机关


答案:BCD

第2题:

关于收养与迁移户口,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收养与迁移户口是有密切联系且性质不同的两个法律行为

B.收养属于民事法律关系,户口迁移属于行政法律关系

C.收养关系成立后,需要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或者迁移手续的,由收养人持收养登记证到户口登记机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D.收养关系成立后,需要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或者迁移手续的,由收养人持收养登记证到人民法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参考答案:D

第3题:

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和孤儿的,在()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A、社会福利机构

B、弃婴捡拾地

C、孤儿生父母户口所在地

D、收养父母户口所在地


答案:A

第4题:

超计划生育和非婚生育的小孩能否申报户口?


正确答案: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和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应准予申报户口,其监护人或者亲属可凭《出生医学证明书》和《居民户口簿》到住地派出所申报户口。同时,报当地计生部门备案。

第5题:

关于离婚后户口与产权的疑惑,谢谢。

婚前,男方家出资购买商品房一套,产权证上名字为老公、婆婆。婚后,此套住房由夫妻2人居住,但房屋内没有任何户口。

   女方现已怀孕并生育一个小孩。

  (1)如果将女方和小孩的户口都迁入此房屋的话,将来离婚后,女方和小孩能否分割到此处房屋?

  (2)或者怎样才能使女方和小孩有财产分割的利益最大化?

   (3)母亲和小孩的户口是否都必须迁入,小孩才享有此房屋的继承权?


这和户口没有任何关系。看的是产权证是否婚前或婚后领取,这才是衡量是否夫妻共同财产的标准。小孩对于该房屋只有继承权,没有产权。除非产权证里将女方和小孩的名字列入,这样的话女方和小孩就和老公、婆婆按份共有。

希望能帮到你,祝你生活愉快!

第6题:

根据我国收养法的规定,下列属于合法收养成立的必经程序的是()

A.办理收养登记

B.办理收养公证

C.签订收养协议

D.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参考答案:A

第7题:

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

A.被收养人原户籍所在地

B.被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

C.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

D.收养人户籍所在地


参考答案:B

第8题:

收养关系成立后,需要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或者迁移手续的,由收养人持()到户口登记机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A、居民户口簿

B、居民身份证

C、收养登记证

D、证明


答案:C

第9题:

父母双方已离婚,离婚时小孩归女方抚养户口本未分开,农村户口,但男方再婚再育一小孩,配偶为居民,

那请问,再婚生的小孩户口应该上哪?


父母任意一方都可以。
父母任意一方都可以。
根据你的选择吧,最好还是从女方的户口本上迁走,减少不必要的麻烦。我个人随父或者随母都是可以的。根据个人意愿,这个与户口本没有关系。户口本有户籍呀。不知道公安户籍关系的要求是什么样子的,具体可以咨询派出所户籍科。


希望能帮到你,别忘了采纳我的答案哦,祝你生活愉快!

第10题:

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弃婴、孤儿如何登记户口?


正确答案: 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弃婴,可凭县(区)民政部门和社会福利机构的书面意见及弃婴捡到人的证明材料,作为特殊情况按非农业人口办理出生登记落户。其出生日期有明确记载的,按记载日期登记。如无日期记载的,可按捡到或收养日期登记。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有户口的孤儿,属农村户口的,由该机构填写"农转非"审批表,并附村委会和乡镇政府出具的证明,经县(区)民政部门审查,由市公安局审批办理"农转非"户口,不占当地"农转非"指标;属于城镇居民户口的,按非农业人口迁移手续,将户口迁至社会福利机构驻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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