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上海市离休干部,我的服务费用需要个人承担吗?

题目

我是上海市离休干部,我的服务费用需要个人承担吗?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或未解决您的问题,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赔偿金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吗

我和单位签了一年的合同,合同到期了,单位不和我续签,同意赔偿我一个月的工资,但是人事部说赔偿金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请问合理吗?


不合理。估计这单位是可你多算一个工资了。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7号]之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如果个人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超过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的部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之规定,对于该部分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允许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平均。具体平均办法为:以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计算。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7号]之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如果个人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超过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的部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之规定,对于该部分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允许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平均。具体平均办法为:以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计算。

你好,经济补偿金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不合理,原因在于经济补偿金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经济补偿金的缴税方式对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而取得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因考虑到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数额较大,而且被解聘的人员可能在一段时间内没有固定收入,因此,对于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允许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平均。具体平均办法为:以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按照上述方法计算的个人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支付单位在支付时一次性代扣。个人按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基金在计税时应予以扣除。个人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又再次任职、受雇的,对个人已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不再与再次任职、受雇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计算补缴个人所得税。 TIP2:经济赔偿金的缴税方式对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因未按规定给予员工经济补偿而支付给个人的额外经济赔偿金,应与其经济补偿金合并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对用人单位因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员工工资和不支付员工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以及支付员工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而另外加发或支付给员工的经济赔偿金,应分配到所属月份,与当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个人工作年限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1]157号

一、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个人领取一次性补偿收入时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可以在计征其一次性补偿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时予以扣除。
不是吧?还钱还要交税!
按我国个税法,抚恤金属于免征个人所得税之列,所以不用代交个人所得税。发生支出以后,会计应该进行账务处理,这项费用实质上属于福利费支出,企业日常都按月按应付工资额计提有福利费,所以属于税前列支,支付的时候应有相关证明,如医药费用凭据,领取抚恤金的家属签字、领导审批手续等。但是要注意的是,如果是因公死亡,支付的赔偿金不能和抚恤金浊在一起,应该单独列入“营业外支出”,属于税后支付。

第2题:

我可以在其他的维修厂进行保养吗? 我不到你们店作保养,出现质量问题是否能提供免费服务?我是外地客户,离店较远,去一次费用就不少,自己在家保养行不?我的车已经出质量担保期了,可不可以到外面保养?


正确答案:保修期内您不可以在外面做保养,如果您在4S店的维修保养记录不全,您的爱车将失去享受保修的权利。即使过了保修期,也不建议你在外面做维修保养,因 为**的技术含量是比较高的,很多问题没有专业的设备,不经过专门的培训是没办法给您解决的,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建议您还是选择到4S店维修保养。

第3题:

请问:我是国外学历,还需要什么证明吗?


解答:国外学历另需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第4题:

我在成都某公司上班,公司没有按照规定为我缴存公积金。我可以以个人身份缴存公积金吗?


正确答案: 不可以,根据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政策规定,只有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才能以个人身份缴存公积金。向您这种情况可以要求公积金缴存公积金,如公司仍不缴存的,可以进行投诉。

第5题:

本人非深户,一直在深圳上班,公司帮我买的是住院医疗,包含生育保险。我想知道生育保险缴费比例是多少?我个人需要缴纳吗?


正确答案: 根据深圳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基本医疗保险二档参保人即住院医保参保人按其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0.2%按月缴交生育医疗保险费。在职职员由用人单位缴纳,个人无需缴纳。

第6题:

我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我和我老公已经登记结婚。我现在想和他离婚了。可是我已经怀孕4个多月了。如果他不肯离婚我可以擅自把孩子打掉吗?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有没有人能详细说明下。


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不承担法律责任,但要承担道义上的责任,最好与你老公协商。
婚姻法:
妻子堕胎不侵犯丈夫生育权

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应依照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第(五)项的规定处理。
以上为引我国婚姻法新规定:http://news.qq.com/a/20110813/000136.htm
我国婚姻法还规定:
为了保护妇女的特殊权利婚姻法对他们的离婚做出如下特殊规定: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终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我国婚姻法所确认的婚姻自由原则,其本身也包括离婚自由。
同时我国也以夫妻感情是否已破裂作为准或不准离婚的区分界限,而不采“过错离婚”。

法律上是没有责任的,不过应该冷静考虑一下感情是否已破裂。
希望对你有帮助

第7题:

2012上海市司法考试何时报名?

我在上海市静安区,2012年上海市司法考试什么时间报名,到哪里报名?

不是上海户口可以报名吗


2012年司法考试已经报名结束。

第8题:

我想考会计证,我应该怎么报名?我需要先把电算化考下来才能考其他的吗?

 


现在好多都可以网上报名的,我考中级的软考就是网上报名的,是在我们本地的官方的“考试网”报名的。

去财政局报名。报名后先考电算化再根据规定时间去考其它两门就行了。

第9题:

我是一名自由职业者,没有公司为我缴存公积金,不知个人可以缴存公积金吗?如何办理?


正确答案: 不可以,根据现行深圳住房公积金缴存政策规定,深圳个人不可以缴存公积金。

第10题:

做好企业特别是国有改制和破产企业离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应切实做到离休干部有归属,服务管理有机构承担、有人员负责,所需经费有保障。对吗?


正确答案:正确

更多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