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当事人自认的构成要件和撤销。
第1题:
简述撤销权的成立要件。
1.客观要件:
(1)须有债务人的行为;
(2)须债权人的债权已经有效成立并继续存在;
(3)须债务人的行为危害债权。
2.主观要件:
(1)债务人的恶意;
(2)受益人的恶意。
第2题:
第3题:
自认的构成要件有哪些内容?
自认的构成要件有:
(1)自认必须在诉讼中作出。当事人作出承认的时间,必须在诉讼程序的延续过程中。在诉讼程序开始之前或结束之后所作出的承认,均不能构成此处所讲的当事人的自认。
(2)自认必须是向审理人员作出。当事人只有向审理该案件的审判人员作出承认的,才构成自认,产生应有的法律效果。
(3)自认是就案件事实所做的承认。自认是对事实的承认,是对不利于自己的事实主张的承认,这是因为自认的法律效力是经自认的事实视为真实,而免除主张者的举证责任。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诉讼上自认的构成要件包括()
A.自认是当事人对事实的陈述,并且是对能够直接引起法律效果发生的主要事实的陈述
B.自认需在诉讼过程中作出,一般是在证据交换和法庭审理过程中作出
C.与对方当事人对事实的陈述相一致
D.当事人所作的是对己不利的陈述
第7题:
第8题:
简述诉讼上的自认的要件。
A.时间上必须在诉讼过程中作出
B.形式要件上自认的表示应当明确,不承认也不否认的构成拟制自认
C.实质要件上,自认对象是案件事实,必须与对方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相一致
第9题:
第10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