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1968年联合国经济和社会理事会设立的联合国专家小组草拟而制定的关于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的范本是()A、《关于对所得和资本避免双重征税的协定范本》(草案)B、《关税及贸易总协定》(草案)C、《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关于双重征税的协定范本》(草案)D、《关于避免双重征税的协定范本》(草案)

题目

根据1968年联合国经济和社会理事会设立的联合国专家小组草拟而制定的关于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的范本是()

  • A、《关于对所得和资本避免双重征税的协定范本》(草案)
  • B、《关税及贸易总协定》(草案)
  • C、《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关于双重征税的协定范本》(草案)
  • D、《关于避免双重征税的协定范本》(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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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下列关于国际重复征税问题的表述正确的有( )。

A.缔结国际税收协定的主要目的是避免有关国家纳税人的国际双重(或多重)征税

B.目前国际上大量的税收协定是多边的,双边税收协定相对较少

C.目前国际上最具影响力的两个税收协定范本是“联合国范本”和“OECD范本”

D.国际税法包括关税互惠公约,但不包括国际税收惯例

E.当前,世界各国普遍接受地域税收管辖权优先的原则


正确答案:ACE

第2题:

注重扩大收入来源国的税收管辖权,主要在于促进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国际税收协定的签订,同时也促进发展中国家相互间国际税收协定的签订,该税收协定范本是( )。

A.联合国范本(UN范本)
B.BEPS
C.经合组织范本(OECD范本)
D.避免双重征税的安排

答案:A
解析:

第3题:

“一带一路”建设要加强双边投资保护协定、避免()磋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A.多重征税协定

B.重复征税协定

C.双重征税协定

D.反复征税协定


正确答案:C

第4题:

我国在对外签订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中,列入协定的适用税种主要是()

  • A、财产税
  • B、流转税
  • C、所得税
  • D、关税

正确答案:C

第5题:

1963年由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起草的一个国际税收协定范本是()

  • A、《关于避免双重征税的协定范本》
  • B、《关于对所得和资本避免双重征税的协定范本》
  • C、《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
  • D、《关税及贸易总协定》

正确答案:B

第6题:

( )的成员国于1963年发布了《关于对所得和财产避免双重征税协定范本》。

A: 联合国经济和社会理事会

B: 欧洲经济共同体

C: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

D: 证券委员会国际组织


正确答案: C

第7题:

国际上第一个综合性的避免对所得的双重征税协定,是1899年6月奥匈帝国和普鲁士所缔结的()。

  • A、关于避免对遗产的双重征税协定
  • B、税收条约
  • C、《关于对所得和财产避免双重征税的协定范本》
  • D、《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关于双重征税的协定范本》

正确答案:B

第8题:

下列关于我国缔结税收协定(安排)的情况,表述不正确的是()。

A、早在20世纪60年代中期,我国曾与巴基斯坦缔结关于免海运企业运输收入税收的协定

B、我国同英国签订避免双重征税的协定,这是我国对外签订的第一个全面性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

C、截至2018年12月,我国已对外正式签署110个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其中103个协定已生效

D、我国和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签署了税收安排,与台湾地区签署了税收协议


参考答案:B

第9题:

避免双重征税协定与缔约国国内税法之间的关系如何?


正确答案:1.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和缔约国国内税法在功能和作用方面各有侧重。协定不能代替国内税法,更不能干涉国内税法的制定和修改。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的功能在于调整或协调双方之间的税收利益分配关系,并在征税权限上作出一些为双方所能接受的必要限制。但征税权的创设、课税对象的范围和课税程度的确定,仍留由各国国内税法加以规定。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对缔约国通过国内税法确定的税收管辖权的调整,只能是维持其现状或是加以限制,而不能为缔约国创设或扩大征税权,也不能扩大或提高缔约国国内税法本身规定的课税范围及程度。缔约的任何一方都不能签订有避免双重征税法本身规定的课税范围及程度。缔约的任何一方都不得以签订有避免双重征税协定为由,干涉或阻碍对方国家开征新税、减税或加税。不过,缔约国一方如对本国原有税制作出实质性的变动,其主管当局应按照协定的规定及时通知对方
2.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的缔结与实施须以国内税法为基础。协定就国际税收法律关系所作出的原则性规定,有赖于缔约国国内税法的配合补充加以进一步具体和深化,否则便难于落实执行。例如,关于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对人的适用范围,在协定中均明确规定公适用于缔约国一方或同时为缔约国双方居民的人。但是,至于哪些人能够取得居民身份则由缔约国双方在各自的国内税法中予以规定。对于协定本身明确定义的用语,按照协定的解释规则,也允许依照缔约国国内税法的有关概念进行解释。如协定中的“不动产”一语,就应当具有转产所在地的缔约国国内法的含义
3.在处理避免双重征税协定与国内税法的冲突问题上,协定条款原则上应有优先于国内税法适用的效力。如我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28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外国政府所订立的有关税收的协定同本法有不同规定的,依照协定的规定输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和国内税法虽然都是国家参与缔结或制定的,但两者有时难免存在着冲突和矛盾。因为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的主要功能毕竟在于协调和限制国家的税收管辖权。当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和国内税法发生冲突时,按照“有约必守”的国际法原则,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在效力上应优先于国内税法,但也有少数国家,如美国,在处理方法上则有所不同。

第10题:

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的作用有哪些?


正确答案: 避免双重征税主要有以下作用:
(1)避免和消除双重征税
(2)防止跨国偷漏税
(3)避免税收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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