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村村民江某承保一篇池塘养殖武昌鱼,在池塘边的山坡上,何某兴办了一个小型的金属冶炼厂,该厂将生产废渣露天堆放,由于露天堆放的废渣渗入池塘,对武昌鱼的质量造成影响,双方经协商,何某同意向江某一次性支付20000元赔偿金,两人签订了协议,之后,该地连降暴雨,江某发现武昌鱼大量死亡,损失惨重。经渔业主管部门监测发现池塘中汞含量严重超标是导致武昌鱼大量死亡的主要原因,于是江某向何某提出增加赔偿金的要求,何某不同意。江某即向当地渔业主管部门提出处理请求,要求何某增加赔偿。后来,江某不满意渔业部门的处理决定,又以该部

题目

某村村民江某承保一篇池塘养殖武昌鱼,在池塘边的山坡上,何某兴办了一个小型的金属冶炼厂,该厂将生产废渣露天堆放,由于露天堆放的废渣渗入池塘,对武昌鱼的质量造成影响,双方经协商,何某同意向江某一次性支付20000元赔偿金,两人签订了协议,之后,该地连降暴雨,江某发现武昌鱼大量死亡,损失惨重。经渔业主管部门监测发现池塘中汞含量严重超标是导致武昌鱼大量死亡的主要原因,于是江某向何某提出增加赔偿金的要求,何某不同意。江某即向当地渔业主管部门提出处理请求,要求何某增加赔偿。后来,江某不满意渔业部门的处理决定,又以该部门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撤销该行政调解决定。何某也认为渔业部门的处理不正确,向人民法院起诉。渔业主管部门能否接受江某的请求?如果受理,该怎样进行处理?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渔业主管部门可以受理江某的请求。受理后应当进行调解,并可以对污染人进行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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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江某曾借给方某4000元人民币用于购货,方某资金周转后很快还给江某。由于江某与方某因生意往来发生纷争,方某借据仍在江某手中,江某借机向法院起诉,要求方某还其借款4000元。经法院调查,虽方某曾借江某4000元,但早已还钱并有多人在场见证,此后方某再未向其借钱。据此,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

A.裁定终结诉讼

B.裁定不予受理

C.裁定驳回起诉

D.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参考答案:D

第2题:

江某离家7年,音讯全无,2007年其妻子向法院申请宣告江某死亡.但江某其实一直在外省做生意,并未死亡.在法院依法宣告江某死亡后,江某再与他人进行的民事行为().

A.当然有效

B.当然无效

C.经江某妻子追认后生效

D.经法院撤销死亡宣告后生效


正确答案:A
A[解析]我国《民法通则》第24条第2款规定:“有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这是因为,如果认为被宣告死亡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终止,那么就可能会导致与被宣告死亡人在其实际生存的地方从事相关民事法律行为的相对人,以失踪人已是被宣告死亡人为由主张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从而损害被宣告死亡人的利益.这显然是不符合民法原则的.故在本案中,江某虽被宣告死亡,但其与他人进行的民事行为依然有效.答案为A.

第3题:

江某为自己购买了某保险公司的定期寿险产品,其在保险合同中指定其妻、其子、其女作为受益人,未指定受益份额。后来,因家产分割问题,江某之子试图谋杀江某未遂。在江某死亡后,公安机关发现江某之子曾有谋杀行为。关于保险金的分割问题,以下说法错误的有( )。

①江某之子不得领取保险金

②江某之妻、之子、之女均不得领取保险金

③江某之妻与江某之女平均分割保险金

④江某之妻、之子、之女平均分割取保险金

A.①②

B.①③

C.②③

D.②④


参考答案:D
解析:我国《保险法》第43条第2款规定:“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江某之子故意杀害江某未遂,已丧失受益权,其不得领取保险金,但其丧失受益权不影响江某之女、江某之妻的受益权。故②④错误,正确答案为D。

第4题:

江某和陈某离婚后,孩子玲玲经法院判决由陈某抚养,后江某经人介绍与王某结婚。在此案例中,应当对玲玲履行教育义务的是( )


A.陈某

B.江某

C.王某和江某

D.陈某和江某

答案:D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五条规定,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题干中,江某和陈某为玲玲的父母,无论他们是否离异,都应担起让玲玲接受义务教育的责任。

第5题:

犯罪嫌疑人江某,男,68岁,农民,因装神弄鬼骗取钱财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拘留后公安机关发现其患有严重肺结核,经医院检查属实,需要隔离。公安机关遂作出取保候审决定,要求江某提供保证人。江某向公安机关提出由其弟作保证人。公安机关调查发现,江某之弟有一定资财,但常年在外地做生意,住处较多,行踪不稳定,因此没有同意江某之弟作保证人。就本案有以下四种说法,正确的有:

A:公安机关对江某采取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是正确的
B:公安机关不同意江某之弟作保证人的做法是正确的
C:江某可以通过交纳保证金而被取保候审
D:江某可以要求公安机关解除强制措施

答案:A,B,C
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6条,可知A、C项正确,因为江某之弟没有固定的住处而不能作为保证人。而根据《刑事诉讼法》第79条,江某不能要求公安机关对其解除刑事强制措施。患有严重疾病不应逮捕,但必须采取适当的强制措施。

第6题:

红红志愿做保护家乡钱塘江的小小卫士,她看到的行为不是法律所禁止的是()。

A.某工厂向水体排放工业废渣

B.游客在钱塘江观潮

C.某阿姨向水体倾倒生活垃圾

D.某叔叔将废旧电池扔到钱塘江


参考答案:B

第7题:

江某大学毕业后到一公司工作,双方订立劳动合同约定,江某向公司保证5年之内不离开公司,如.调动则需支付公司违约金1万元,公司分配江某住房一套。3年后江某准备赴国外自费留学,答应公司学习结束后再回来。公司提出江某如果回来保证接收,但现在江某提前解除合同,江某需支付违约金,退出房屋。江某不同意,双方遂起纠纷。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下列有关本案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

A.江某无须支付违约金1万元,也无须退出房屋

B.江某无须支付违约金

C.江某应退出房屋

D.江某应支付违约金


 CD.江某应退出房屋。江某应支付违约金

 

第8题:

彭某委托好友江某购买一批瓷器,江某以自己的名义向徐某购买,徐某并不知晓江某是为彭某购买瓷器。由于彭某未及时向江某付款,致使江某到期未向徐某支付货款,江某于是告知徐某自己与彭某之间存在的委托关系。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徐某可以要求彭某支付货款

B.徐某可以要求彭某、江某承担支付货款的连带责任

C.徐某只能要求彭某支付货款

D.徐某只能要求江某支付货款


正确答案:A
「考点」委托合同
「解析」《合同法》第403条规定"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时,第三人不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受托人因第三人的原因对委托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披露第三人,委托人因此可以行使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但第三人与受托人订立合同时如果知道该委托人就不会订立合同的除外。受托人因委托人的原因对第三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第三人披露委托人,第三人因此可以选择受托人或者委托人作为相对人主张其权利,但第三人不得变更选定的相对人".本题第三人徐某在得知江某与彭某的委托关系后,可以选择向彭某或者江某要求货款支付,因此A选项正确。

第9题:

在一起诽谤案件中,江某以李某捏造事实、致使自己的名誉受到巨大损害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人民法院追究李某的刑事责任。在法院审理过程中,江某和李某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调取新的证据。据此,对于本案,负有证明责任的人员应当是:

A:江某
B:李某
C:李某和江某
D:李某仅有责任证明自己不构成犯罪

答案:A
解析:
自诉案件的证明责任由自诉人承担。

第10题:

某村村民江某承保一篇池塘养殖武昌鱼,在池塘边的山坡上,何某兴办了一个小型的金属冶炼厂,该厂将生产废渣露天堆放,由于露天堆放的废渣渗入池塘,对武昌鱼的质量造成影响,双方经协商,何某同意向江某一次性支付20000元赔偿金,两人签订了协议,之后,该地连降暴雨,江某发现武昌鱼大量死亡,损失惨重。经渔业主管部门监测发现池塘中汞含量严重超标是导致武昌鱼大量死亡的主要原因,于是江某向何某提出增加赔偿金的要求,何某不同意。江某即向当地渔业主管部门提出处理请求,要求何某增加赔偿。后来,江某不满意渔业部门的处理决定,又以该部门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撤销该行政调解决定。何某也认为渔业部门的处理不正确,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江某向何某提出民事诉讼,在诉讼中,举证责任如何分配?请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江某证明自己IDE损失事实和数额,何某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根据《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的相关规定,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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