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国法院依本国的冲突规范,确定有关民事关系应适用乙国法,但乙国的冲突规范却规定应适用甲国的实体法,结果法院适用本国的实体法判决了案件,这种情况是()A、转致B、反致C、公共秩序保留D、法律规避

题目

甲国法院依本国的冲突规范,确定有关民事关系应适用乙国法,但乙国的冲突规范却规定应适用甲国的实体法,结果法院适用本国的实体法判决了案件,这种情况是()

  • A、转致
  • B、反致
  • C、公共秩序保留
  • D、法律规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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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甲国法院依本国的冲突规范,有关涉外民事关系应适用乙国法,而依乙国的冲突规范,则应适用丙国的实体法,结果法院适用丙国的实体法判决了案件的情况是()

A.反致

B.保留

C.规避

D.转致


参考答案:D

第2题:

对于某一涉外民事案件,法院地国家根据本国的冲突规范指引乙国的法律作准据法时认为应包括乙国的冲突法,而根据乙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法院地国家的法律作为准据法,结果法院地国家根据本国的法律审判该民事案件,这种情况称为()

A.反致

B.转致

C.间接反致

D.双重反致


参考答案:A

第3题:

甲国人A,住所在乙国,有存款若干,后甲在丙国旅游时不幸因车祸身亡。其亲属因该笔存款的继承发生争议诉至甲国法院。依据甲国法律,动产的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律,依乙国的冲突规范,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的法律,而丙国的冲突规范规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本国法,甲国法院最终适用甲国实体法规范解决该纠纷的做法属于:( )

A.直接反致

B.转致

C.间接反致

D.完全反致


正确答案:C
【考点】间接反致
【解析】间接反致又称大反致,是指对于某一涉外民事案件,依法院地冲突法规范的规定,应当适用外国法,而依照该外国冲突规范,应当适用第三国法律,但是,依据第三国冲突规范,却应当适用法院地法,此时,如果法院以其内国法为该案件的准据法,则构成间接反致。所以,本案中甲国法院的做法属于C项,间接反致。

第4题:

玛丽具有A国国籍,1998年死亡时住在B国。玛丽的亲属要求继承其遗留在C国的一辆豪华轿车并诉至C国法院。假设C国法院依其本;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玛丽的本国法即A国法;但依A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玛丽死亡时住所地法即B国法;而依B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物之所在地法律即C国法律。此时,C国法院适用自己本国法律的行为属于下列哪一选项?()

A、直接反致
B、间接反致
C、转致
D、双重反致

答案:B
解析:
【考点】反致、转致和间接反致。详解:反致,是指针对某一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甲国依本国的冲突规范指引以乙国的法律为准据法,而乙国的冲突规范又规定应适用甲国的法律作为准据法,甲国法院最后适用了本国的法律,这种情况即称为反致。转致,是指对某一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甲国法院依其本国的冲突规范应适用乙国的法律,而依乙国的冲突规范,又应适用丙国的法律,最后甲国法院适用了丙国法律的情况即为转致。间接反致,是指对某一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甲国法院依其本国的冲突规范应适用乙国的法律,而依乙国的冲突规范,又应适用丙国的法律,而依丙国的冲突规范又应适用甲国的法律,最后甲国法院适用了本国的法律的情况即为间接反致。C国法院依其本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玛丽的本国法即A国法,但依A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玛丽死亡时住所地法即B国法,而依B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物之所在地法律即C国法律,最后,C国法院适用自己本国法律的行为就构成间接反致,因此选B项。

第5题:

甲国公民a(男)与乙国公民b(女)在乙国结婚,后来又移居丙国。10年后,a在丙国死亡,其前妻之子女在丙国法院提起了要求继承a在丙国全部遗产的诉讼,理由是a与b之间不存在合法的婚姻关系。根据丙国的冲突规范,结婚适用婚姻举行地法,而根据乙国的冲突规范则应适用夫的本国法,如果丙国法院适用甲国的实体法,则其行为属于()

A、反致

B、转致

C、间接反致

D、双重反致


参考答案:B

第6题:

甲国法院依本国的冲突规范,确定有关民事关系应适用乙国法,但乙国的冲突规范却规定应适用甲国的实体法,结果法院适用本国的实体法判决了案件,这种情况是()

A.转致

B.反致

C.公共秩序保留

D.法律规避


参考答案:B

第7题:

迈克具有甲国国籍,住所在乙国,于2003年去世。其亲属要求继承其遗留在丙国的不动产并诉至丙国法院。丙国法院认为依其本国的冲突规范应适用迈克的本国法,即甲国法;但依甲国的冲突规范应适用迈克的住所地法即乙国法;而依乙国的冲突规范应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即丙国法律。此时,丙国法院适用本国法律的行为属于下列哪一选项?

A.直接反致

B.间接反致

C.转致

D.双重反致


正确答案:B
[考点]反致;转致
[答案及解析]B。(1)反致:甲一乙,乙一甲,甲一甲。
(2)转致:甲一乙,乙一丙,甲一丙。
(3)间接反致:甲一乙,乙一丙,丙一甲,甲一甲。
(4)包含直接反致的转致:甲一乙,乙一丙,丙一乙,甲一乙。
(5)双重反致:英国的一种做法,指英国法官在处理某一案件时,如果依英国法应适用某外国法,则应假定将其置身于该外国法律体系,向外国法院的法官判案一样,再依该外国对反致的态度决定最后的准据法。
解题的关键是确定法院地。最后适用了法院地法的,那就是反致,反之则是转致。如果有中间环节,则分别是间接反致或包含直接反致的转致。至于双重反致,则只是英国法上的一个概念,都是作为干扰项出现的。

第8题:

间接反致。是指对于某一涉外民事案件,甲国法院根据本国冲突规范援引乙国法,乙国的冲突规范又指定适用丙国法,但丙国的冲突规范还是指定适用甲国法;甲国法院便适用了本国的实体法作为准据法。()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参考答案:正确

第9题:

玛丽具有A国国籍,2000年死亡时住在B国。玛丽的亲属要求继承其遗留在c国的一辆豪华轿车并诉至c国法院。假设c国法院依其本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玛丽的本国法即A国法;但依A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玛丽死亡时住所地法即B国法;而依B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物之所在地法律即c国法律。此时,C国法院适用自己本国法律的行为属于下列哪一选项?( )

A.直接反致

B.间接反致

C.转致

D.双重反致


正确答案:B

【考点】反致;转致;间接反致
【解析】反致指针对某一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甲国依本国的冲突规范指引以乙国的法律为准据法,而乙国的冲突规范又规定应适用甲国的法律作为准据法,甲国法院最后适用了本国的法律,这种情况即称为反致。转致指对某一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甲国法院依其本国的冲突规范应适用乙国的法律,而依乙国的冲突规范,又应适用丙国的法律,最后甲国法院适用了丙国法律的情况即为转致。间接反致指对某一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甲国法院依其本国的冲突规范应适用乙国的法律,而依乙国的冲突规范,又应适用丙匡的法律,而依丙国的冲突规范又应适用甲国的法律,最后甲国法院适用了本国的法律的情况即为间接反致。C国法院依其本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玛丽的本国法即A国法,但依A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玛丽死亡时住所地法即B国法。而依B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物之所在地法律即C国法律,最后,C国法院适用自己本国法律的行为就构成间接反致因此选B。

第10题:

甲国法院在审理某涉外民事案件时,依甲国的法律应适用乙国法,但依乙国的法律应适用中国法,甲国法院最终适用中国法解决了该案,这种情况在国际私法上被称之为、()

A、直接反致
B、间接反致
C、包括直接反致的转致
D、转致

答案:D
解析:
【考点】转致制度。详解:反致也称直接反致,是指对于某一涉外民事案件,甲国法院根据本国的冲突规范援引乙国法时,认为应当包括乙国的冲突法,而依据乙国的冲突法规范却应当适用甲国法,如果甲国法院最终适用了本国实体法,则构成了直接反致;间接反致又称大反致,是指对于某一涉外民事案件,依法院地冲突法规范的规定,应当适用外国法,而依照该外国冲突规范,应当适用第三国法律,但是,依据第三国冲突规范,却应当适用法院地法,此时,如果法院以其内国法为该案件的准据法,则构成间接反致;转致也称二级反致,是指对某一涉外民事关系的调整,甲国法院依照其本国的冲突规范,应该适用乙国的法律,而乙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该适用丙国的法律,结果甲国法院根据这一规定,最后适用了丙国实体法的情况。本题情形正好符合转致的情形,故应选D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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