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农业技术推广的保障措施。

题目
问答题
简述农业技术推广的保障措施。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或未解决您的问题,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国家逐步提高对农业技术推广的投入。各级人民政府在财政预算内应当保障用于农业技术推广的资金,并按规定使该资金逐年增长。()


参考答案:对

第2题:

简述我国对选举权利保障措施。


参考答案:

(1)选举的物质保障是指选举经费全部由国库开支。我国《选举法》第8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经费,由国库开支。”
(2)选举的法律保障。一是指选举法规定了选举的原则、程序、选举权的救济措施等内容,有效的保障了选举的顺利进行,二是选举法及刑法等有关法律规定了对破坏选举的行为的制裁措施。


第3题:

我国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措施,提高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水平,促进农业技术推广事业的发展。()


参考答案:错

第4题:

简述加强粮食安全保障的措施。


正确答案: 粮食安全始终是国家安定、经济繁荣的根本保障,主要内容包括:
(1)建立耕地保护制度:国家采取措施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高粮食生产水平,保障粮食安全。国家建立耕地保护制度,对基本农田依法实行特殊保护。
(2)建立稳定的商品粮基地:国家在政策、资金、技术等方面对粮食生产区给予重点扶持,建立稳定的商品粮生产基地,改善粮食收、贮藏及加工设施,提高粮食主产区的粮食生产、加工水平和经济效益。国家支持粮食主产区与主销区建立稳定的购销合作关系。
(3)实行粮食保护价制度:当粮食的市场价格过低时,国务院可以决定对部分粮食品种实行保护价制度。保护价应当根据有利于保护农民利益、稳定粮食生产的原则确定。农民按保护价制度出售粮食,国家委托的收购单位不得拒收。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应当组织财政、金融等部门以及国家委托的收购单位及时筹足粮食收购资金,任何部门、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截留或者挪用。
(4)建立粮食安全预警制度和粮食储备制度:国家建立粮食安全预警制度,采取措施保障粮食供给。国各院应当制定粮食安全保障目标与粮食储备数理指标,并根据需要组织有关主管部门进行耕地、粮食库存情况的核查。国家对粮食实行中央和地方分散储备调节制度,建设仓储运输体系。承担国家粮食储备任务的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保证储备粮的数量和质量。
(5)建立粮食风险基金:国家建立粮食风险基金,用于支持粮食储备、稳定粮食市场和保护农民利益。
(6)提倡珍惜和节约粮食:国家提倡珍惜和节约粮食,并采取措施改善人民的食物营养结构。

第5题:

简述农业技术推广的原则。


正确答案: 根据《农业技术推广法》第四条规定:农业技术推广应遵循下列原则:
1、尊重劳动者意愿的原则;
2、无偿服务和有偿服务相结合的原则;
3、鼓励劳动者参与的原则;
4、农科教相结合的原则;
5、因地制宜,经过试验,示范;
6、讲求农业生产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第6题: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障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获得必需的()。

A:试验示范场所

B:办公场所

C:推广和培训设施设备工作条件

D:专业技术人员


参考答案:ABC

第7题:

简述农业技术推广的保障措施。


正确答案: 1、人力保障措施,人力保障就是要拥有一支稳定的、积极的、创新的农业技术推广队伍。
2、物力保障措施,物力保障就是要有进行农业技术推广工作所必须的物质条件,如实验基地、生产资料等。
3、财力保障措施,财力保障就是在农业技术推广资金需求不断增加的情况下,确保其充足的资金来源。

第8题: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障和改善县、乡镇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条件、生活条件和待遇,并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补贴,保持国家农业技术推广队伍的稳定。()


参考答案:对

第9题:

简述农业技术扩散与农业技术推广的区别与联系。


正确答案: 1.区别:农业技术扩散没有明确的目的或目标。农业技术推广则是一种有目的、有组织的自觉行为,通过有组织有目的的活动,扩大新技术的采用率。有效的农业技术推广活动除农业推广人员的有意识自觉行动外,还会受到政府或者新技术研制部门的指派和委托,他们共同推进农业生产和产量和经济效益增加。
2.联系:农业技术推广能够加速农业技术扩散,农业技术扩散是农业技术推广的结果。农业技术推广在农业技术扩散中起着主导作用,先进的技术如果离开农业技术推广,则难以迅速扩散和普及。

第10题:

简述保障措施的实施方式。


正确答案:保障措施的实施应仅限于防止或补救严重损害并便利调整所必需的限度内,可采用的方式包括数量限制和关税配额等方式。
实施保障措施的方式有三种:提高进口关税;数量限制;配额。
采用数量限制方式,则该措施不得使进口量减少至低于最近一段时间的水平。该水平为可获得统计数字的、最近三个代表年份的平均进口。采用配额方式,实施限制的进口国应当与其主要出口国(供应有关产品具有实际利益的所有成员)达成一个配额份额分配的协议,如果难以达成,则可根据主要出口国在以往一代表期内的供应量占该产品进口总量或进口总值的比例进行分配。
但是,如果某一或某些主要出口成员在代表期内向进口成员出口过多,其增长的百分比与进口的增长总量不成比例,则可对其做出专门的限制。因为它们需要对进口国造成的严重损害负主要责任,但这一做法不能针对“严重损害威胁”的情况。实践中,数量限制虽然可以直接采用,但更多的是关税配额结合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