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简述法律的基本特征及其本质。
法的基本特征表现为法在现象上所具有的四个独特属性:国家创制性、特殊规范性、普遍适用性和国家强制性。
国家创制性,即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法律主要是由法律规范所构成的,法律规范有自己特殊的逻辑结构,这种完整的逻辑结构是其他社会规范所没有的。
首先,法律规范是一种行为规范,它通过对人们的行为提出模式化要求,进而实现调整社会关系的目的。
其次,法律规范有着独特的、严密的逻辑结构。法的普遍适用性是指法作为一个整体在本国主权范围内或法所规范的界限内,具有使一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一体遵行的法律效力。国家强制性即法律是由国家强制力来保证实施的。
法的本质概括为:国家意志性、阶级性、物质制约性。
从初级本质上看,法有国家意志性,即法是国家意志的表现。
从二级本质上看,法有阶级性,即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从终极本质上看,法有物质制约性,即法所体现的统治阶级意志的内容是由该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
第2题:
什么是联合国专门机构?
1、是联合国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根据政府间缔结的国际条约建立的,在经济、社会、文化、教育和卫生等特定领域内负有广泛责任,并根据与联合国经社理事会缔结的协定与联合国建立联系的专门性国际组织。
2、它们与联合国具有法律联系,但是具有独立的国际法律人格,不是联合国的附属机关。
第3题:
简述经济手段及其基本特征。
经济手段是指国家运用各种经济杠杆,通过调节各种经济利益关系,引导企业实现 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目标和完成各项计划任务的一种手段。具有三个特点:(1)是经
济利益的引导手段。(2)是价值形式的手段。(3)运用它需要有一定的条件。
第4题: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或者联合国、联合国专门机构以及其他政府间国际组织中工作的中国政府派出的职员及其随行配偶、未成年子女持用()。
第5题:
联合国专门机构具有哪些特点?
第6题:
简述班集体的基本特征及其教育作用。
第7题:
简述思维及其基本特征
(1) 思维:
以人已有的知识为中介,对客观事物间接地、概括的反应。 思维的特征:
间接性、概括性、思维和语言有密切关系
(2) 思维的过程:分析综合 – 比较 – 抽象概括
(3) 思维的种类:
按凭借的中介:直接动作思维、 具体抽象思维、抽象思维 按探索目标的方向:发散思维、聚合思维 按思维方式:常规思维、创造性思维
略
第8题:
简述联合国的专门机构及其基本特征
联合国专门机构是根据政府间缔结的国际条约建立的,在经济、社会、文化、教育和卫生等特定领域内负有广泛责任,并根据与联合国经社理事会缔结的协定与联合国建立联系的专门性国际组织。其基本特征如下:(1)他是政府间的国际组织;(2)其职能限于经济、社会等某一特定领域;(3)他是具有普遍性的国际组织;(4)他同联合国具有法律联系。
第9题:
WTO是联合国的一个专门机构。
第10题:
联合国的性质、宗旨是什么?联合国最大的()国际组织,其宗旨是维护(),促进国际()与()。中国是联合国()和安理会()之一,中国积极参加联合国及其专门机构()世界和平与发展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