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传统物业管理相比较,智能建筑物业管理具有哪些特点?智能建筑物业管理增加了哪些新内容?

题目
问答题
与传统物业管理相比较,智能建筑物业管理具有哪些特点?智能建筑物业管理增加了哪些新内容?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建筑智能化物业具有以下特点:
(1)管理对象不同:建筑智能化物业管理对象是各种智能化系统;
(2)维护方式不同:因为智能化系统加强了建筑运行效果和管理功能,使得很多智能化建筑的日常运转已经离不开智能化系统的持续性运行。
(3)专业人才的要求不同:建筑智能化系统以微电子技术为主体的特点,使得传统的建筑行业从原来的土建和机电设备领域,扩展到电子技术,增加通信、自动化、信息技术等专业。
(4)智能系统对物业管理带来了变化,把原来传统的机房现场的隐性检查转化成为远程的实时监控。
智能建筑物业管理增加的内容:如固定资产管理、租赁业务的管理、同时赋予日常管理、安全保卫、设备运行和维护新的管理内容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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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智能建筑()的能力是智能建筑最重要的特点,是区别智能建筑与传统建筑的主要标志。


正确答案:一体化集式管理

第2题:

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的特点不包括()。

  • A、物业管理招标投标具有明显的综合性
  • B、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的差异性
  • C、物业管理招标投标具有一定的行业特殊性
  • D、物业管理招标投标具有明显的单一性

正确答案:D

第3题:

物业管理具有哪些主要特征?


正确答案: 物业管理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一种新型房屋管理模式,具有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等主要特征。

第4题:

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中应履行哪些义务?


正确答案: (1)履行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依法经营;(2)接受业主委员会和业主及使用人的监督;(3)重大管理措施应提交业主委员会审议批准;(4)接受行政管理部门监督指导;(5)定期向全体业主公布管理费用收支帐目;(6)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终止时,须向业主委员会移交全部房屋、物业管理档案、财务等资料和本物业的公共财产,包括管理费、公共收入积累形成的资产。

第5题:

智能建筑中常用的信息化系统有哪些()

  • A、信息设施系统
  • B、信息化应用系统
  • C、物业管理系统
  • D、其他应用系统

正确答案:A,C,D

第6题:

学校物业管理与服务业务内容有哪些?


正确答案: 以高校为例,学校物业管理与服务业务有:
(1)学生公寓管理。主要是公寓的卫生保洁、安全保卫管理。
(2)学生生活服务。为学生的生活便利而开展的饮食、洗衣、开水供应、公用电话、拆洗被褥、小商品销售等服务。
(3)校园内的供暖、供气、排水等服务。
(4)教学设施管理。包括对学校内的操场、足球、篮球、排球场地、体操房、游泳池、礼堂、电脑机房、教室等场所的清扫保洁;对实习场地、实验室、实验设备的保养、清洗、保管。
(5)校园环境管理。包括对校园内的卫生,校园的绿化美化,路灯、垃圾箱、广场鸽饲养、喷泉、校内绿地和绿化景点、雕塑、园林小品等的管理。
(6)经营性服务。餐饮服务,食堂管理,录像馆、网吧、理发、洗澡、乒乓球室、健身房等赢利性场所的管理和服务。
(7)校园内的治安、消防管理。包括门卫、保安、校园巡逻、校园治安、闲杂人员的管理。
(8)专项服务。交通服务,包括通勤车、学校其他用车、参观用车、新生入学接待、毕业生离校的服务工作、校园在活动的筹办等。

第7题:

物业管理与传统的房屋管理的区别有()

  • A、物业管理是专业化管理,传统的房屋管理是社会化管理
  • B、物业管理是市场经济的产物,传统的房屋管理是计划经济的产物
  • C、物业管理收费,传统的房屋管理不收费
  • D、物业管理是一项服务,传统的房屋管理不是一项服务

正确答案:B

第8题:

签订物业管理合同需包括哪些主要内容?


正确答案: (1)委托管理事项;
(2)管理标准;
(3)管理权限;
(4)管理费收支;
(5)利润及风险;
(6)监督检查;
(7)违约责任及其他权利义务条款。

第9题:

物业管理服务有哪些特点?( )

  • A、物业管理服务的公共性和综合性
  • B、物业管理服务受益主体的广泛性和差异性
  • C、物业管理服务的即时性和无形性
  • D、物业管理服务的单一性和一致性

正确答案:A,B,C

第10题:

前期物业管理与一般物业管理的区别体现在哪些方面?


正确答案: 仅从字面上就可以看到,“前期物业管理”有别于一般意义上的物业管理。具体而言,“前期物业管理”的特殊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时间阶段上提前。一般意义上的物业管理,是从物业区域内成立业主委员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后开始,而“前期物业管理”仅存在于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由开发商选聘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的物业管理。
第二,物业服务企业选聘上和法律关系主体上的特殊性。前期物业管理期间,由于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没有行使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职权机构,但已有部分业主入住,不能没有物业管理和服务,那只能由开发商选聘物业管理单位,或者就是开发商属下的物业服务企业来承担物业管理和服务工作。因此,一般意义的物业管理法律关系主体只有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而前期物业管理法律关系主体则包括了开发商、业主及物业服务企业三方。
第三,存续时间的特殊性。开发商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约定的合同期限,无法制约业主,业主委员会成立以后有权对广大业主不满意的物业服务企业提前解聘。而对于一般物业管理而言,除发生法定或合同约定事项,业主委员会或物业服务企业均无权提前终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