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人民检察院要审查批准逮捕未成年人王一,以下程序正确的:()

题目
单选题
如果人民检察院要审查批准逮捕未成年人王一,以下程序正确的:()
A

应当听取辩护律师意见

B

应当听取法定代理人意见

C

应当询问证人

D

应当询问诉讼参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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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A

第2题:

下列关于刑事赔偿义务机关,下列说明正确的是:( )

A.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并提起公诉,一审人民法院判决无罪,或者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撤销案件的决定,依法应当赔偿的案件,批准逮捕与提起公诉的如果不是同一个人民检察院的话,赔偿义务机关为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B.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并提起公诉,一审法院判决有罪,二审改判无罪。则此时,一审人民法院和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此时如果批准逮捕和提起公诉的不是同一个人民检察院的话,共同赔偿义务机关为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

C.再审改判无罪的,由一审法院作为赔偿义务机关

D.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由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正确答案:ABD
C项错误,参见2005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刑事赔偿义务机关确定问题的通知,应当由作出生效判决的法院作为赔偿义务机关。

第3题:

根据-《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以下关于未成年诉讼程序的说法正确的是:( )

A.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可以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

B.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可以通知法定代理人到场

C.讯问女性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有女检察人员参加

D.不起诉决定书应当送迭被不起诉的未成年人,可以送达法定代理人


正确答案:C
38.答案:C 考点:本题考察的是未成年特殊的诉讼程序讲解:根据《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第10条第1款的规定: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应当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故A错误;第10条第4款规定:“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通知法定代理人到场”,故B错误;第 10条第5款规定:“讯问女性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有女检察人员参加。”故C正确;第 22条第2款规定:“不起诉决定书应当送达被不起诉的未成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故D错误。本题应选C。

第4题:

余某是流窜作案的重大嫌疑人,公安机关提请人民检察院对其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延长一个月。( )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B
解析: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9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第5题:

提请批准逮捕书是( ) 审查批准逮捕的基础和依据。

A.公安局

B.人民检察院

C.人民法院

D.民政局


正确答案:B

第6题:

根据下列条件,回答 98~97 题:

崔某系某市国有公司职员,2000年出国考察期间参加了一国外间谍组织,回国后开始从事问谍活动,有关机关根据线索对其展开侦查工作。

第 98 题 如果有相当证据证明崔某涉嫌从事问谍活动,并有逃跑迹象,则有关机关应如何处理?( )。

A.某市国家安全机关应提请某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B.某市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由公安机关执行

C.某市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由安全机关执行

D.某市公安机关应提请某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正确答案:AC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9条规定,逮捕由人民检察院批准,由公安机关执行。根据第60条规定,崔某符合逮捕条件,应予以逮捕。根据第4条规定,本案应由国家安全机关执行。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AC。

第7题: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经过审查后,应当分别情况作出的决定有()

A、批准逮捕

B、不批准逮捕

C、自行侦查

D、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参考答案:A,B

第8题:

公安机关将正在抢劫的蒋某先行拘留后,经审查认为需要逮捕,于是依法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在对案件审查后,可以依法作出:( )

A.退回补充侦查的决定

B.批准逮捕的决定

C.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D.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决定


正确答案:BC
参见《刑事诉讼法》第68条,《六机关规定》第27、28条。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批捕的时候,依法只能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不另行侦查。

第9题:

无国籍人吉姆涉嫌在某市为外国情报机构窃取我国秘密,侦查机关报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吉姆。该市检察院该如何审查批捕?( )

A.可以直接审查批准逮捕吉姆

B.应当报请省检察院审查批准

C.应当审查并提出意见后,层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查,最高人民检察院经征求外交部的意见后,决定批准逮捕

D.应当层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查,最高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不需要逮捕的,报经外交部备案后,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正确答案:C
参见《高检规则》第94条的规定,外国人、无国籍人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案件或者涉及国与国之间政治、外交关系的案件以及在适用法律上确有疑难的案件,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由分、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并提出意见,层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查。最高人民检察院经征求外交部的意见后,决定批准逮捕。经审查认为不需要逮捕的,可以直接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外国人、无国籍人涉嫌本条第1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犯罪的案件,由分、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并提出意见,报省级人民检察院审查。省级人民检察院经征求同级政府外事部门的意见后,决定批准逮捕,同时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经审查认为不需要逮捕的.可以直接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第10题:

共用题干

公安机关将正在实施抢劫的蒋某拘留,后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人民检察院审查后,不得作出下列哪些决定?
A:补充侦查的决定
B:批准逮捕的决定
C: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D:取保候审的决定

答案:A,D
解析:
根据《刑诉解释》第113条,人民法院审判案件,根据情况,对被告人可以决定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逮捕。人民法院适用强制措施的对象有可能是自诉案件的被告人。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2条,对于有下列情形的人,任何公民都可以立即扭送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1)正在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2)遇缉在案的;(3)越狱逃跑的;(4)正在被追捕的。BD项属于适用公安机关拘留的法定情形: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9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2)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24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刑事诉讼法》第73条,《高检规则》第110条。原则上,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只有两种情况下可以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固定住处的;(2)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不得要求被监视居住人支付费用。
选项A属于预备犯罪,符合《刑事诉讼法》第80条规定的第(1)种情形,因此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选项B属于第(3)种情形,即在犯罪嫌疑人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因此亦可以先行拘留。选项C属于第(4)种情形,即犯罪后企图逃跑,因此可以先行拘留。选项D属于第(6)种情形,同样可以先行拘留。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78条,逮捕由人民检察院批准,公安机关执行。此案尚在侦查阶段,也不是自诉案件,因此,不由人民法院决定逮捕。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9条,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补充侦查和取保候审的决定是不得作出的。
根据《高检规则》第100条规定,犯罪嫌疑人有下列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的行为,人民检察院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予以逮捕:(1)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造成严重后果,或者两次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2)经传讯不到案,造成严重后果,或者经两次传讯不到案的;(3)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未在24小时以内向公安机关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4)违反规定进入特定场所、与特定人员会见或者通信、从事特定活动,严重妨碍诉讼程序正常进行的。四个选项均属于可以逮捕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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