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立交叉询问规则的原因是什么?

题目
问答题
确立交叉询问规则的原因是什么?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1)交叉询问规则是对抗式诉讼的要求,是与言词直接原则相适应的证据规则;
(2)交叉询问规则是揭示案件真相、判断证言真伪的有力保障。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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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司法鉴定意见质证中如何运作交叉询问规则?


参考答案:

司法鉴定意见质证:指案件双方在庭审过程中对鉴定意见进行出示、质疑及辩论的过程。(用以查明证据的证明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
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由一到两名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出庭就案件的专门性问题进行说明;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可以对鉴定人进行询问;鉴定人应当对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提出的有关司法鉴定的问题进行回答、说明、补充。


第2题:

我国目前已有的证据规则包括()。

A.被告人自白和交叉询问规则

B.补强证据规则

C.最佳证据规则

D.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参考答案:ABCD

第3题:

下列规则中,不属于规范采证程序规则的是()

A、意见证据排除规则

B、交叉询问规则

C、当庭认证规则

D、疑罪从无规则


参考答案:C

第4题:

实行交叉询问规则的前提是()。


正确答案:证人必须到庭

第5题:

确立意见证据排除规则的原因是什么?


正确答案: (1)证人的职责应是将其感知和察觉到的客观事实提供给法庭,以便法官对具体案情进行审查、判断。
(2)一般证人的推断意见,其可靠程度低,无助于查明案件真相。

第6题:

什么是交叉询问规则、最佳证据规则、意见证据规则、特权规则、补强证据规则?


参考答案:

交叉询问实际上是当事人主义辩论式诉讼程序的主要结构,无论是控方还是辩方,都必须按照这种程序提出证人的一方当事人当庭对证人就待证事实进行连续的提问,由证人逐一回答,其回答只限于问题所涉及的内容,而不能连续不断地陈述,要等到发问者到下一事实时才能作关于下一个事实的了陈述,这样可以使对方当事人充分考虑本方当事人的询问是否违反证据规则,而有随时提出反对的机会。当事人主义的另一重要原则,就是为了保证被告人获得公平的审判,防止错误认定案件事实,所以所有证据资料,不但要具有相关性,而且力求确实,最佳证据规则以适用于文书内容的证明为主,即文书的内容成为证明犯罪的关键时,应当直接提出文书为证。证人只能陈述自己的亲身感受和经历的事实,而不得陈述对该事实的意见或者结论。为保护特定的社会关系和公私利益,英美法律规定个人、法人、组织和政府在诉讼中享有一定的特权。特权的享有者可以免除出庭作证和就特权事项提供证明,可以制止他人提示特权范围内的情况。英美法比较注重证据的个别衡量,其判断证据的一般原则是:证明犯罪事实须使审判者的确信达到排除合理怀疑的程度。这一原则一直到现代没有什么变化,只是为了保障被告人利益,就特殊重大的案件,以及某些证明力显然薄弱的证据,仍要求有法定证据或者补强证据。


第7题:

LCD显示产生交叉效应的原因是什么?用什么方法克服交叉效应?


正确答案:液晶单元是容性负载,是无极性的,即正压和负压的作用效果是一样的。在液晶显示器的多路驱动中,当一个像素上施加电压时,附近未被选中的像素上也会有一定电压。当所施加的电压大于阈值电压较多,而液晶显示器的电光曲线又不够陡时,附近未被选中的像素也会部分呈现显示状态,这就是液晶显示器在无源多路驱动时固有的交叉效应。
克服交叉效应的方法:
(1)平均电压法:将半选择点上的电压和非选择点上的电压平均化。
(2)最佳偏压法:增加选择点与半选择点间的电压差。
(3)有源电路驱动:使每个象素独立驱动。

第8题:

关于规范采证程序的规则主要有()

A、最佳证据规则

B、补强证据规则

C、证据开示规则

D、交叉询问规则

E、疑罪从无规则


参考答案:ABD

第9题:

宋代士大夫文官政治确立的社会历史原因是什么?


正确答案: 从深层上透视,它是唐末五代以来门阀士族势力衰落的产物。从直接原因上看,与宋朝统治者对唐末五代历史经验教训的深刻反思有关。宋太祖偃武兴文,使宋代在政治上形成了“与士大夫共治天下”的政治构架。宋太祖一再强调“宰相须用读书人”,地方上则命“士人典州”。他曾立有后世戒规,其中一条便是“不得杀士大夫及上书言事人”,而且告诫后代“子孙有逾此誓者,天必殛之”。对文人士大夫采取了比较宽容的政策。
宋王朝既然作出了与“士大夫共治天下”的政治选择,就要求宋王朝大力发展科举制度,为各个阶层的知识分子开辟仕进之路。这也表明科举制在选官中的主导地位已完全确立。

第10题:

交叉询问规则


正确答案: 诉讼的任何一方提出证人到庭作证的,都需要由提出证人的一方当事人当庭对证人就待证事实进行连续的提问,由证人逐一回答,其回答只限于问题所涉及的内容,而不能连续不断地陈述,要等到发问者到下一个事实时才能作关于下一个事实的陈述,这样可以使对方当事人充分考虑本方当事人的询问是否违反证据规则,而有随时提出反对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