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犯罪未遂的概念和特征。

题目
问答题
试述犯罪未遂的概念和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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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简述犯罪预备的概念和构成特征


正确答案:

第2题:

简述单位犯罪的概念和基本特征。


参考答案:

(1)单位犯罪,是指由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危害社会的行为。
(2)单位犯罪的基本特征
第一,单位犯罪的主体包括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
第二,只有法律明文规定单位可以成为犯罪主体的犯罪,才存在单位犯罪及单位承担刑事责任的问题,而并非一切犯罪都可以由单位构成。


第3题:

试述侵占罪的概念和特征。


参考答案: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自己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拒不退换;或者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行为。
侵占罪的构成特征:(1)本罪的客体是他人的财产所有权。(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将自己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或将他人的的遗忘物或埋藏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行为。所谓代为保管,是指接受他人委托或根据事实上的管理而成立的对他人财物的持有、管理;所谓温筋物批僵指由财物所有入、待有人不慎而暂时失去占有;控制肋财物批所谓埋藏物,是指埋藏于地下的、所有人不明的财物。(3)(4)本罪的主体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非法占有的目的。

第4题:

试述犯罪中止的概念与特征。


参考答案:

1)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行为人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而未完成犯罪的一种犯罪停止形态。
2)犯罪中止的特征。自动放弃犯罪的犯罪中止,必须同时具备三个特征:时空性、自动性和彻底性。
1,时空性是指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而不能发生在犯罪过程之外。这里的犯罪过程,包括预备犯罪的过程、实行犯罪的过程与犯罪结果发生的过程。不在这些过程之内实施的行为,不属于犯罪中止行为。
2.自动性是指行为人在客观上能够继续犯罪和实现犯罪结果的情况下,自动作出的不继续犯罪或不追求犯罪结果的选择。首先,行为人明确认识到自己能够继续犯罪或实现犯罪结果;其次,中止行为的实施是行为人自动作出的选择;再次,中止犯罪的决意必须是完全的、无条件的、彻底的,不是部分的、有条件的或暂时的。
3.彻底性是指中止行为是停止犯罪的行为,是使正在进行的犯罪中断的行为,并且必须是有效地停止了犯罪行为或者有效地避免了危害结果。


第5题:

试述行政诉讼证据的概念和特征。


参考答案:

行政诉讼证据是指在行政诉讼中用以证明案件事实情况的一切材料和事实。特征:
(1)行政诉讼证据所要证明的最终事实是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
(2)行政诉讼中的被告必须自始至终地承担证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法定举证责任;
(3)行政诉讼中的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在诉讼过程中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
(4)人民法院在行政诉讼中有收集证据的权利,而无收集证据的义务,其主要任务是审查判断证据。


第6题:

如何理解犯罪未遂的特征?


参考答案:

成立犯罪未遂应具有以下三个条件:
(1)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这一特征是犯罪未遂与犯罪预备相区分的主要标志,它表明犯罪已进入实行阶段。
(2)犯罪未得逞。犯罪未得逞是犯罪未遂同犯罪既遂区别的主要标志。
(3)犯罪未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这一特征是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相区别的主要标志。所谓“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是指违背犯罪分子本意的原因。


第7题:

简述犯罪预备的概念和特征。


参考答案:

(1)犯罪预备,是指行为人为实施犯罪而开始创造条件的行为,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犯罪实行行为的犯罪停止形态。
(2)犯罪预备的特征包括:
在客观上,
第一,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犯罪的预备行为;
第二,行为人尚未着手犯罪的实行行为。
在主观上,
第一,行为人进行犯罪预备活动的意图和目的,是为了顺利地着手实施和完成犯罪;
第二,犯罪在实行行为尚未着手时停止下来,从主观上看是违背行为人的意志的,即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所致。


第8题:

犯罪未遂的构成特征有哪些?


正确答案:
答:根据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根据这一规定,犯罪未遂的特征是:
(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犯罪的着手,是指行为人开始实行犯罪的行为起点。犯罪的实行行为是指刑法分则规定的体现犯罪本质特点的行为。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就是指行为人开始实行刑法分则规定的体现犯罪本质特点的行为。
(2)犯罪没有得逞。根据通说,犯罪未得逞,是指犯罪构成的要件没有齐备,这是主观和客观两叶、方面的统一:从主观上看,犯罪未得逞是指犯罪的直接故意的内容没有完全实现;从客观上看,行为人实施的犯罪是不完整的。
(3)犯罪没有得逞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这是犯罪未遂区别于犯罪中止的本质特征。所谓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是指行为人没有预料到或者不能控制的主客观原因。

第9题:

试述放火罪的概念和特征。


参考答案:

放火罪,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特征: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
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危害公共安全的放火行为,放火行为既可以表现为积极的行为,也可以表现为消极的不作为。故意制造火灾,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危险犯即成立放火罪。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是已满14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4.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


第10题:

简述犯罪未遂的特征及与犯罪预备、犯罪中止、犯罪既遂的关键区别。


正确答案:
[答案] 犯罪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具体犯罪构成的实行行为,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完成犯罪的一种犯罪停止形态。犯罪未遂形态具有如下特征:(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所谓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范里具体犯罪构成要件中的犯罪行为。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犯罪未遂形态必须具备的特征之一,也是犯罪未遂形态与犯罪预备形态相区别的主要标志,因为犯罪未遂形态和犯罪预备形态都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被迫停止继续实施犯罪,二者区别的关键在于着手实行犯罪与否。(2)犯罪未完成而停止下来。行为人在着手实行犯罪以后,犯罪“未得逞”,这是犯罪未遂形态的又一重要特征,是犯罪未遂形态区别于犯罪既遂形态的主要标志。(3)犯罪停止在未完成形态是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所致。这是犯罪未遂形态的又一重要特征,是犯罪未遂形态与着手实施犯罪后的犯罪中止区别的关键。后者是由于行为人个人意志的原因而未完成犯罪。对于未遂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