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以()的标准为依据,人类历史上出现的证据制度有神示证据制度、法定证据制度、自由心证证据制度。
第2题:
简述证据制度的历史沿革。
在人类历史上,证明制度经历了从神示证明制度到法定证明制度再到自由心证证明制度的漫长的演进过程。
第3题:
证据属于历史范畴,证据是伴随着()活动发展而来的。
第4题:
外国历史上先后出现过的证据制度有()。
第5题:
A.法定证据制度
B.神判法
C.神誓法
D.神示证据制度
答案:D
解析:神示证据制度产生于奴隶社会时期,是证据制度发展史上最原始的一种证据制度。神誓法、神判法都是神示证据制度中典型的神意表达方式。
第6题:
简述法定证据制度产生的历史条件。
法定证据制度是对神示证据制度的否定,是历史上一大进步。它的出现是人类文化科学的发展对司法经验总结的结果;同时又是和当时的政治斗争形势联系在一起的,是中央集权君主制的产物。为了结束地方封建割据的分裂状态,加强中央集权的统治,封建君主实行这项法律制度,有利于把司法权掌握在自己手中,从而打击封建割据势力。
第7题:
A.法定证据制度
B.神示证据制度
C.自由心证证据制度
D.直接证据制度
第8题:
试述清朝的会审制度及其历史意义。
(1)会审公廨,又称会审公堂,是英美列强强迫清政府在租界设立的特殊司法审判机关,实际由外国人控制,主要负责华洋混合案件的审理。
(2)租界是英、法、美等国在中国领土上划定的本国势力范围。1845年,英国通过《上海租地章程》(又称《第一次地皮章程》)首先在华设立。此后美、法等各国相继设立。1863年.英美联合将租界合并为“公共租界”。租界内设工部局和巡捕房,取得了租界内华人违警事件、民事案件及轻微刑事案件的审判权。第二次鸦片战争后,俄国、英国分别与清政府签订《天津条约》,进一步扩大了领事裁判权,正式确认外国领事可以参与对中国人的审判。在此基础上,1864年,英国驻上海领事与清政府达成协议,在租界内设立审判机构,名为“洋泾浜北首理事衙门”。1868年,清政府与英美等国领事签订《上海洋泾浜设官会审章程》,将“洋泾浜北首理事衙门”改名为“上海公共租界会审公廨”。按照协议规定,会审公廨管理各国租界内钱债斗殴、窃盗、词讼等案件,凡牵涉有约国洋人必须到案的洋华诉讼,无约国洋人与华人的互相诉讼以及被外国人雇佣和延请的中国人的诉讼,外国领事均有权参加会审。会审公廨的经费由中国政府划拨,名义上是中国的司法机关,但实际上完全被外国领事所把持。会审只是空有其名,审判的主动权也几乎被国领事所控制,中国官员大多是象征性的陪衬。会审公廨起初仅在上海出现,不久,又从上海扩大到厦门等开放口岸。
(3)会审公廨的出现,是外国在华领事裁判权的扩充和延伸,是晚清司法制度半殖民地化程度不断加深的重要体现。
第9题:
以审查判断证据的标准作为划分依据,人类历史上出现过的证据制度有()。
第10题:
证据制度发展史上最原始的证据制度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