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关于西周礼与刑的说法正确的是()。

题目
多选题
以下关于西周礼与刑的说法正确的是()。
A

礼和刑共同构成西周的法

B

西周的礼与刑相比,居于主导地位

C

西周的礼与刑相辅相成

D

西周的法要通过礼和刑的相互作用发挥阶级通知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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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关于《周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周礼》详细记述了周朝的礼制

B、《周礼》原名《周官》,因其主要内容为官制

C、《周礼》中将官员分为天官、地官、春官、夏官、秋官、冬官六类

D、《周礼》中的官员分别主管宫廷、民政、宗族、军事、刑罚和营造


参考答案:BCD

第2题:

说明下面这段文字的含义并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角度加以评析。
“刑新国用轻典,刑平国用中典,刑乱国用重典。”
——《周礼?秋官?司寇》


答案:
解析:
【详解】
该题考查的是考生对西周时期的一项重要的法制指导思想,即刑罚世轻世重原则的掌握情况。自夏、商以来,历代统治者不断运用刑罚手段来镇压一切反抗行为,以维护自己的专制统治,逐渐积累了不少的法制经验。至西周初期,统治者们在政治上、法律上更加成熟,他们在总结前代立法用刑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著名的“刑罚世轻世重”的理论,并以此来指导周王朝的法律实践。刑罚世轻世重是西周法律适用的一项重要原则,即法律的适用和刑罚的轻重应根据客观形势,考虑犯罪者的主观条件进而进行全面的衡量,强调适用法律的灵活性,是“明德慎罚”思想的具体体现。“刑罚世轻世重”是指应根据时世的变化来确定用刑的宽与严、轻与重。具体内容是“刑新国用轻典,刑平国用中典,刑乱国用重典”。也就是说,刚夺取政权、建立国家之初,立法用刑当偏于轻缓,以稳定人心;至国家安定之时,则应用刑平和,不偏轻亦不过重,保持宽严适中;当国家动乱不安时,则应“重典治乱世”,用严刑峻法来维持社会秩序。这一原则将“明德慎罚”与“刑兹无赦”的法律思想有机地结合起来,使之成为具有辩证统一关系的整体,是西周法律思想、立法原则及刑事政策的具体化。

第3题:

下列关于西周礼与刑的关系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_____。

A、礼是积极、主动的规范,而刑是消极的处罚

B、礼是禁恶于未然的预防,而刑是惩恶已然的制裁

C、礼之所去,刑之所取

D、出礼则入刑


参考答案:ABCD

第4题:

下面关于礼与刑关系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刑的作用是"惩恶于未萌"
  • B、礼的作用是"禁恶于已然"
  • C、礼的作用是"禁恶于未萌"
  • D、刑的作用是"惩恶于已然"

正确答案:C,D

第5题:

《左传》云:“礼,所以经国家,定社稷,序民人,利后嗣者也”,系对周礼的一种评价。关于周礼,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

A.周礼是早期先民祭祀风俗自然流传到西周的产物
B.周礼仅属于宗教、伦理道德性质的规范
C.“礼不下庶人”强调“礼”有等级差别
D.西周时期“礼”与“刑”是相互对立的两个范畴

答案:C
解析:
礼起源于原始社会祭祀鬼神时所举行的仪式。商、周两朝在前代礼制的基础上,都有所补充和发展。尤其周朝,在立国之初便进行了制礼活动,即将夏商两代的礼制加以折中损益,融合周族的礼制,制定了通行全国的较为全面系统化的周礼。故周礼不是自然流传到西周的产物,其中体现了统治阶级自觉选择的结果。A项错。西周时期的礼已具备法的性质。首先,周礼完全具有法的三个基本特性,即规范性、国家意志性和强制性。其次,周礼在当时对社会生活各个方面都有着实际的调整作用。故B项错误。“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是中国古代法律中的一项重要法律原则。它强调平民百姓与贵族官僚之间的不平等,强调官僚贵族的法律特权。“礼不下庶人”强调礼有等级差别,禁止任何越礼的行为;“刑不上大夫”强调贵族官僚在适用刑罚上的特权。故C项对。
西周时期“刑”多指刑法和刑罚。“礼”正面、积极规范人们的言行,而“刑”则对一切违背礼的行为进行处罚。其关系正如《汉书·陈宠传》所说的“礼之所去,刑之所取,失礼则入刑,相为表里”,两者共同构成西周法律的完整体系。故西周时期“礼”与“刑”是不是相互对立的,而是相互配合的范畴。D项错。

第6题:

以下关于“明刑弼教”说法正确的有( )。

A.提高了礼、刑关系中刑的地位

B.与“德主刑辅”的传统立法、司法原则并无不同

C.可以“先刑后教”行事

D.为推行重典治国政策提供了思想理论依据


正确答案:ACD
解析:“明刑弼教”一词最早见于《尚书.大禹谟》中“明于五刑,以弼五教”之语,后人简称“明刑弼教”。从字面而观,“弼”乃辅佐之义,似与“德主刑辅”的传统立法、司法原则并无不同。实则不然,“德主刑辅”中“德”为“刑”纲,“刑”要受“德”的制约,始终处于次要、辅助位置。宋以前论及“明刑弼教”,多将其附于“德主刑辅”之后,其着眼点仍是“大德小刑”和“先教后刑”。宋代以后在处理德、刑关系上始有突破。著名理学家朱熹首先对“明刑弼教”作了新的阐释。他有意提高了礼、刑关系中刑的地位,经过他的注解,刑与德的关系不再是“德主刑辅”中的“从属”、“主次”关系,德对刑不再有制约作用,而只是刑罚的目的,刑罚也不必拘泥于“先教后刑”的框框,而可以“先刑后教”行事。这看来小小的变通之义,却意味着中国封建法制指导原则沿着德主刑辅——礼法合一——明刑弼教的发展轨道,进入到了一个新的阶段,并对明清两代法律实施的方法、发展方向和发挥的社会作用产生了深刻影响。在我国古代法律史上,一般说来,倡导“德主刑辅”,本意是注重道德教化,限制苛刑,所以它往往是同轻刑主张相联系的。而经朱熹阐发,风行于后世的“明刑弼教”思想,则完全是借“弼教”之口实,为推行重典治国政策提供思想理论依据。

第7题:

《汉书-陈宠传》就西周礼刑关系描述说:“礼之所去,刑之所取,失礼则入刑,相为表里。”关于西周礼刑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7年)

A.周礼分为五礼,核心在于“亲亲”“尊尊”,规定了政治关系的等级
B.西周时期五刑,即墨、劓、剕(刖)、宫、大辟,适用于庶民而不适用于贵族
C.“礼”不具备法的性质,缺乏国家强制性,需要“刑”作为补充
D.违礼即违法,在维护统治的手段上“礼”“刑”二者缺一不可

答案:D
解析:
周礼,在具体的礼仪形式上分为五礼,但未规定政治关系的等级,故A项错误。西周时期五刑适用于庶民,也适用于贵族,故B项错误。西周之“礼”具备法的性质,也具有国家强制性,故C项错误。“礼”与“刑”的关系是出礼入刑,故D项正确。

第8题:

“礼下不庶人,刑不上大夫”原文出于( )。

A.《周礼》

B.《吕刑》

C.《礼记.曲礼》

D.《康诰》


正确答案:C

第9题:

论述周礼及礼与刑的关系。


正确答案: (一)礼的概念:礼是中国文化史上一个内涵极为广泛的范畴。所谓“礼”,是中国古代社会长期存在的,旨在维护血缘宗法关系和宗法等级制度的一系列精神原则和言行规范的总称。
(二)礼的内容
1.抽象的精神原则:“亲亲”、“尊尊
2.具体的礼仪形式:“五礼”:
—吉礼:祭祀之礼
—宾礼:迎宾之礼
—嘉礼:冠婚之礼
—军礼:行军作战之礼
—凶礼:丧葬之礼
(三)礼与刑的关系
1.联系:西周时期,礼与刑都是当时调整社会关系的重要规则,二者相辅相成,互为表里,共同构成了西周社会完整的法律体系。
2.礼与刑的区别
(1)礼是积极、主动的规范,目的在于防患于未然;刑是消极的处罚。“礼者,禁于将然之前,刑者,禁于已然之后。”
(2)礼之所去,刑之所取,出礼则入刑
(3)礼—礼有差等;刑—刑无等级

第10题:

西周奴隶制社会的根本法,即成文刑书是()。

  • A、《九刑》
  • B、《汤诰》
  • C、《汤刑》
  • D、《周礼》

正确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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