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客运合同自承运人向旅客()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题目
单选题
《合同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客运合同自承运人向旅客()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A

交付客票

B

交付行包

C

检票进站

D

购买客票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或未解决您的问题,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合同法》规定,客运合同自承运人()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A.旅客进站

B.向旅客交付客票

C.列车开车时

D.开始检票


参考答案:B

第2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A.自签订时

B.自成立时


正确答案:B

第3题:

保管合同自()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A、承诺到达要约人

B、合同书签定

C、保管物交付

D、双方就合同主要条款协商一致


正确答案:C

第4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l33条规定,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试分析该条法律规定。


正确答案:
(1)该条是关于买卖合同中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的规定。
(2)一般情况下,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交付包括现实交付和拟制交付。
(3)法律另有规定的,如房地产转让,法律规定当事人应当依法办理权属登记。只有登记手续完成后,标的物的所有权才发生转移。
(4)当事人另有约定的,如当事人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则买受人按约定履行支付价款或其他约定义务时,标的物的所有权才发生转移。

第5题:

指出下列关于保管合同的表述中正确的选项()。

A、当事人对保管费没有的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法律有关规定又不能确定的,保管应当是有偿的

B、寄存人向保管人交储保管物时,除另有交易习惯外,保管人可以不给付保管凭证

C、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D、无偿保管人可以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参考答案:C

第6题:

关于客运合同的成立时间,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自承运人向旅客出具客票时成立

B.自旅客支付票款时成立

C.自旅客搭乘运输工具时成立

D.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正确答案:AD

第7题:

在当事人没有约定,也没有相关交易习惯的情况下,客运合同在什么时候成立?( )

A、向旅客出具客票时

B、旅客支付客票价款时

C、承运人实际承运时

D、承运人完成运输时


参考答案:A

第8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33条规定,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试分析该条法律规定。


正确答案:

第9题:

《民法通则》第72条规定:“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移转,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正确答案:
答:(1)这是关于动产所有权移转须公示的规定。
(2)动产所有权的移转需要公示,而交付为公示的方式。就是说,当事人虽然就动产所有权移转的问题达成了协议,但在尚未实际交付标的物以前,所有权并不转移。
(3)所谓交付,是指将物或所有权凭证移转给他人占有的行为。由于在交付之前,当事人之间存在着移转所有权的协议,因而财产一经交付,便发生移转所有权的效果。①但因交付而发生的所有权的移转,要求交付行为符合合同的约定。否则,不能视为已经交付,不导致所有权移转,接受标的物的一方可以要求对方继续按合同规定履行交付义务,或追究其违约责任。②财产已经交付,但是当事人约定财产所有权移转附条件的,在所附条件未成就前,财产所有权也不发生移转。
(4)因交付而移转动产所有权,只是法律对动产所有权移转时间的一般规定,属于任意性规范。当事人可以通过对动产所有权移转时间的特别约定而排除这一规定的适用。例如,当事人可以特别约定,买卖合同成立时,由出卖人继续占有财产,并视为财产已经交付。财产由第三人占有时,当事人也可以约定,由所有人将其对于第三人的要求返还原物的请求权让予买受人,以代替交付。

第10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33条规定:“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试分析该条法律规定,要求符合立法原意和民法理论。


答案:
解析:
(1)该条是关于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的法律规定。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是指标的物所有权从原所有人手中转移到新的所有人手中。
(2)标的物所有权自交付时起转移,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所谓交付,是指标的物置于买受人控制之下的行为。
(3)确认标的物所有权转移时间的意义在于,由此确定所有权的归属和风险承担原则,尤其在确定二重买卖的效力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4)标的物一经交付,所有权即发生转移的法律后果,此后所发生的权属争议和风险,都应由转移时间确定。

更多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