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先生的生理指标中危险因素异常的是(  )。

题目
单选题
蒋先生的生理指标中危险因素异常的是(  )。
A

吸烟、肥胖、血压高

B

血压高、血脂高、血糖高

C

血压高、血脂高、缺乏运动

D

精神压力大、血压高、血脂高

E

肥胖、血压高、血脂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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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在队列研究中,最常用于分析疾病与危险因素联系程度的指标是A.RRB.0RC.ARSX

在队列研究中,最常用于分析疾病与危险因素联系程度的指标是

A.RR

B.0R

C.AR

D.PAR

E.P值


正确答案:A

第2题:

一、问某企业创建“无烟”企业,提出了在员工中开展戒烟竞赛,邀请专业人士进行戒烟咨询,在企业各处张贴无烟标识,通过企业公众号推广戒烟知识和活动,发放戒烟小册子等方案。
第4问:李先生最主要的可控危险因素时

A.生理指标因素
B.疾病现病史
C.疾病家族史
D.体格检查指标危险因素
E.生活方式危险因素

答案:E
解析:
吸烟(10支/天),工作压力大,常熬夜加班,睡眠严重不足,晚餐作为餐馆饮食,口味重这些生活方式危险因素,属于可控。

第3题:

老年人跌倒常见危险因素中属外在因素的是()

A、生理因素

B、疾病因素

C、药物因素

D、环境中的危险因素

E、以上都是


参考答案:D

第4题:

老年人跌倒常见危险因素中属外在因素的是

A.生理因素
B.心理因素
C.疾病因素
D.药物因素
E.环境中的危险因素

答案:E
解析:

第5题:

蒋先生,48岁,身高175Cm,体重80kg,投资公司经理。工作紧张压力大,几乎每天都长时间坐着看书,缺乏运动,吸烟,每天蔬菜水果摄入充足,父亲冠心病史,近期常常感觉头晕,血压155/90mmHg,总胆固醇5. 09mmol/L。甘油三酯l. 75mmol/L,空腹血糖6. 3mmol/L,现到健康管理中心咨询。
蒋先生的生理指标危险因素异常的是( )。

A.吸烟、肥胖、血压高
B.血压高、血脂高、血糖高
C.血压高、血脂高、缺乏运动
D.精神压力大、血压高、血脂高
E.肥胖、血压高、血脂高

答案:B
解析:

第6题:

蒋先生的信用卡账单日为每月10日,到期还款日为每月28日。3月10日,为蒋先生打印的本期账单中仅有一笔消费——2月25日,消费金额为人民币2000元。(假设2月以29天计)

蒋先生的最低还款额为( )元。

A.2000

B.1000

C.500

D.200


正确答案:D

第7题:

蒋先生,48岁,身高175Cm,体重80kg,投资公司经理,工作紧张压力大,几乎每天都长时间坐着看书,缺乏运动,吸烟,每天蔬菜水果摄入充足,父亲冠心病史,近期常常感觉头晕,血压155/90mmHg,总胆固醇5.09mmol/L。甘油三酯1.75mmol/L,空腹血糖6.3mol/L,现到健康管理中心咨询。
蒋先生的生理指标中危险因素异常的是( )

A.吸烟、肥胖、血压高
B.血压高、血脂高、血糖高
C.血压高、血脂高、缺乏运动
D.精神压力大、血压高、血脂高
E.肥胖、血压高、血脂高

答案:B
解析:

第8题:

下列有关冠心病危险因素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

A、同一疾病可能有多种危险因素,其影响程度不一

B、危险因素不是诊断指标,但危险因素升高增加了冠心病患病可能性

C、危险因素等同于病因,主要由遗传因素引起

D、危险因素是指个体固有的生理、心理因素或生活环境的其他因素

E、冠心病危险因素可达百余种,最有价值的可及早预防和治疗的是高血脂、CRP和凝血因子异常


参考答案:C

第9题:

李先生,53岁,吸烟(10支/天),工作压力大,常熬夜加班,睡眠严重不足,晚餐为餐馆饮食,口味重,常常饮酒(平均每日饮白酒150~200ml),体重正常,血胆固醇4. 2mmol/L,血压130/80mmHg,空腹血糖5. 5mmol/L,母亲胃癌。
李先生最主要的可控危险因素是( )

A.生理指标因素
B.疾病现患史
C.疾病家族史
D.体格检查指标危险因素
E.生活方式危险因素

答案:E
解析:

第10题:

蒋先生与妻子育有一儿一女,儿子、女儿都已成家,但均未生育子女。儿子常年在外地工作,女儿成家后一直与蒋先生夫妇共同居住。5年前,女儿因车祸不幸去世,女婿便承担起了对蒋先生夫妇的主要赡养义务。目前,蒋先生因病去世,生前未立任何遗嘱。根据我国法律相关规定,上述亲属中有关继承蒋先生遗产的是(  )。

A.妻子、儿子、儿媳
B.妻子、女婿
C.妻子、儿子、儿媳、女婿
D.妻子、儿子、女婿

答案:D
解析:
《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或者没有第—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另外,根据《继承法》第十二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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