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双方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B7%,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材料一批(属于应税消费品),发出原材

题目
单选题
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双方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B7%,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材料一批(属于应税消费品),发出原材料成本为700万元,支付的加工费为B00万元(不含增值税),消费税税率为10%,乙公司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为800万元,材料加工完成并已验收入库,加工费用等已经支付。甲公司按照实际成本核算原材料,将加工后的材料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则收回的委托加工物资的实际成本为()万元。
A

880

B

797

C

800

D

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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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一批实际成本为30万元的原材料,另支付加工费6万元(不含增值税),委托乙公司加工一批适用消费税税费为10%的应税消费品,加工完成收回后,全部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乙公司代扣代缴的消费税款准予后续抵扣。甲公司和乙公司均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7%。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收回的该批应税消费品的实际成本为()万元

A.36

B.39.6

C.40

D.42.12


正确答案:A
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连续加工应税消费品的,所纳税款准予按规定抵扣,不计入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所以甲公司收回的该批应税消费品的实际成本=30+6=36(万元)。

第2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一批实际成本为30万元的原材料,另支付加工费6万元(不含增值税),委托乙公司加工一批适用消费税税率为10%的应税消费品,加工完成收回后,全部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乙公司代扣代缴的消费税款准予后续抵扣。甲公司和乙公司均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商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7%。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收回的该批应税消费品的实际成本为()万元。

A. 36
B. 39.6
C. 40
D. 42.12

答案:A
解析:
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连续加工应税消费品的,所缴纳的消费税税款准予按规定抵扣,不计入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所以甲公司收回的该批应税消费品的实际成本=30+6=36(万元)。

第3题:

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用于直接对外销售的应税消费品,甲公司发出原构料的计划,成本为 50000元,材料成本差异率为2%(节约);乙公司加工完成时计算应收取的加工费为20000元(不含增值税)。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税率为5%。甲公司收回委托加工材料的入账实际成本为( )元。

A.68000

B.69000

C.70000

D.72400


正确答案:B

第4题:

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买及销售商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6%。2016年2月3日,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材料一批(属于应税消费品),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为40000元,加工费为14000元(不含增值税),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10%。乙公司将该材料加工完成并已验收入库。2016年3月1日甲公司将加工后的材料提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加工费及乙公司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均已结算),则甲公司关于下列会计处理表述中,正确的有(  )。

A.甲公司应负担的消费税5400元
B.甲公司支付的加工费14000元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
C.甲公司收回委托加工物资的实际成本为60000元
D.甲公司收回委托加工物资的实际成本为54000元

答案:B,D
解析:
甲公司负担的消费税=(40000+14000)÷(1-10%)×10%=6000(元),选项A错误;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材料时发生的加工费14000元,应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中,选项B正确;甲公司将收回的材料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甲公司负担的消费税记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借方中,甲公司收回委托加工物资的实际成本=40000+14000=54000(元),选项C错误,选项D正确。

第5题:

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材料一批(属于应税消费品)。发出原材料的成本为20 000元,支付的加工费为7 000元(不含增值税),消费税税率为10%,按组成计税价计列消费税。材料加工完成并已验收入库,加工费用等已经支付。双方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3%。甲公司收回加工后的材料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则基于上述资料,如下指标中正确的有( )。

A.消费税的计税价格为30000元
B.甲公司支付给乙公司的增值税为910元
C.甲公司委托加工物资的入账成本为27000元
D.甲公司支付的消费税额为3000元

答案:A,B,C,D
解析:
①消费税的组成计税价=(20 000+7 000)÷(1-10%)=30 000(元);
  ②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30 000×10%=3 000(元);
  ③加工劳务匹配的增值税=7 000×13%=910(元);
  ④甲公司收回的委托加工物资成本=20 000+7 000=27 000(元)。

第6题: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采用实际成本法核算原材料。2018年12月委托乙公司(一般纳税人)加工应税消费品一批,收回后直接对外销售。甲公司发出原材料成本为10万元,支付的加工费为3.5万元(不含增值税),乙公司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1.5万元,该批应税消费品已经加工完成并验收入库。假定甲、乙公司均适用增值税税率16%、消费税税率10%,则甲公司将委托加工消费品收回时,其入账成本为( )万元。

A.13.5
B.15
C.15.2
D.16.6

答案:B
解析:
甲公司将委托加工消费品收回后的入账成本=10+3.5+1.5=15(万元)。

第7题:

(2015年)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一批实际成本为30万元的原材料,另支付加工费6万元(不含增值税),委托乙公司加工一批适用消费税税率为10%的应税消费品,加工完成收回后,全部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乙公司代扣代缴的消费税准予后续抵扣。甲公司和乙公司均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商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3%。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收回的该批应税消费品的实际成本为( )万元。

A.36
B.33.9
C.40
D.49.9

答案:A
解析:
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所纳消费税税款准予按规定抵扣,不计入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所以甲公司收回的该批应税消费品的实际成本=30+6=36(万元)。

第8题:

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 工用于直接对外销售的应税消费品,甲公司发出原材料的计划成本为50000元,材料成本差异率为2%(节约);乙公司加工完成时计算应收取的加工费为 20000元(不含增值税)。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税率为5%。甲公司收回委托加工材料的入账实际成本为( )元。

A.68000

B.69000

C.70000

D.72400


正确答案:B

第9题:

甲公司和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商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3%。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一批属于应税消费品(非金银首饰),甲公司发出原材料的实际成本为300万元。完工收回时支付加工费60万元,另行支付增值税税额7.8万元,支付乙公司代收代缴的消费税税额22.5万元。甲公司收回后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则甲公司收回该批委托加工物资的入账价值是(  )万元。

A.382.5
B.390.3
C.360
D.367.8

答案:C
解析:
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则委托方支付的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应记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的借方,不计入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所以该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的入账价值=300+60=360(万元)。

第10题:

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一批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的应税消费品(非金银首饰),甲公司发出原材料 的成本为 200 万元;乙公司加工完成时计算应收取的加工费为 50 万元(不含增值税),在加工过程中,乙公司领用自身原材料 60 万元。由乙公司代扣代缴的消费税为3 万元。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 16%,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税率为 10%。甲公司收回委托加工材料的入账成本为( )。

A.340 元
B.310 元
C.250 元
D.280 元

答案:B
解析: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的,此时由受托方代扣代缴的消费税金额在计税时准予扣除,不计入委托加工成本。因此,委托加工物资收回的入账成本=200+50+60=3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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