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业务(6)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和应调整的应纳税额。

题目
问答题
计算业务(6)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和应调整的应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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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稿酬所得应预扣预缴税额计算公式为()。

A.应预扣预缴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20%

B.应预扣预缴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20%×70%

C.应预扣预缴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20%-速算扣除数

D.应预扣预缴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


答案:A

第2题:

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对企业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处理不正确的有()。

A.不需调整应纳税所得额

B.应全额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C.应全额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D.在年度会计利润总额的12%的限额内准予扣除,不需纳税调整;超过部分不得扣除,应调整应纳税所得额


参考答案:ABC

第3题:

甲公司2008年度的管理费用和营业费用账户的业务招待费明细项目发生额共计22万元,该公司2008年的营业收入金额为3300万元。该公司的计算所得税时,没有考虑业务招待费这一项目。根据上述信息,注册会计师认为()。

A、甲公司的应纳税所得额应调整增加8.8万元

B、甲公司的应纳税所得额应调整增加12.9万元

C、甲公司的应纳所得税额应调整增加12.9万元

D、不需要任何调整


参考答案:A

第4题:

问答题
计算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正确答案:
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则:
工会经费可扣除数额=6000×2%=120(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0万元。
福利费可扣除数额=6000×14%=840(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60万元。
教育经费扣除数额=6000×8%=480(万元),不需要调整。
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合计=30+60=90(万元)。
解析: 暂无解析

第5题:

纳税人生产经营范围、主管业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应纳税所得额或应纳税额增减变化达到()的,应及时向税务机关申报调整已确定的应纳税额或应税所得率。

  • A、10%
  • B、20%
  • C、30%
  • D、40%

正确答案:B

第6题: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对企业发生的超限额标准的职工福利费和工会经费支出()。

A.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B.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C.不需调整应纳税所得额

D.视不同情况调增或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参考答案:A

第7题:

纳税人的生产经营范围、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应纳税所得额或应纳税额增减变化达到()的,应及时向税务机关申报调整已确定的应纳税额或应税所得率。

  • A、10%
  • B、50%
  • C、20%
  • D、30%

正确答案:C

第8题:

业务招待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为( )元。

A.5000

B.30000

C.45000

D.50000


正确答案:C

第9题:

纳税评估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自我申报的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检查、审核、确认或调整;其中应纳税额包括()。

  • A、应减税额
  • B、应免税额
  • C、应抵税额
  • D、应退税额

正确答案:A,B,C,D

第10题:

问答题
计算业务招待费支出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正确答案: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则:
业务招待费限额(按销售(营业)收入的5‰)=50000×5‰=250(万元);
业务招待费限额(按实际发生的60%)=350×60%=210(万元);
业务招待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50-210=140(万元)。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