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业主
相关责任人
物业服务企业
开发建设单位
第1题:
第2题:
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时,()应当承担维修养护义务。
第3题:
A、业主大会同意,可以由物业服务企业维修养护,费用由物业服务企业承担
B、业主大会同意,可以由物业服务企业维修养护,费用由业主大会承担
C、业主大会同意,可以由物业服务企业维修养护,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D、责任人同意,可以由物业服务企业维修养护,费用由业主大会承担
第4题:
物业服务费用包干制是指由业主向物业服务企业支付固定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双方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
第5题: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约定,业主不负责任。
第6题:
第7题:
当物业出现危及安全、影响观瞻或者影响他人正常使用的情况时,业主、使用人或者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及时维修,费用由()承担。
第8题:
连带缴纳责任是指当( )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与业主关于物业服务费用缴纳的约定时,业主仍负缴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义务,物业管理企业可以直接请求业主支付物业服务费用。
A.物业使用人
B.物业所有人
C.物业租用人
D.物业共用人
第9题:
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时,()应当及时维修养护,有关业主应当给予配合。
第10题:
物业服务费用包干制是指由业主向物业服务企业支付固定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