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库大坝按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级别规定为2级、3级的永久性水工建筑物,如坝高超过水库大坝提级指标,其级别可()。

题目
单选题
水库大坝按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级别规定为2级、3级的永久性水工建筑物,如坝高超过水库大坝提级指标,其级别可()。
A

提高一级

B

降低一级

C

不变

D

提高一级,但洪水标准可不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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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坝高15以上或者库容100万立方米以上的水库大坝,大坝包括()挡水建筑物以及与其配合运用的泄洪、输水和过船建筑物等。

A、临时性

B、大型

C、永久性

D、巨型


答案:C

第2题:

《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所称大坝包括永久性挡水建筑物,以及与其配合运用的()等建筑物。

A、泄洪、输水、旅游观光

B、输水、旅游观光

C、旅游观光、过船

D、泄洪、输水、过船


答案:D

第3题: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坝高15米以上或者库容100万立方米以上的水库大坝,大坝包括永久性挡水建筑物、临时性挡水建筑物以及与其配合运用的泄洪、输水和过船建筑物等。()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参考答案:错误

第4题:

水利水电工程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级别,根据工程等别或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的分级指标,划分为( )级。

A.六
B.五
C.四
D.二

答案:B
解析:
水库及水电站工程的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级别,应根据其所在工程的等别和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级别按表3.2.2确定。

第5题:

关于水工建筑物级别的说法,正确的有( )

A.拦河闸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级别,应根据其过闸流量确定
B.防洪工程中堤防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级别,应根据其保护对象的防洪标准确定
C.承担县级市及以上城市主要供水任务的供水工程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级别不宜低于3级
D.当永久性水工建筑物采用新型结构或其基础的工程地质条件特别复杂时,对2—5级建筑物可提高一级设计,但洪水标准不予提高
E.穿越堤防、渠道的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级别,不应低于相应堤防、渠道的级别

答案:B,C,D,E
解析:
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拦河闸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级别.应根据其所属工程的等别按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级别确定。

第6题: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水库大坝,大坝包括永久性挡水建筑物以及与其配合运用的泄洪、输水和过船建筑物等。

A、坝高15以上

B、库容100万立方米以上

C、坝高20以上

D、库容200万立方米以上


答案:AB

第7题:

供水工程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级别,应根据设计流量确定,其中承担县市级及以上城市主要供水任务的供水工程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级别不宜低于( )

A.1级
B.2级
C.3级
D.4级

答案:C
解析:
承担县市级及以上城市主要供水任务的供水工程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级别不宜低于3级; 承担建制镇主要供水任务的供水工程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级别不宜低于 4 级。

第8题: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坝高()米以上或者库容一百万立方米以上的水库大坝,大坝包括永久性挡水建筑物以及与其配合运用的泄洪、输水和过船建筑物等。

A、10

B、15

C、20

D、25


答案:B

第9题:

水库工程中最大高度超过( )的大坝建筑物,其级别应为Ⅰ级。

A.100m
B.200m
C.300m
D.400m

答案:B
解析:
水库工程中最大高度超过200m的大坝建筑物,其级别应为Ⅰ级,其设计标准应专门研究论证,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第10题:

水工建筑物级别划分的一般规定有( )。

A.穿越堤防、渠道的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的级别,不应低于相应堤防、渠道级别
B. 承担多项功能的建筑物级别,应按规模指标较高的确定
C. 水利水电工程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的级别,应根据水工建筑物的分级指标综合分析确定
D. 如其失事损失十分严重的水利水电工程的2~5级主要永久性水工建筑物,建筑物等级可提高两级
E. 水头低、失事后造成损失不大的水利水电工程的1~4级主要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经论证后建筑物级别可降低一级

答案:A,B,C,E
解析:
水工建筑物级别划分的一般规定为: ①水利水电工程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的级别,应根据工程的等别或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的分级指标综合分析确定;②综合利用水利水电工程中承担单一功能的单项建筑物的级别,应按其功能、规模确定;承担多项功能的建筑物级别,应按规模指标较高的确定;
③如其失事损失十分严重的水利水电工程的2~5级主要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经论证并报主管部门批准,建筑物等级可提高一级;水头低、失事后造成损失不大的水利水电工程的1~4级主要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经论证后建筑物级别可降低一级;
④对2~5级的高填方渠道、大跨度或高排架渡槽、高水头倒虹吸等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经论证后建筑物级别可提高一级,但洪水标准不予提高;
⑤当永久性水工建筑物采用新型结构或其基础的工程地质条件特别复杂时,对2~5级建筑物可提高一级设计,但洪水标准不予提高;
⑥穿越堤防、渠道的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的级别,不应低于相应堤防、渠道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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