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
农村承包经营户
个人合伙
企业
第1题:
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
A.个体工商户
B.农村承包经营户
C.个人合伙
D.企业法人
第2题:
根椐《民法通则》规定个人合伙一般有下列特征()。
A.须有两个以下公民签订合伙协议
B.合伙人共同出资
C.合伙人共同经营、共同劳动
D.合伙人有共同的经济目的和共担风险
E.共同承担民事责任
《民法通则》个人合伙
第三十条 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
第三十一条 合伙人应当对出资数额、盈余分配、债务承担、入伙、退伙、合伙终止等事项,订立书面协议。
第三十二条 合伙人投入的财产,由合伙人统一管理和使用。 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第三十三条 个人合伙可以起字号,依法经核准登记,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
第三十四条 个人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合伙人有执行和监督的权利。 合伙人可以推举负责人。合伙负责人和其他人员的经营活动,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十五条 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 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3题:
()是指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
A.个体工商户
B.农村承包经营户
C.个人合伙
D.个人合作
第4题:
定义:
(1)种类物:种类物是指不具有独立特征,可以互相代替,并可以用品种、规格、度量衡加以计算的物。
(2)特定物:特定物是指具有独立特征,不能相互代替,可以与其他物相区别的物。
(3)个人合伙: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
典型例证:
(1)小李女朋友送给他的一把扇子。
(2)齐白石先生所作的《牧牛图》。
(3)王、周、李三人签订协议,三个人出资5万元开饭店。
上述典型案例与定义存在对应关系的数目有( )。
A.0个
B.1个
C.2个
D.3个
第5题:
根据《民法通则》规定,个人合伙一般有下列特征( )。
A.须有两个以上公民签订合伙协议
B.合伙人共同出资
C.合伙人共同经营、共同劳动
D.共同承担民事责任
E.合伙人有共同的经济利益和风险
第6题:
甲、乙、丙和丁按照共同订立的协议,提供资金和厂房组成一家个人合伙,现有下列四种情况,正确的有( )。
A.该合伙企业起了字号,在核准登记的字号中甲为合伙负责人,在民事诉讼中应当以甲为诉讼当事人,甲的诉讼行为对乙也发生法律效力
B.丙按照协议只提供技术性劳务,没有提供资金、实物,对于合伙经营的亏损额,他对外也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C.丁按照协议提供资金,并约定参与盈余分配,但不参与合伙经营,丁不能视为合伙人
D.该合伙组织在登记时,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错误地登记为集体所有制的企业,应当按个人合伙对待
第7题:
A、公民按照协议提供资金或者实物,并约定参与合伙赢余分配,但不参与合伙经营劳动的,不视为合伙人
B、公民提供技术性劳务而不是资金、实物,但参与盈余分配的,视为合伙人
C、全体合伙人对合伙经营的亏损额,对外应当负连带责任
D、全体合伙人对内按照协议约定的债务承担比例或者出资比例分担;协议未规定债务承担比例或者出资比例的,可以按照约定的或者实际的赢余比例分配比例承担
E、只提供技术性劳务,不提供资金、实物的合伙人,对于合伙经营的亏损额,对外不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8题:
A、须有两个以上的公民签订合伙协议
B、合伙人共同出资
C、合伙人共同经营
D、合伙人承担有限责任
E、合伙人有共同的经济利益和风险
第9题:
公民按照协议提供资金或实物并约定参与合伙盈余分配但不参加合伙经营、劳动的,不能认定为合伙人。( )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第10题:
合伙:指两个以上的民事主体,各自提供资金、实物和技术等,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契约。合伙企业是指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下列不属于合伙企业的特征的一项是( )。
A.合伙企业的成立以订立书面合伙协议为法律基础
B.合伙人为自然人,各合伙人须共同出资、共同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
C.合伙人必须比较富裕
D.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