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某大学毕业后到一公司工作,双方订立劳动合同约定,江某向公司保证5年之内不离开公司,如.调动则需支付公司违约金1万元,公

题目
多选题
江某大学毕业后到一公司工作,双方订立劳动合同约定,江某向公司保证5年之内不离开公司,如.调动则需支付公司违约金1万元,公司分配江某住房一套。3年后江某准备赴国外自费留学,答应公司学习结束后再回来。公司提出江某如果回来保证接收,但现在江某提前解除合同,江某需支付违约金,退出房屋。江某不同意,双方遂起纠纷。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下列有关本案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
A

江某无须支付违约金1万元,也无须退出房屋

B

江某无须支付违约金

C

江某应退出房屋

D

江某应支付违约金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C,A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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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根据下列资料,回答9~12题: 2008年5月,名牌大学研究生孙某与北京乙公司总经理口头约定:孙某当年硕士毕业并拿到学位证后到公司工作,月基本工资3000元,奖金、津贴等根据公司的规章制度另行计算;公司为孙某解决北京户口,孙某5年内不得辞职,否则每少工作一年需要向公司支付违约金5万元;孙某在离职后5年内不得从事与在乙公司业务相同或类似的工作,否则赔偿乙公司10万元。同年8月1日,孙某顺利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后到公司正式工作,但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09年11月1日,孙某以工作岗位不适合自己发展为由向公司提交辞职书,之后立即到另一家与乙公司有竞争关系的丙公司从事相同业务。乙公司拒绝为孙某办理档案转移手续,同时要求孙某支付竞业限制违约金和服务未满5年违约金,孙某不支付乙公司要求的赔偿,并要求乙公司支付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赔偿的差额部分及经济补偿金。 乙公司与孙某有关劳动合同的约定中,不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有( )。 A.竞业限制期限的约定 B.服务期的约定 C.违约金的约定 D.基本工资的约定


正确答案:AC
本题考查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2年,因此竞业限制期限的约定违法。约定违约金的前提是单位提供培训,乙公司并未提供培训,违约金的约定违法。服务期的约定一般情况下不会违法,基本工资只要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即可。答案是AC。

第2题:

某年6月1日甲公司与员工刘某签订了3年期的劳动合同。当年7月因工作需要,公司送刘某去国外学习3个月,支付培训费1万元;双方约定培训后刘某为公司服务5年,刘某服务期满前解除劳动合同,要向甲公司支付违约金。劳动合同期满,刘某不再与甲公司续签合同。甲公司依约定可以( )。

A.要求刘某支付1万元的违约金

B.要求刘某支付6000元的违约金

C.要求刘某支付4000元的违约金

D.要求刘某根据自身能力支付违约金


正确答案:C
根据规定,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对已经履行部分服务期限的,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刘某违反服务期约定,应支付违约金。公司为其支付的培训费为1万元,约定的服务期为5年,每年扣减2千元。因已履行劳动合同3年,则张某应支付的违约金数额为余额4千元。C选项正确。另外注意:服务期与劳动合同一般期限在时间长度上不一致。前者一般长于后者:劳动合同期满,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服务期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服务期满。

第3题:

宋红大学毕业后到一科研所工作,双方订立劳动合同约定:宋红向科研所保证5年之内不离开科研所,如调动则需支付科研所违约金1万元;科研所分配给宋红住房一套。3年后宋红赴国外自费留学,答应科研学习后再回来。科研所提出宋红如果回来保证接收,但现在宋红提前解除合同,宋红需支付违约金,退出房屋。宋红不同意,双方遂起纠纷。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下列有关本案的表述哪个是正确的?()

A.宋红无须支付违约金1万元,也无须退出房屋

B.宋红无须支付违约金,但应退出房屋

C.宋红应退出房屋,并支付违约金

D.宋红应支付违约金,但无须退出房屋


参考答案:B

第4题:

根据下列材料,请回答54-57题
2011年4月,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一份购销合同,内容为:甲公司向乙公司提供200台设备,单价l万元;乙公司在订立合同时先向甲公司支付定金50万元,甲公司在向乙公司提供全部合格设备后7天内,乙公司一次性支付全部货款。双方如有违约,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l0万元违约金。合同订立后,甲公司与丙公司订立承揽合同,由丙公司负责此200台设备的制造安装,合同约定,如果丙公司不能按期提供设备导致甲公司迟延向乙公司交货,丙公司应当承担10万元违约责任。2011年6月,丙公司在按时向甲公司交货时,遭遇当地暴雨灾害,致使设备被搁置运输途中,为此导致甲公司向乙公司晚交货5天。甲公司向丙公司提出支付10万元违约金,丙公司以不可抗力为由拒绝支付。
甲公司与丙公司订立的加工承揽合同中,是否可以约定由丙公司承担10万元违约金?为什么?


答案:
解析:
甲公司与丙公司订立的承揽合同中,可以约定由丙公司承担10万元违约金。《合同法》 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 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听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 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甲公司与丙公司约定的 10万元违约金属于间括损失。

第5题:

共用题干

用人单位的下列做法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有、
A、甲公司与职工王某约定,王某到某著名高校进行为期1年的企业管理学习,甲公司负担5万元的学习费用,王某学习结束后须在甲公司工作至少3年以上,王某如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须向公司支付10万元的违约金
B、乙公司与所有职工签署的劳动合同中均约定职工如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须向公司支付违约金,数额为1年工资的总额
C、丙公司分立为两个新公司,新公司要求丙公司的原职工竞争上岗,淘汰的自动解除劳动合同
D、丁公司系一高科技公司,丁公司与负责开发的职工在劳动合同中签有保密条款,约定职工离职后3年内不得从事同类业务

答案:A,B,C,D
解析:
《劳动合同法》第19条第4款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李某与飞达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只约定了试用期,试用期不成立,该6个月的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所以D选项正确。
《劳动合同法》第19条第3款规定:“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A选项正确。第20条规定,试用期内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二者符合一个即可,不是必须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所以B选项不正确。第83条规定,违法约定试用期,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责令改正,无权罚款,所以C选项不正确。已履行的,用人单位应支付赔偿金,所以D选项正确。
A选项中曲某的情况符合《劳动法》第26条第1项规定的情形,但是工厂不是书面通知,而是口头通知,所以工厂的做法不正确。B选项中王某的情况符合第26条第2项规定的情形,但是建筑公司应提前30日通知,所以B选项不正确。C选项中陈某等三人的情况符合第26条第3项规定的情形,企业的做法也符合法律规定,所以C选项正确。根据《劳动法》第29条第1项的规定,劳动者因工负伤的,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所以D选项不正确。
《劳动合同法》第22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须支付违约金的,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所以A选项中甲公司的做法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25条规定,除用人单位提供专业技术培训的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及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条款这两种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所以B选项中乙公司的做法违反《劳动合同法》。依第34条,丙公司发生分立,原劳动合同应继续有效,由新分立的两个公司继续履行,因此新公司的做法违反《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第24条规定,从事竞业限制的期限不得超过2年,所以D选项中丁公司的做法违反《劳动合同法》。
公司要求怀孕8个月的李女值夜班导致其流产,违反了《劳动法》对女职工的保护规定,并造成了损害,李女有权要求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根据《劳动法》的规定,李女有权直接向劳动争议委员会提起仲裁,但是不能直接提起劳动争议诉讼,所以A选项正确,B选项不正确。劳动行政部门有权对公司进行罚款,但是无权责令公司对李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所以C选项正确,D选项不正确。

第6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一台机器设备,合同约定,甲公司支付定金2万元,货款总额为20万元。由于甲公司急需该套设备,故双方对迟延履行特别约定了违约金。合同订立后,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了2万元定金,但乙公司未能在约定的期限内交付机器,致使甲公司遭受损失1万元,为此引起纠纷。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甲公司有权请求乙公司双倍返还定金4万元,并支付违约金

B.甲公司只能请求乙公司双倍返还定金或者支付违约金

C.甲公司有权请求乙公司双倍返还定金,并赔偿1万元损失

D.甲公司请求乙公司双倍返还定金的,无权请求赔偿l万元损失


正确答案:BD
本题涉及定金与违约金、定金与损害赔偿之间的关系问题。《合同法》第116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故A选项错误,B选项正确。本题CD选项涉及定金与损害赔偿金之间关系问题。定金与损害赔偿金可以并存,但当定金足以弥补损失时,则不得再请求赔偿损失。故C选项错误,D选项正确。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BD。

第7题:

赵某与甲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公司对赵某进行了专业技术培训,支付了培训费30 000元,公司与赵某约定服务期为3年,违约金12 000元。2年后,赵某与甲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期满。赵某以劳动合同期满为由离开了公司,公司要求其支付违约金。下列各项中,符合规定的是( )。

A. 赵某可以离开公司,应支付10 000元违约金
B. 赵某可以离开公司,应支付30 000元违约金
C. 赵某可以离开公司,应支付12 000元违约金
D. 赵某可以离开公司,应支付4 000元违约金

答案:A
解析:
对已经履行部分服务期限的,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本题中赵某服务期为3年,培训费为30 000元,每年扣减10 000元。因为已经履行劳动合同2年,还有1年没有履行,所以赵某应支付的违约金数额不得超过10 000元,因约定的违约金12 000元超过10 000元,应按10 000元支付违约金。

第8题:

根据以下材料,回答 79~82 题:

2008年5月,名牌大学研究生孙某与北京乙公司总经理口头约定:孙某当年硕士毕业并拿到学位证后到公司工作,月基本工资3000元,奖金、津贴等根据公司的规章制度另行计算;公司为孙某解决北京户口,孙某5年内不得辞职,否则每少工作一年需要向公司支付违约金5万元;孙某在离职后5年内不得从事与在乙公司业务相同或类似的工作,否则赔偿乙公司10万元。同年8月l日,孙某顺利毕业并获得硕十学位后到公司正式工作,但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09年11月1日,孙某以工作岗位不适合自己发展为由向公司提交辞职书,之后立即到另一家与乙公司有竞争关系的丙公司从事相同业务:乙公司拒绝为孙某办理档案转手续,同时要求孙某支付竞业限制违约金和服务未满5年违约金,孙某不支付乙公司要求的赔偿,并要求乙公司支付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赔偿的差额部分及经济补偿金。

第 79 题 乙公司与孙某有关劳动合同的约定中,不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有( )。

A.竞业限制期限的约定

B.服务期的约定

C.违约金的约定

D.基本工资的约定


正确答案:AC
本题考察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因此竞业限制期限的约定违法。约定违约金的前提是单位提供培训.乙公司并未提供培训,违约金的约定违法。服务期的约定一般情况下不会违法,基本工资只要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即可。答案为AC。

第9题:

2011年4月,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一份购销合同,内容为:甲公司向乙公司提供200台设备,单价1万元;乙公司在订立合同时先向甲公司支付定金50万元,甲公司在向乙公司提供全部合格设备后7天内,乙公司一次性支付全部货款。双方如有违约,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10万元违约金。合同订立后,甲公司与丙公司订立承揽合同,由丙公司负责此200台设备的制造安装,合同约定,如果丙公司不能按期提供设备导致甲公司迟延向乙公司交货,丙公司应当承担10万元违约责任。2011年6月,丙公司在按时向甲公司交货时,遭遇当地暴雨灾害,致使设备被搁置运输途中,为此导致甲公司向乙公司晚交货5天。甲公司向丙公司提出支付10万元违约金,丙公司以不可抗力为由拒绝支付。
  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的定金数额是否符合规定?为什么?
  2.甲公司在哪些情况下可以中止履行向乙公司交货的义务?
  3.甲公司与丙公司订立的加工承揽合同中,是否可以约定由丙公司承担10万元违约金?为什么?
  4.丙公司以不可抗力为由拒绝支付违约金,应当符合什么条件?


答案:
解析:
1.定金不约定符合规定。《合同法》规定,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本题中,主合同标的额是200万元,定金数额不得超过40万元。
  2.甲公司在乙公司出现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形时,可以中止履行合同。这些情形包括: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其他情形。
  3.甲公司与丙公司订立的承揽合同中,可以约定由丙公司承担10万元违约金。《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甲公司与丙公司约定的10万元违约金属于间接损失。
  4.丙公司以不可抗力为由拒绝支付违约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丙公司在履行义务过程中发生了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丙公司没有迟延履行;丙公司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甲公司,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第10题:

共用题干
小王是一家私营企业的员工,他与公司签订了期限为3年的劳动合同,现已履行了1年多。最近,小王感觉该公司的待遇不好,想解除劳动合同,跳槽到其他公司工作。

如果在小王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已经约定,如小王要求提前解除合同应赔偿公司的经济损失,则公司可以要求小王赔偿()。
A:公司招用小王时向职业介绍所支付的费用
B:合同约定的违约金5000元
C:公司组织职工到黄山旅游,为小王向旅行社支付的费用
D:公司送小王到某大学参加技术培训时双方约定的违约费用

答案:D
解析: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小王的情况,他可以向公司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


若小王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告知用人单位,无需支付劳动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但需要支付培训期间与用人单位所签订的违约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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