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签订一服装加工合同,由乙负责为甲加工服装200套,面料由甲提供,双方并约定了面料的质量标准。甲分两批提供面料,但第二

题目
单选题
甲乙签订一服装加工合同,由乙负责为甲加工服装200套,面料由甲提供,双方并约定了面料的质量标准。甲分两批提供面料,但第二批面料经乙检验,与约定不符。为赶时间,乙自行从市场上购买面料进行加工,但在交货时甲拒绝收货。经反复协商,甲同意另行提供100套衣服的面料。但因为乙迟延交货,服装价格下跌,致甲损失10000元。该10000元损失应由谁承担?()
A

B

C

甲、乙根据过失程度分担

D

主要由乙承担,但根据公平原则,甲也应承担一部分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A
解析: 本题涉及承揽人的义务问题。依《合同法》第256条规定,承揽人对定作人提供的材料应当及时检验,发现不符合约定时,应及时通知定作人更换、补齐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承揽人不得擅自更换定作人提供的材料,否则因此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故本题正确选项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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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四、(本题22分)

案情:乙服装公司加工的服装款式新颖,做工考究,因此在业内小有名气。甲演出公司慕名而来,与乙服装公司订立服装加工合同一份,约定:由甲公司提供所有布料,乙公司为甲公司加工一批服装。加工完成之后,由乙公司负责送货上门。乙公司如期完成加工任务后,委托丙运输公司为其送货。丙公司派出两辆金杯面包车送货。在送货途中,车辆遭受雷击。其中一辆面包车幸免逃脱,另一辆起火燃烧,车辆和所载服装皆被烧毁,幸好没有人员伤亡。事后,甲演出公司要求乙服装公司补齐其定作的全部服装,并承担迟延交货的责任。乙服装公司则主张甲演出公司依照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加工费,服装损失则应由丙运输公司承担。而丙运输公司要求乙服装公司支付全部运费,并分担部分汽车损失责任。并且,甲公司发现乙加工的服装不符合约定的标准,经查此车服装系乙公司委托丁公司完成的。据此,请回答下列

问题:

1.定作服装的布料损失应当由谁承担?为什么?

2.甲演出公司可否请求乙服装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为什么?

3.丙运输公司可否请求乙服装公司支付全部运费?

4.丙运输公司可否请求乙服装公司分担毁损汽车的部分损失?为什么?

5.甲对于送达的服装有权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
四、【答案要点】
1.布料损失由甲演出公司承担,因为布料是因不可抗力而灭失的,应由所有权人承担损失。
2.甲演出公司无权请求乙服装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法》第117条第1款规定,因不可抗为不能履
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因为乙服装公司因不可抗力不能交付加工的服装,依法可以免除其违约责任。
3.丙运输公司不能请求乙服装公司支付运费。《合同法》第314条规定,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不可抗力
灭失,未收取运费的,承运人不得要求支付运费;已收取运费的,托运人可以要求返还。所以,丙不能请求已灭失的服装的运费。
4.丙运输公司无权请求乙服装公司分担汽车损失。因为汽车的所有权是丙的,乙对汽车的毁损不存在
任何过错,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5.《合同法》第253条规定,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
除外。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
定作人同意的,定作入也可以解除合同。因此,本案中,乙将其承揽的服装交由第三人丁完成,应当就丁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甲负责,印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于未经甲同意,故甲有权解除合同。

第2题:

甲百货公司和乙服装厂签订一份服装加工合同,由甲方负责提供样品,乙方提供面料并根据样品进行加工,4月10日交货。4月8日,乙服装厂因经营不善,资不抵债,陷于破产。请问,该批加工的服装能否作为破产财产?( )

A.能,因为乙享有所有权

B.能,但甲对其享有别除权

C.不能,因为甲享有所有权

D.该批服装的一半可以作为破产财产,因为甲乙共有


正确答案:A
本题涉及承揽合同和买卖合同的区分问题。承揽人自己提供面料并进行加工,虽然存在买卖合同和承揽合同的争议,但从总体来看,视为买卖合同更为妥当。既为买卖合同,在所有权未转移的情况下,当然可以作为破产财产。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A。

第3题:

甲公司与乙服装加工厂签订一份服装订购合同。约定由甲公司在2005年8月13日先支付乙服装加工厂预付款45万元,再由乙服装加工厂在同年1O月份向甲公司提供西服5000套。订立合同后甲公司经营出现失误,于是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没有按期支付预付款。到了10月份,甲公司却要求乙服装加工厂提供西服,乙服装加工厂对甲公司未履行到期的义务,享有下列什么权利?( )

A.债权无效抗辩权

B.同时履行抗辩权

C.不安抗辩权

D.先履行抗辩权


正确答案:D
「考点」先履行抗辩权的成立条件
「解析」参见《合同法》第67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不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第4题:

甲百货公司和乙服装厂签订1份服装加工 合同,由甲方负责提供样品,乙方提供面料并根据样品 进行加工,4月10日交货。4月8日,乙服装厂因经营 不善,资不抵债,陷于破产。请问,该批加工的服装能 否作为破产财产?( )
A.能,因为乙享有所有权
B.能,但甲对其享有别除权
C.不能,因为甲享有所有权
D.该批服装的一半可以作为破产财产,因为甲乙共有


答案:A
解析:
。本题涉及承揽合同和买卖合同的区分问 题。承揽人自己提供面料并进行加工,虽然存在买卖 合同和承揽合同的争议,但从总体来看,视为买卖合同 更为妥当。既为买卖合同,在所有权未转移的情况下, 当然可以作为破产财产。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A。

第5题:

甲公司委托乙服装厂加工500套工服,材料由乙服装厂采购。甲公司提供样品并取货时付款。乙服装厂自己加工了400套,其余100套其余100在套私自委托丙服厂加工。甲乙公司按约取货时,发现丙服装厂加工的100套工服不符合样品要求,为此引起纠纷。对此,甲公司有权( )。

A.要求乙服装厂承担违约责任

B.要求丙服装厂承担违约责任

C.拒绝支付丙服装厂加工的100套工服的货款

D.要求乙服装厂重新加工100套工服


正确答案:ACD
因合同双方是甲公司和乙服装厂,因此,甲公司可以要求乙服装厂承担违约责任。由于乙服装厂没有按照约定履行合同,所以,甲公司可以拒绝支付该100套服务的货款,同时可以要求乙服装厂重新加工。因此,正确答案是ACD。

第6题:

某宾馆与制衣厂订立了一份服装加工承揽合同,规定制衣厂为宾馆加工制作工作服500件,面料由宾馆提供。合同附则部分规定:“合同经公证生效。”合同签订后,未办理公证手续,宾馆向制衣厂提供了60%的面料,制衣厂如约加工。由于宾馆资金紧张,宾馆提出变更合同,加工服装减为300件,并中止剩余服装所需面料的供应,制衣厂不同意。制衣厂完成300件服装的加工后,将服装送至宾馆,宾馆按60%的货款进行结算。制衣厂要求宾馆继续履行合同和支付违约金。本案中,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A.合同成立但未生效

B.合同成立且生效

C.制衣厂请求支付违约金应予支持,请求履行合同不予支持

D.制衣厂请求支付违约金和请求继续履行合同均应支持


正确答案:BC
本题涉及承揽合同的成立、变更与解除问题。依《合同法》第36条、第37条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本题中,某宾馆与制衣厂虽然约定,合同经公证生效,但宾馆向制衣厂提供了60%的面料,制衣厂如约加工,表明双方当事人通过履行方式使合同成立,由于承揽合同属于诺成性合同,该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此外,在承揽合同中,依照《合同法》第258条和第268条的规定,定作人中途变更承揽工作的要求,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由此可以推定,在承揽工作进行中,定作人享有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权利。承揽人不得请求定作人继续履行合同。只能请求定作人赔偿损失,这是由承揽合同的性质所决定的。故本题正确选项为BC。

第7题:

甲与乙订立合同,约定由甲提供布料,由乙进行加工,在半个月内完成女童服装l00套。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项?

A.乙发现甲提供的布料有瑕疵,加工的女童服装会有质量问题,于是自行购买了质量更好的布料,乙的行为不属于违约行为

B.即使甲不按时支付乙的加工报酬,乙也不得留置其所加工的女童服装;而如果布料是由乙提供的,则乙享有留置权

C.甲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只是若因此对乙造成损失,需要进行赔偿

D.乙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只是若因此对甲造成损失,需要进行赔偿


正确答案:C
[考点]承揽合同
C。依《合同法》第256条规定:“定作人提供材料的,定作人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材料。承揽人对定作人提供的材料,应当及时检验,发现不符合约定时,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更换、补齐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承揽人不得擅自更换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不得更换不需要修理的零部件。”依该法第264条规定:“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者材料费等价款的,承揽人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可知,承揽人的留置权,并不以材料由定作人提供还是承揽人提供来区分,只要当事人没有相反规定,承揽人在相应条件下均享有留置权。依该法第268条规定:“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可知,承揽人并不享有对承揽合同的任意解除权。故本题C项正确。

第8题:

甲、乙双方签订一份加工承揽合同,由甲为乙加工一批化妆品,由此形成的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是甲方提供的加工化妆品的劳务。( )


正确答案:√
本题考核经济法律关系客体的含义。经济法律关系客体是指经济法主体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甲、乙双方签订加工承揽合同而形成的经济法律关系客体并不是甲方加工的化妆品,而是甲方的加工劳务。
【该题针对“经济法律关系”知识点进行考核】

第9题:

东方市甲制衣公司受托加工制作时尚服装,双方的加工承揽合同中分别注明加工费 50000元,委托方提供价值 300000元的主要材料,受托方提供价值 1000元的辅料。同时甲公司受某学校的委托为其定做一批校服,合同载明原材料 800000元由甲公司提供,学校另支付加工费 400000元。为了生产高档服装,甲公司从南方进口了高档毛料,委托某物流公司负责运输,双方签订运输保管合同,合同约定运输费 30000元,仓储费 10000元。则该公司应缴印花税()。

A.420元
B.490.5元
C.419元
D.442元

答案:B
解析:
该企业应缴纳印花税 =( 50000+1000) ×0.5‰+800000×0.3‰+400000×0.5‰+30000×0.5‰+10000×1‰=490.5(元)。

第10题:

某宾馆与制衣厂订立了一份服装加工承揽合同,规定制衣厂为宾馆加工制作工作服500件,面料由宾馆提供。合同附则部分规定:“合同经公证生效”。合同签订后,未办理公证手续,宾馆向制衣厂提供了60%的面料,制衣厂如约加工。由于宾馆资金紧张,宾馆提出变更合同,加工服装减为300件。并中止剩余服装所需面料的供应,制衣厂不同意。制衣厂完成300件服装的加工后,将服装送至宾馆,宾馆按60%的货款进行结算。制衣厂要求宾馆继续履行合同和赔偿损失。本案中,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合同成立但未生效
B.合同成立且生效
C.制衣厂请求赔偿损失应予支持,请求履行合同不予支持
D.制衣厂请求赔偿损失和请求继续履行合同均应支持


答案:B,C
解析:
依《合同法》第36、37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本题中,某宾馆与制衣厂虽然约定,合同经公证生效,但宾馆向制衣厂提供了60%的面料,制衣厂如约加工,表明双方当事人通过履行方式使合同成立,由于承揽合同属于诺成性合同,该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此外,在承揽合同中,依《合同法》第258、268条规定,定作人中途变更承揽工作的要求,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由此可以推定,在承揽工作进行中,定作人享有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权利。承揽人不得请求定作人继续履行合同。只能请求定作人赔偿损失,这是由承揽合同的性质所决定的。故本题正确选项为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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