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家因病去世且未留有遗嘱,该企业家留有一定数额的存款、金融证券、房产等财产,根据法定继承的规定,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题目
单选题
某企业家因病去世且未留有遗嘱,该企业家留有一定数额的存款、金融证券、房产等财产,根据法定继承的规定,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A

继承开始后,由其配偶、子女、父母即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B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应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C

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和第二顺序继承人平均分割财产

D

第一顺序继承人中的子女包括婚生、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C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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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林某于2002年3月18号去世,留有房产若干和存款。其有两子一女,为甲乙丙三人。林某留下遗嘱将其房子留给长期照顾他的侄女丁。继承开始后,甲乙未对继承财产与否表态,丙明确表示放弃继承,丁亦未对是否接受遗产表态,各人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正确的是()。

A.甲不能继承林某遗产

B.乙不能继承林某遗产

C.丙不能继承林某遗产

D.丁可以取得林某遗产


参考答案:C

第2题:

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有仪继承的遗产转由其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继承的制度。

下列属于转继承的是( )。

A.老王与其妻子生有两个儿子,二儿子早年去世,留有一女,未满十八岁。老王去世后,在未立有遗嘱的情况下,该女孩要求继承老王的部分遗产

B.老李有价值50万元的房产一处。老李去世的当天,儿子小李在赶往医院办理后事的途中不幸遭遇车祸死亡,小李的儿子当即表示要继承老李的房产

C.孤寡老人老刘一直由邻居老张照顾,老刘在生前立下遗嘱,将其全部财产留给老张。老刘去世后不久,老张心脏病发去世,老张的妻子要求继承老张应继承的部分份额

D.老黄生前一直由其外甥小赵照顾,老黄立下遗嘱,将全部财产留给小赵。老黄去世后.老黄的子女向法院提起争夺遗产的诉讼,法院作出判决前,小赵不幸去世,老黄的子女继承了这笔遗产


正确答案:C

65.【答案】C。解析∶定义要点是∶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其有权继承的遗产转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A项两个儿子不是在继承开始后死亡∶B项小李并不一定是老李的继承人;D项小赵有权继承的遗产不是转由小赵的法定继承人继承。只有C项符合定义。

第3题:

王某遭遇交通事故意外死亡,其留有房产一处以及存款若干,生前并未留有遗嘱。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无权继承王某上述遗产的是:

A、甲的妻子

B、甲的父母

C、甲的女儿

D、甲的姑姑


答案:D

第4题:

甲因病去世,留有遗嘱,甲的儿子乙继承了甲的房屋一套,关于乙取得该房屋是基于( )。

A.法律行为
B.事实行为
C.事件
D.事实构成

答案:D
解析:
知识点:民事法律事实构成。民事法律事实构成,是指引起某一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几个法律事实的总和。如遗嘱继承关系的发生,既要有有效的遗嘱行为,又要有遗嘱人死亡的事件。遗嘱行为与遗嘱人死亡两个法律事实,即为引起遗嘱继承关系发生的法律事实构成。

第5题:

关于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的关系,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A.遗嘱继承是指关于遗产由谁继承、继承哪项遗产及继承多少由被继承人依自己的意志立下的遗嘱来确定

B.遗嘱继承是从反映继承关系的一般条件来规定的,这种方式适用于被继承人未留有合法遗嘱的情况;法定继承则是为了便于被继承人按自己意志处分遗产以适应继承关系具体情况来规定的

C.被继承人立有合法遗嘱时,则不适用法定继承方式

D.遗嘱继承的效力高于法定继承


参考答案:B
解析:遗嘱继承是指关于遗产由谁继承、继承哪项遗产及继承多少由被继承人依自己的意志立下的遗嘱来确定。法定继承是指关于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的原则等由法律直接规定。遗嘱继承是从反映继承关系的一般条件来规定的,这种方式适用于被继承人未留有合法遗嘱的情况;法定继承则是为了便于被继承人按自己意志处分遗产以适应继承关系具体情况来规定的。

第6题:

甲男和乙女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生有一子丙,住在甲男婚前继承的4间房屋中,婚后夫妻存款40万元。后甲男因病去世。如果甲男留有遗嘱,指定丙为其全部遗产继承人,则乙女享有所有权的财产是()。

A.房屋2间

B.20万元存款

C.40万元存款

D.无


参考答案:B

第7题:

经常住所在甲国的中国籍人李西在甲国死亡并未留有遗嘱,死后他在甲国留有一处农庄、一处别墅,还有存款、股票及珠宝等,在中国还有一处房产,并留有存款。其在中国的儿子为继承其遗产诉诸中国法院。甲国的冲突规定则规定,动产的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本国法,不动产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请问中国法院在确定法律适用的问题上,下列选项哪一个是正确的?

A.动产与不动产继承均适用甲国法

B.动产与不动产继承均适用中国法

C.房产及农庄的继承适用甲国法,动产的继承适用中国法

D.不动产的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动产的继承适用甲国法


正确答案:D
依《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31条,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关于李西的不动产的继承,因为中国与甲国均规定了不动产的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本案在甲国的不动产应适用甲国的法,在中国的不动产应适用中国法。关于动产部分,依中国规定应适用李西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即甲国法;而依甲国的冲突规范,动产的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的本国法,李西是中国籍人,因此应适用中国法。但依《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9条,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外国法律,不包括该国的法律适用法,即不接受反致。因此,在动产的继承上应适用甲国的法律。D正确。

第8题:

代位继承是指法定继承人于继承开始前死亡或者丧失继承权,而由其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其应继份的制度。法定继承人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可以依法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人。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根据上述定义,下列符合代位继承的是( )。

A.老王与其妻子生有二男,二儿子早年去世,留有一女,未满十八岁。老王与其妻子去世后,在未立有遗嘱的情况下,该女有权继承老王与其妻子所留遗产的二分之一

B.老李及妻子与独生子小李一家共同生活。老李在某市繁华地段有房产一处,价值约S0万元。老李因病去世的当天,小李在赶往医院办理后事的途中不幸遭遇车祸死亡,小李的儿子要求继承其父亲应该继承的份额

C.老赵与其妻子育有一儿一女,儿子去世后,由儿媳小魏独立抚养未成年的孩子。老赵与其妻子去世后,留有房产一处及20万元现金。小魏要求继承其丈夫应继承的份额

D.老刘在妻子去世后,因其子女不孝,一直由好心的邻居老张照顾。老刘在生前立下遗嘱,在其死后将所有的遗产留给老张。但老手∈因心脏病突发不幸去世,随后不久老刘去世,老张的儿子要求继承老刘的遗产


正确答案:A
A项中,老王的二儿子早年去世符合“继承开始前死亡”的要件,B项中的小李在继承开始后实际接受遗产前死亡,这种情形下小李儿子的继承属转继承;C项中小魏不是法定继承人的直系晚辈血亲;D项属于遗赠,老张不是法定继承人,故老张的儿子不能代位继承。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

第9题:

甲因得知自己重病,不久于人世,故拟定书面遗嘱,将所有存款留给其学生乙,剩余的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处理。甲的法定继承人丙该遗嘱后未表态,乙得知该遗嘱后表明自己需要考虑一段时间。对此,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若丙在知道该遗嘱两个月内一直未表态,应视为丙放弃继承
B.若乙一直未表态,应视为乙接受遗赠
C.若乙明确表示接受遗赠,但在甲逝世前遭遇车祸去世,则届时应由乙的法定继承人继承甲的所有存款
D.若乙明确表示接受遗赠,但在甲逝世前遭遇车祸去世,则届时应由甲的法定继承人继承甲的所有存款

答案:A,B,C
解析:
本题涉及遗赠的相关问题。《继承法》第25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2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故选项AB错误。《继承法》第27条规定,受遗赠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处理。故选项C错误,选项D正确。正确答案为ABC。

第10题:

李某一家五口,成员由女儿、儿子、儿媳、孙子组成,儿子2005年因病死亡,孙子和儿媳共同生活。2008年李某患重病,亲笔立下遗嘱,将本人的所有财产由女儿继承,李某死亡后,女儿继承了李某的遗产。此时儿媳提出李某生前遗嘱无效,生成她和李某的孙子有权继承房产和存款,并向法院提出诉讼。本案所涉及的继承关系包括()。

Ⅰ.代位继承

Ⅱ.遗嘱继承

Ⅲ.法定继承

Ⅳ.遗赠

A、Ⅰ、Ⅱ、Ⅲ
B、Ⅰ、Ⅲ
C、Ⅰ、Ⅱ
D、Ⅲ、Ⅳ

答案:A
解析:
A
《继承法》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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