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5年。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企业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延期手续。
建筑施工企业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应当在变更后10日内,到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手续。
建筑施工企业破产、倒闭、撤销的,应当将安全生产许可证交回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予以注销。
建筑施工企业遗失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立即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报告,并在公众媒体上声明作废后,方可申请补办。
第1题:
第2题:
第3题:
A、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手续的办理可以不经过原发证机关同意
B、原颁证机关发现施工单位不再具备相应条件的,应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C、施工单位遗失安全生产许可证后,应于补办后立即登报声明原证作废
D、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不能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第7题:
第8题:
第9题:
第10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