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二中,施工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相关联设备设计变更要求是否合理?为什么?

题目
问答题
事件二中,施工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相关联设备设计变更要求是否合理?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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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对于事件3,施工单位要求供货厂家退换材料是否合理?为什么?


正确答案:
合理(2分)。因厂家提供的材料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2分)

第2题:

事件二中,乙方申报设计变更增加费是否符合约定?结合合同变更条款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乙方申报设计变更增加费不符合约定。理由:乙方已过索赔权利的时效,根据有关规定,乙方必须在发生索赔事项28天内经过工程师同意,提交索赔报告,但本案例三个月后才提,超出索赔时效,丧失要求索赔的权利,所以甲方可不赔偿。

第3题:

事件二中,施工单位的做去是否妥当?为什么?


正确答案:
不妥当(1分)。理由:①复试报告未出来(1分);②未报请监理同意(1分)。

第4题:

某工程项目总承包单位上报了如下施工进度计划网络图(时间单位:月),并经总监理工程师和业主确认。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一:施工单位施工至D工作时,由于业主在细部设计上提出了新要求,设计单位重新进行了设计。造成D工作施工时间延长了2个月,施工单位人工费、机械费损失2万元,施工单位提出了工期、费用索赔要求。事件二:施工单位施工到H工作时,由于业主自行采购的工艺设备提前到场,业主要求提前工期,施工单位增加了劳动力及材料,将H工作施工时间缩减至7个月。施工单位提出了措施费2万元的索赔要求。问题(1)指出原施工进度计划网络图的关键线路,并写出总工期。(2)事件一中,施工单位的索赔是否合理,并分别说明理由。(3)事件二中,施工单位的索赔是否合理,并说明理由。(4)指出经调整后网络计划的关键线路,并列式计算工作C、工作E的总时差、自由时差,以及实际总工期。


答案:
解析:
(1)其关键线路共有3条,分别为:A→B→D→H→L;A→B→E→H→L;A→C→F→L。总工期:T=26个月。(2)工期索赔合理,费用索赔合理。理由:1)D工作在关键线路上,影响了总工期;2)重新设计,属业主责任。(3)合理。理由:业主原因。(4)经过调整后,关键线路为:A→B→D→G→L;1)计算各工作的ES,EF:




第5题:

某机电安装公司承接了一平板玻璃厂的施工总承包工程,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一,由于设计原因,设计图纸对主生产工艺线进行了修改;设备基础按图施工时,发现基础下有一溶洞,而业主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未显示,需采用桩基处理;政府对项目环境保护等级提出新的要求;施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以提高工程质量;工程环境发生变化。施工单位提出需变更合同。
事件二,施工过程中,因设计更改了主机设备标高、基线和位置尺寸,而相关联设备施工单位也要求设计院出设计变更,设计院只口头答复其他关联设备以主机设备为准即可,因而造成了部分已安装的设备返工和工期延误。施工单位向业主提出费用和工期索赔。
事件三,施工过程,施工单位为节约成本,直接向业主提交了一份既能保证质量又能节约原材料的工程变更,得到了业主认可,并直接将工程变更单下发到施工单位。
事件四,一台离心式风机试运转时振动较大,经查验施工记录,发现垫铁未按规范施工。建设单位要求返工。
问题:
1.事件一施工单位提出的几项合同变更要求中,哪些是合理的?哪些不应进行合同变更?并分别阐明理由。
2.事件二中,施工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相关联设备设计变更要求是否合理?为什么?
3.事件二中,施工单位向业主提出费用和工期索赔是否合理?为什么?应怎样解决?
4.事件三中,施工单位和业主的做法有何不妥?应怎样处理?
5.事件四中,风机安装的垫铁如何按规定施工?


答案:
解析:
1.从合同变更原因规定分析,合理的有:
(1)设计图纸修改,属设计原因,可能影响工期及费用的增加;
(2)溶洞,属于业主原因,未提前告知,溶洞处理势必增加工程量,加大费用延误工期;
(3)环境保护等级提升,政府原因,增加费用由业主解决,工期应调整;
(4)工程环境发生变化,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并可能增加投资、延误工期。不应进行合同变更的是,施工单位采取新技术、新工艺。理由是施工单位自己采取的技术措施,其费用已包含在技术措施费中,不属另增加费用之列。
2.从合同变更范围和影响分析,施工单位的要求合理。因为:
(1)关联设备也存在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这是施工的主要依据,也是设计变更的核心内容,故合情合理;
(2)部分设备已安装就位,重新调整势必增加人工、材料、机械费用并延误工期,有设计变更,就有了文字依据。
3.从索赔条件、依据及索赔程序分析,事件二中,施工单位的费用和工期索赔均不合理。理由是没有任何工程变更的文字依据。
解决办法:
(1)施工单位向设计单位索要相关设备设计变更单;
(2)根据设计变更单和施工过程记录(主要是重新调整安装记录)、费用计算及工期变化的工程变更单交监理工程师审批后交业主审批。
4.从工程变更的程序要求分析,事件三中,施工单位和业主均越过监理工程师进行工程变更不妥。
正确处理方法是:由施工单位提出的变更,首先应交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然后再交业主。由业主提出的变更,一般是通过监理工程师提出变更。
5.垫铁施工的要求:
1)每组垫铁的面积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用规范》的规定;
2)垫铁与设备基础之前的接触良好;
3)每个地脚螺栓旁边至少应有一组垫铁,并设置在靠近地脚螺栓和底座主要受力部位下方;
4)相邻两组垫铁间的距离,宜为500~1000mm;
5)设备底座有接缝处的两侧,各设置一组垫铁;
6)每组垫铁的块数不宜超过5块,放置平垫铁时,厚的宜放在下面,薄的宜放在中间,垫铁的厚度不宜小于2mm;
7)每组垫铁应放置整齐平稳,并接触良好。设备调平后,每组垫铁均应压紧,一般用手锤逐组轻击听音检查;
8)设备调平后,垫铁端面应露出设备底面外缘,平垫铁宜露出10~30mm,斜垫铁宜露出10~50mm。垫铁组伸入设备底座底面的长度应超过设备地脚螺栓的中心;
9)除铸铁垫铁外,设备调整完毕后各垫铁相互间用定位焊焊牢。

第6题:

对于事件3,材料供货厂家要求施工单位支付退货费是否合理?退货运费理应由谁承担?如果退货运费由施工单位承担,建设单位是否可代扣?为什么?


正确答案:
不合理。(1分)退货运费应由供货厂家承担(2分)。建设单位不能代扣(1分),因材料购货合同与建设单位无关(2分)。

第7题:

某监理单位承担了国内某工程的施工监理任务,该工程由甲施工单位总包,经业主同意,甲施工单位选择了乙施工单位作为分包单位。项目监理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1:监理工程师在熟悉图纸时发现,基础工程部分设计内容不符合国家有关工程质量标准和规范。总监理工程师随即致函设计单位要求改正并提出更改建议方案。
设计单位研究后,口头同意了总监理工程师的更改方案,总监理工程师随即将更改的内容写成监理指令通知甲施工单位执行。
事件2:在主体工程施工时,甲施工单位认为,变更部分主体设计可以使施工更方便、质量更易得到保证,因而向监理工程师提出了设计变更的要求。
事件3: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发现乙施工单位分包的某部位存在质量隐患,因此,总监理工程师同时向甲、乙施工单位发出整改通知。甲施工单位回函称:乙施工单位分包的工程是经业主同意进行分包的,所以本单位不承担该部分工程的质量责任。
事件4:专业监理工程师在巡视时发现,甲施工单位在施工中使用未经报验的施工材料,若继续施工该部位将被隐蔽。因此,立即向甲施工单位下达了暂停施工的指令(因甲施工单位的工作对乙施工单位有影响,乙施工单位也被迫停工),同时,将该材料进行了有监理见证的抽查。
<1> 、指出事件1中总监理工程师行为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2> 、针对事件2,总监理工程师应如何处理施工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要求?
<3> 、事件3中,甲施工单位的答复是否妥当,为什么?总监理工程师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4> 、指出事件4中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发暂停令是否妥当?下达工程暂停令的程序有无不妥之处?如有不妥,请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1.事件1中总监理工程师行为的不妥之处及理由如下。
(1)不妥之处:总监理工程师直接致函设计单位要求改正。
理由:监理单位未承担设计监理任务,应向业主报告,由业主向设计单位提出更改要求。
(2)不妥之处:总监理工程师在未取得设计变更文件之前签发变更指令。
理由:取得设计变更文件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结合实际情况对变更费用和工期进行评估,并就评估情况和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协调后签发变更指令。
(3)不妥之处: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更改建议方案。
理由:《建筑法》规定,工程监理人员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
2.(1)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总承包单位提交的设计变更要求。
(2)若审查后同意总承包单位的设计变更申请,按下列程序进行:
①项目监理机构将审查意见提交给建设单位;
②项目监理机构取得设计变更文件后,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工程变更费用及工期影响作出评估;
③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共同协商确定工程变更费用及工期变化,会签搞工程变更单;
④项目监理机构根据批准的工程变更文件督促施工单位实施工程变更。
(3)若审查后不同意总承包单位的设计变更申请,应要求施工单位按原设计图纸施工。
3.(1)甲施工单位的答复不妥。
理由: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的任何责任与义务,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导致工程损害或给业主造成的损失,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2)总监理工程师的做法不正确。
理由:总监理工程师应向甲施工单位发出整改通知,不应直接发给乙施工单位,因为乙施工单位和业主没有合同关系。
4.(1)事件4中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发暂停令不妥。
(2)下达工程暂停令的程序不妥。
理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报告总监理工程师,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暂停、复工指令。

第8题:

施工单位提出增加安全措施费的要求是否合理?为什么?


正确答案:
施工方向监理提出支付安全措施费的要求不合理。(1分)因为施工作业期间设置必要的安全标志或配备警戒船等施工安全措施是施工作业者的责任。(1分)其费用应由施工作业者承担。(2分)

第9题:

A施工单位承包某外商投资的工业厂房,机电工程项目工程内容有:厂房内通风除尘、空调、消防、电气、给水排水、蒸汽锅炉、蒸汽管道、纯水系统等,其中中央空调冷冻机组、蒸汽锅炉、纯水处理设备及管道材料等为进口,由建设单位采购;纯水处理系统由建设单位指定的专业设计单位设计。工程于2009年5月通过竣工验收后,发生下列事件:
事件一,厂房内通风除尘系统运行一年中空气洁净始终达不到设计要求,通过检查排除了设备材料和设计原因。
事件二,纯水系统运行半年中,抽取的水质经过化验不能达到标准要求,建设单位要求A施工单位负责整改并承担其费用,但施工单位经过仔细检查发现是由于设计错误造成,因此A施工单位答应可以进行整改保修,拒绝承担维修费用。
事件三,在保修期内,由建设单位提供的风机盘管在计算机房发生断裂而漏水,使建筑装修及计算机均遭到损失,经查冷水柔性接管及其连接用固定件是由建设单位提供的新型材料信息,由A施工单位负责采购供应,属于不合格品,为此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发出质量投诉。
事件四,2010年10月建设单位在生产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要求A施工单位进行维修,但A施工单位以合同规定保修期限为一年拒绝修理。
问题:
1.在事件一中,建设单位要求A施工单位按设计图纸对通风除尘系统进行整改,并要求A施工单位承担所整改的全部费用,建设单位的要求是否合理,为什么?
2.在事件二中,A施工单位的做法正确吗?为什么?
3.在事件三中,施工单位接到投诉应如何处理?
4.在事件三中,若由施工单位全面维修,在维修过程中冷冻水柔性接管及其连接用固定件采用了建设单位提供的新型材料,维修完成后施工单位应进行什么性质的回访?为什么?
5.在事件四中,A施工单位的做法是否合适?为什么?


答案:
解析:
1.建设单位的要求是合理的。根据工程质量保修的规定,承包人未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施工造成的质量缺陷,应由承包人负责修理并承担经济责任。
2.A施工单位的做法正确。根据工程质量保修的规定,由于设计造成的质量缺陷,应由设计承担经济责任。当由A施工单位修理时,费用数额应按合同约定,不足部分应由发包人补偿。
3.施工单位接到用户投诉应尽快派技术责任人员到事故现场会同用户认真调查分析处理。
4.应进行技术性回访。由于维修所使用的冷冻水柔性接管及其连接用固定件采用了建设单位提供的新型材料,需了解其使用性能和效果。
5.施工单位这种做法不合适。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A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虽然有合同约定,但该合同约定显然违背了国家法律法规,是无效的约定。A施工单位不能以合同约定保修期限而拒绝承担保修责任,而是应立即派人前往检查,并会同有关单位(包括建设、设计、制造厂、监理等单位)做出鉴定,提出修理方案,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

第10题:

某平原区二级公路工程项目,设计图纸简单,全部工程项目工期预计1年。根据该项目的特点,该项目的施工合同经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通过协商采用固定总价合同。但由于工期短,而工程量大,施工单位无法准确核算。开工后发生了一系列事件:事件1:施工单位发现原来的基础工程支护方案过于简单,提出变更施工方案。新的施工方案造成基础工程造价的大幅度增加。施工单位据此提出费用索赔的要求。事件2:施工过程中,由于发生洪涝灾害,工期发生拖延2个月。复工后,由于水灾影响,人工工资普遍上涨,建材价格涨幅也比较大。施工单位据此提出费用索赔。事件3:建设单位对灾后的市场形势错误估计,拖欠了施工单位1个月的工程款。建设单位用电话通知的方式,通知施工单位暂停施工1个月。事件4:施工单位复工后,由于建设项目都处于复工的状态,一度造成建筑材料和人工的短缺。施工单位所需要的资源量不能得到保证,工期拖延20天。事件5:施工单位的施工设备受暴雨的影响,出现前所未有的故障。施工单位被迫停工进行设备维修。为此,施工单位就所发生的设计变更、材料和人工费涨价、洪涝灾害、拖欠工程款、设备检修造成的停工等一系列事件,向建设单位索赔工期和费用。
【问题】3.分析上述事件中施工单位提出的索赔要求是否合理。


答案:
解析:
3.施工单位的索赔应当就固定总价合同的条款来认定索赔要求的合理性。①固定总价合同是总价优先,施工单位报总价,双方商讨并确定合同总价,最终按总价结算。通常只有设计变更,或合同中规定的调价条件,如法律的变化等才允许调整合同价格。如果设计变更在建设单位既定范围内,仍然按照原合同价格结算。②洪满灾害属于不可抗力,是建设单位应当承担的风险,工期和费用索赔合理。③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施工单位暂停施工,施工单位的工期索赔是合理的。④工程过程中修改施工方案,由于物价和人工费涨价所带来的风险应当由施工单位来承担。所以,对于这部分费用索赔是不合理的。⑤设备检修造成的工期延误是施工单位自己的原因造成的,不应考虑施工单位的工期和费用索赔要求。⑥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所需资源短缺造成的工期延误,是由于施工单位自己的原因造成的,故不予顺延工期。⑦施工单位改动施工方案是施工单位自己应当承担的报价风险之一。对于固定总价合同,施工单位应当承担的风险包括:报价风险,即报价计算错误、漏报项目和工程过程中由于物价和人工费涨价所带来的风险;工程量风险,包括工程量计算错误、工程范围不确定或工程项目未列全造成的损失、投标报价设计深度不够造成的损失。施工单位对于自己的投标方案和报价的正确性和完备性负责;应当对于自己就招标文件的解释负责;有经验的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方案的合理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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