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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为适应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的需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出具税务证明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8]122号)的附件1即《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出具<税务证明>申请表》中的“本次付汇金额涉税情况”中增加()两栏。
第2题:
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的办理流程是什么?
第3题:
《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有关问题的公告》(2013年第40号)规定,外汇指定银行或财务公司自身对外融资如境外借款、境外同业拆借、海外代付以及其他债务等项下的利息,需办理和提交《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表》。
第4题:
服务贸易项下5万美元以上付汇,需要分次办理的,可以只开一次《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表》分次签注
第5题:
境外机构和个人从境内获得的服务贸易收入、股息、红利、利润、股权转让收益等,向境外单笔支付等值()(不含)美元以上,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服务贸易、收益、经常转移和部分资本项目对外支付税务证明》(简称《税务证明》。
第6题:
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备案人应提供哪些资料?
第7题:
境内机构或个人对外支付下列项目,须办理和提交《服务贸易、收益、经常转移和部分资本项目对外支付税务证明》的是().
第8题:
境内机构和个人对外支付前,应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办理《服务贸易、收益、经常转移和部分资本项目对外支付税务证明》。
第9题:
境内机构和个人在办理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时,应提交的资料有()。
第10题:
《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提交税务证明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8】64号)所称收益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