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秦某是某制鞋公司职工。2012年5月31日,制鞋公司与秦某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愿意支付经济补偿,但表示要以2002年6月1日作为入职时间计算年限。秦某同意该方案,与制鞋公司签订了一份和解协议,载明上述入职日期,约定公司支付给秦某10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秦某办完离职手续后,公司却拒不向他支付经济补偿。秦某因此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按照和解协议支付经济补偿,并要求公司支付2011年1月至2012年5月期间的未休年休假工资。制鞋公司同意支付经济补偿,但不同意按秦某主张的天数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原来,秦某

题目
问答题
秦某是某制鞋公司职工。2012年5月31日,制鞋公司与秦某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愿意支付经济补偿,但表示要以2002年6月1日作为入职时间计算年限。秦某同意该方案,与制鞋公司签订了一份和解协议,载明上述入职日期,约定公司支付给秦某10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秦某办完离职手续后,公司却拒不向他支付经济补偿。秦某因此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按照和解协议支付经济补偿,并要求公司支付2011年1月至2012年5月期间的未休年休假工资。制鞋公司同意支付经济补偿,但不同意按秦某主张的天数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原来,秦某主张其入职日期为2001年8月1日,2011年1月至2011年7月期间应按年休5天为标准折算休假天数,2011年8月至2012年5月期间应按年休10天为标准折算休假天数。而公司认为,按照和解协议所载明的入职日期,秦某在公司的工作年限尚不满10年,只能享受5天年休假。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您是一位仲裁员,应该支持谁的主张,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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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李某应聘到某公司工作。公司在待遇方面提出:如果李某要求办理社会保险的话,李某的工资将会减少300元。李某为了工资多拿一些,与公司约定不缴纳社会保险。李某和公司签订了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在合同中约定了月工资1800元,劳动者主动放弃让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权利。1年后,李某与公司在工资支付上发生争议,以用人单位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为由,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同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公司同意双方终止劳动关系,但以双方有明确约定不缴纳社会保险为由,不同意支付经济补偿。请问: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关于不缴纳社会保险的约定是否有效?

(2)按照规定公司应为李某补缴社会保险,如不补缴,可能承担什么法律后果?

(3) 李某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请求支付经济补偿?


参考答案:(1)根据《劳动法》、《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保险,即使劳动者提出要求也不能免除用人单位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的法定义务。因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关于不缴纳社会保险的约定是无效的,应该依法予以纠正。
  (2)公司如不为李某补缴社会保险,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3)《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因此李某可以以公司没有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同时要求公司支付其经济补偿。

第2题:

某广告公司招聘一名部门经理,要求有研究生学历。吴某应聘成功并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一年后,吴某因一次工作失误引起公司对其学历水平的怀疑。公司经调查发现吴某研究生学历证书系伪造,遂解除了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下列关于是否向吴某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公司无须向吴某支付经济补偿金
B.公司应当按吴某1个月工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
C.公司应当按吴某2个月工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
D.公司应当按吴某3个月工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问题。吴某系学历造假,公司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考点: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问题)

第3题:

2008年4月1日,秦女士与某公司签订了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从事计算机软件开发工作。在劳动合同届满后,公司又于2010年4月1日与其续签了2年的劳动合同。2012年1月1日,秦女士发现自己已经怀孕两个月。秦女士每月工资为6500元,当地上年度平均工资为2000元。 下列关于公司与秦女士签订的劳动合同的说法,正确的有:A.因为合同期限届满,公司有权终止与秦女士的劳动合同

B.公司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秦女士,可以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

C.如果秦女士提出与公司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应当与其订立

D.如果秦女士提出与公司续订为期2年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可不与其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下列关于本案中经济补偿金的说法,正确的是:A.若双方劳动届满,公司不同意与秦女士续签合同,则公司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B.若双方劳动届满,公司维持原合同条件,而秦女士不同意续签,则公司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C.若合同期限内,由于公司主管部门内部调动工资关系而解除与秦女士的劳动合同,未造成秦女士失业,则公司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D.若公司须支付经济补偿金,则经济补偿金的法定标准为24000元

如果公司得知秦女士怀孕,以其工作长期面对电脑,不利于胎儿健康为由,将其调整为仓库管理员,工资由每月6500元降为1500元,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公司做法合法,是基于对胎儿和孕妇的保护

B.公司做法违法,若考虑秦女士和胎儿的利益调整工作岗位,应以其收入不受损失为前提

C.公司做法合法,公司有权依据实际情况对员工工作岗位进行调整

D.公司做法违法,违反了怀孕期间妇女的保护规定

如果公司得知秦女士怀孕后,以其不能胜任工作为由,于2012年1月20日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不能以秦女士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B.秦女士可以向仲裁机关提起仲裁,要求公司向其支付两倍的经济补偿金

C.秦女士可以向仲裁机关提起仲裁,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至哺乳期结束

D.主要公司能够证明秦女士确实不能够胜任工作,就可以据此解除劳动合同

若秦女士是甲劳务派遣到乙公司的员工,在秦女士怀孕期间乙公司将其退回甲公司,随机甲公司解除了与秦女士的劳动合同,则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秦女士只能向甲公司主张权利,因为是与甲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

B.秦女士可以要求实际工作的乙公司和甲公司就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承担连带责任

C.秦女士必须先提出仲裁,才能向法院提起诉讼

D.如果乙公司向秦女士提供的工作岗位属于临时性、辅助性和替代性的工作,则其劳务派遣合同无效

请帮忙给出每个问题的正确答案和分析,谢谢!


问题 1 答案解析:CD
本题中合同期限未满,因而A不正确,秦女士怀孕也不是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事由,因而B不正确,C项正确,因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符合三种条件,秦女士符合第3种情形,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D项正确,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必须双方协商一致,因此公司可以拒绝。

问题 2 答案解析:ABD
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时,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且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不不支付经济赔偿,因此B项正确,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无论劳动者是否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赔偿,因此A项正确,若劳动者工资高于社会平均水平3倍的,则公司最多给与12个月的经济补偿,因此A项正确。

问题 3 答案解析:BD
劳动法第四条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浦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因此BD正确。

问题 4 答案解析:AB
劳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浦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因此A正确,如果女职工在怀孕期间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了,应该以工资2倍的标准赔偿,因此B正确。

问题 5 答案解析:BC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的明确规定:“被派遣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的,在派遣期限届满前,用工单位不得依据本规定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将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派遣期限届满的,应当延续至相应情形消失时方可退回。”《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和九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劳务派遣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劳动仲裁法》第四十八条,对于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诉讼。

第4题:

职工李某2015年3月1日被招入某公司时,公司忘了与其订立劳动合同。李某知道公司如果不与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依法需要向其支付双倍工资,因此一直不动声色,直至公司对劳动合同进行普查时,才发现与李某漏签了劳动合同。于是,公司提出与李某补签书面劳动合同的请求,但李某要求公司先支付其一倍工资,否则不同意补签书面劳动合同。公司表示,如果李某不同意补签书面劳动合同,公司将随时与李某终止劳动关系。随后,因李某不同意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公司向李某送达了终止劳动关系的书面通知。李某收到书面通知后,要求公司给予经济补偿,但公司予以拒绝,双方因此发生了争议。

关于公司与李某终止劳动关系给予经济补偿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公司与李某终止劳动关系,无需给予李某经济补偿
B.因李某不愿意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公司在李某入职1个月内书面通知李某终止劳动关系,公司无须给予李某经济补偿
C.因公司未与李某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李某要求终止劳动关系,公司应当给予李某经济补偿
D.只要公司提出与李某终止劳动关系,公司就应当给予李某经济补偿

答案:B,C
解析:
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公司未与李某订立书面合同属于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因此,因公司未与李某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李某要求终止劳动关系,公司应当给予李某经济补偿。选项C正确。

第5题:

共用题干
职工李某2012年3月1日被招入某公司时,公司忘了与其订立劳动合同。李某知道公司如果不与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依法需要向其支付双倍工资,因此一直不动声色。直至公司对劳动合同进行普查时,才发现与李某漏签了劳动合同。于是,公司提出要与李某补签书面劳动合同。但李某要求公司先支付其另一倍工资,否则不同意补签书面劳动合同。公司表示,如果李某不同意补签书面劳动合同,公司将随时与李某终止劳动关系。随后,因李某不同意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公司向李某送达了终止劳动关系的书面通知。李某收到书面通知后,要求公司给予其经济补偿、但公司予以拒绝一双方因此发生了争议。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关于公司与李某终止劳动关系给予经济补偿的说法,正确的是()。
A:公司与李某终止劳动关系,无须给予李某经济补偿
B:因李某不愿意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公司在2012年3月20日书面通知李某终止劳动关系,公司无须给予李某经济补偿
C:因公司未与李某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李某要求终止劳动关系,公司应当给予李某经济补偿
D:只要公司提出与李某终止劳动关系,公司就应当给予李某经济补偿

答案:B,C
解析:
《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即属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了事实劳动关系,不仅应承担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还应承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李某于2012年3月1日被招入某公司,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该公司应在一个月内,即在2012年3月31日前与李某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否则要承担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还应承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因此,公司应当自2012年4月1日起向李某支付两倍工资。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台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同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李某于2012年3月1日被招入某公司,至2012年3月20日,属于在一个月内,如果公司此时书面通知李某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而李某不同意,公司书面通知李某终止劳动关系符合《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对订立劳动合同的时间分三种情形予以明确规定:①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82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7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③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82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按照上述规定,公司与李某终止劳动关系时是否要给予李某经济补偿,取决于终止劳动关系是由谁提出的、何时提出的、怎样提出的,以及公司是否提出过要与李某补签书面劳动合同和提出时的日期。A项和D项均未表明前提条件,所以不正确。如果公司在一个月内,即2012年3月31日前提出要与李某补签书面劳动合同,而李某不愿意补签,则公司可书面通知李某终止劳动关系,公司无须给予李某经济补偿(B项正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38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而《劳动合同法》第38条尽管没有列举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支付经济补偿,但第38条第1款第6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作为兜底款项,也未将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排除在外。同时《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8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公司未与李某订立书面合同属于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因此,因公司未与李某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李某要求终止劳动关系,公司应当给予李某经济补偿。故C项正确。

第6题:

张某2010年8月进入甲公司工作,公司按月支付工资,至年底公司尚未与张某签订劳动合同,关于公司与张某之间劳动关系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公司与张某之间可视为不存在劳动关系

B.公司与张某之间可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C.公司与张某之间补订劳动合同,并支付工资补偿

D.张某与公司终止劳动合同,公司应支付经济补偿


正确答案:CD
答案解析: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另外根据规定,用人单位自用人之日起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此选项B的说法错误。

第7题:

职工李某2012年3月1日被招入某公司时,公司忘了与其订立劳动合同。李某知道公司如果不与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依法需要向其支付双倍工资,因此一直不动声色。直至公司对其劳动合同进行普查时,才发现与李某漏签了劳动合同。于是,公司提出要与李某补签书面劳动合同。但李某要求公司先支付其另一倍工资,否则不同意补签书面劳动合同。公司表示,如果李某不同意补签书面劳动合同,公司将随时与李某终止劳动关系,随后,因李某不同意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公司向李某送达了终止劳动关系的书面通知。李某收到书面通知后,要求公司给予其经济补偿。但公司予以拒绝。双方因此发生了争议。

关于公司与李某终止劳动关系给予经济补偿的说法,正确的是()。

A.公司与李某终止劳动关系,无须给予李某经济补偿
B.因李某补同意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公司在2012年3月20日书面通知李某终止劳动关系,公司无须给予李某经济补偿
C.因公司未与李某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李某要求终止劳动关系,公司应当给予李某经济补偿
D.只要公司提出与李某终止劳动关系,公司就应当给予李某经济补偿

答案:B,C
解析: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第8题:

下列关于支付经济补偿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甲公司可以拒绝支付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B.甲公司不得拒绝支付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C.刘某不得要求甲公司支付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D.假设公司降低对刘某的待遇,刘某拒绝续签合同,公司需支付给刘某一定的经济补偿


正确答案:ACD
本题考核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者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本题中用人单位提高待遇续订劳动合同,刘某拒绝续订,所以甲公司可以拒绝支付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第9题:

职工李莱2012年3月1日被招入某公司时,公司忘了与其订立劳动合同。李某知道公司如果不与其钉立书面动合同,依法需要向其支付双倍工资,因此一直不动声色。直至公司对劳动会同进行普查时,才发现与李某漏签了劳动合同。于是,公司提出要与李某签书面劳动合同。但拳某要求公问先支付其另一倍工资,否则不同意补签书面劳动合同公司表示,如果李某不同意补签书面劳动合同,公司将随时与李某终止劳动关系随后,因李某不同意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公司向李某送达了终止劳动关系的书而通知李某收到书面通知后,要求公司给予其经济补偿。但公司予以拒绝。双方因此发生了争议。
关于公司与李某终止劳动关系给予经济补偿的说法,正确的是()。


A.公司与李某终止劳动关系,无须给予李某经济补偿

B.因李某不愿意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公司在2012年3月20日书面通知李某终止劳动关系,公司无须给予李某经济补偿

C.因公司未与李某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李某要求终止劳动关系,公司应当给予李某经济补偿

D.只要公司提出与李某终止劳动关系,公司就应当给予李某经济补偿

答案:B,C
解析:
我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对订立劳动合同的时间分三种情形予以明确规定:①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③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按照上述规定,公司与李某终止劳动关系时是否要给李某经济补偿,取决于终止劳动关系是由谁提出的、何时提出的、怎样提出的以及公司是否提出过要与李某补签书面劳动合同和提出时的日期。A项和D项均未表明前提条件,所以不正确。如果公司在一个月内,即2012年3月31日前提出要与李某补签书面劳动合同,而李某不愿意补签,则公司可书面通知李某终止劳动关系,公司无须给予李某经济补偿(B项正确)。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而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尽管没有列举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照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支付经济补偿,但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六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作为兜底款项,也未将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排除在外。同时我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依照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劳动者可与用人单位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狂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公司未与李某订立书面合同属于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因此,因公司未与李某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李某要求终止劳动关系,公司应当给予李某经济补偿。故C项正确。

第10题:

职工李某2012年3月1日被招入某公司时,公司忘了与其订立劳动合同,李某知道公司如果不与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依法需要向其支付双倍工资,因此一直不动声色,直至公司对劳动合同进行普查时,才发现与李漏签了劳动合同,于是,公司提出要与李某补签书面劳动合同,但李某要求公司先支付其另一倍工资,否则不同意补签书面劳动合同。公司表示,如果李某不同意补签书面劳动合同,公司将随时与李某终止劳动关系,随后,因李某不同意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公司向李某送达了终止劳动关系的书面通知,李某收到书面通知后,要求公司给予其经济补偿,但公司予以拒绝,双方因此发生了争议。

关于公司与李某终止劳动关系给予经济补偿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公司与李某终止劳动关系,无须给予李某经济补偿
B.因李某不愿意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公司在2012年3月20日书面通知李某终止劳动关系,公司无须给予李某经济补偿
C.因公司未与李某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李某要求终止劳动关系,公司应当给予李某经济补偿
D.只要公司提出与李某终止劳动关系,公司就应当给予李某经济补偿

答案:B,C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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